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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30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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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2024-04-24 15:56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额度 (二)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或中长期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风险投资的规定。 (四)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对资金的分阶段、 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适 时购买流动性好、短期或中长期理财产品,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选择委 ...
海锅股份: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4-01 16:05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1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 ...
海锅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名称等工商登记信息的公告
2024-03-28 16:21
股东信息 - 股东张家港保税区海锅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更名张家港华创创业投资管理企业[1] - 华创创投出资额1577.8万元,持股1028.8万股,占比9.86%[1] 股权结构 - 公司实控人合计持股4322.7万股,占比41.42%[1] 工商变更影响 - 工商变更不影响公司治理和经营,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动[2] - 工商变更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化[2]
海锅股份: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3-04 18:24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1,251,000 股,占公 ...
海锅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02-26 18: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了首次回购,并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 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 情况公告 ...
海锅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4-02-07 18:24
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张家港海锅 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审查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 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 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必要性; 3、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 发展产生 ...
海锅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7 18:24
回购计划 - 拟用自有资金2500 - 5000万元回购A股[6] - 回购价不超20元/股,期限不超12个月[5][8]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5][6] 决策情况 - 董事会全票通过回购议案[3][5][7][8][10][13] - 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10] 限制条件 - 特定期间和交易时间不得回购,价格有限制[9] - 重大事项停牌超十日,回购期限可顺延[9]
海锅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2-07 18:24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盛雪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和提议时间: 1、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盛雪华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2 月 1 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的 盈利能力等基础,盛雪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 积 ...
海锅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2023-12-28 16:43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106万股A股,发行价每股17.4元,募资总额3.66444亿元,净额3.2678395338亿元[1] 项目投资 - 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投资1.6亿元,原计划和调整后拟用募资均为1.6亿元[5] - 高端装备关键零组件精密加工项目投资2.6亿元,原计划募资2.6亿元,调整后拟用1.567亿元[5] - 研发中心项目投资3000万元,原计划募资3000万元,调整后拟用1008.4万元[5] 项目进度 - 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术改造和研发中心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高端装备项目预计2024年6月30日达到[6] 资金使用 - 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调整后拟用募资1.6亿元,累计投入1.6亿元,节余0元[7] - 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后拟用募资1008.4万元,累计投入1008.4万元,节余0元[7] 项目验收 - 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于2023年11月30日通过环评验收,12月28日公示结束[9]
海锅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18 17:1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 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 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现场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 司提供的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