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材(30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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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材(301069) - 关于凯盛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5-12-10 20:06
| 证券代码:301069 |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 公告编号:2025-06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33 |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3 号),山东 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65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50,000,000.00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 1 -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盛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并保证披露的公司相关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自 2025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凯盛 转债 ...
凯盛新材(301069)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2-10 20:05
资金运用 - 公司拟用不超4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额度内可滚动使用[1] - 投资品种为不超12个月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1] 决策流程 - 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3] 管理监督 - 财务部经办,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审计委员会可检查[4] 影响评估 - 买理财不影响日常经营,可提高资金效率获收益[5] - 保荐机构认为符合规定,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况[6][7]
凯盛新材(301069)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2-10 20:0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经 审慎核查,对凯盛新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3 号),山 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65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5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639,73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西 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 ...
凯盛新材(301069)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12-10 20:05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A股,每股5.17元,募资31020万元,净额28189.15万元[1] 项目进展 - 2022年11月29日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期结项[4] - 2025年6月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项目建成试生产[9] 资金使用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2个项目投资31000万元,拟投18719.21万元,累计投10946.30万元,余额8393.69万元[6][9] - 公司拟将8393.69万元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 审批情况 - 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审核,待股东会审议[14] - 保荐机构无异议,西南证券发表核查意见[15][16]
凯盛新材(301069)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12-10 20:05
业务规划 -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业务降低汇率对利润影响[1] - 2026年度业务交易总额度美元不超500万美元,资金可循环用[3,4] - 交易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5] 业务情况 - 交易方式限于远期结售汇等,工具为相关合约,场所为场外[2] - 业务资金源于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或信贷资金[6] 审批进展 - 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和独董会议审核,尚需股东会审议[7] 风险与措施 - 业务存在汇率波动等风险[8,9,10,12,13] - 公司拟采取协商价格等风险控制措施[14] 相关认可 - 保荐机构对开展业务事项无异议,认为合规可控且满足需求[17]
凯盛新材(301069)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2025-12-10 20:05
资金募集 - 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00万张,募资6.5亿元,净额6.3786915094亿元[1] 资金投入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投入1亿元[4][5] 项目情况 - 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计划投入5.5亿,未开工未投入[5][6] - 该项目建设周期2年,公司决定暂缓并重新论证[6][7] 决策程序 - 相关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9] - 保荐机构认为程序合规,对暂缓事项无异议[10]
凯盛新材(301069)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12-10 20:05
业绩数据 - 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516.00万元,2025年1 - 11月实际发生7819.40万元[1][3] - 向多家公司预计采购或销售金额及2025年1 - 11月实际发生额[2][3] - 重庆等多家关联公司截至特定日期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数据[9][10][11][13] 股权结构 -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0.13%股份,为控股股东[4] 交易原则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市场公允价格定价[14] 决策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17] -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18] 产品信息 - 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生产乙草胺10000吨/年等产品[13]
凯盛新材(30106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20:03
担保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 股东会审议普通担保需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特定担保需 2/3 以上[8] - 单笔超净资产 10%等多种情形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 担保申请流程 - 被担保人提前 30 个工作日提交申请[15] - 同次审核多项申请需逐项表决[21] 担保管理工作 - 财务部统一登记备案管理[15] - 按季度填报情况表并抄送[15] - 提前两个月通知被担保方[15] 担保后续处理 - 展期按新担保程序申请[17] - 一般保证人未经批准不先行担责[17] 担保信息披露 - 在指定网站和媒体披露信息[19] - 未还款或出现严重情形及时披露[19] 子公司担保规定 - 子公司担保审议前书面申报[24]
凯盛新材(30106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20:0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经独董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董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17] - 五类关联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19][20]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6] - 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并确定价格[18] - 不得对标的状况不清、价格未确定的关联交易审议决定[18] - 与关联人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日常协议含主要条款[22] 关联人资金占用 - 董事及高管应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占用资金[22] - 关联人占用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追责[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凯盛新材(301069) -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20:03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 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活动的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责。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 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 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 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