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材(30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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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材(30106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3 18: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2]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延期或取消公告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计票与披露 -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23] 表决权限制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特别决议事项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需特别决议通过[27] - 发行优先股等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特定提案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9]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8]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42] 特别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43]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5] 回购决议公告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7]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
凯盛新材(30106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3 18:1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4] - 审计委员会成员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11] - 特定情况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1]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 -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至少提前1日通知全体董事[12]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3日前发出[1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17]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投同意票,特殊情况从相关规定[19]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20] - 特定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20]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3] 报告相关 - 董事会秘书应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拟就董事会工作报告[25] - 经理工作报告每年编报一次[25] 董事会秘书相关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7] - 董事会秘书应熟悉公司和行业情况,具备专业知识和良好品质[27] - 董事会秘书需履行多项职责[27] - 董事会秘书需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28]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28]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8] - 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时需另聘一名证券事务代表[28] 规则相关 - 本议事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30]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本规则所称公告或通知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信息披露内容[30] - 本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数规定[3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或废止由股东会决定[31]
凯盛新材(301069)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宏亮
2025-06-13 18:16
独立董事提名 - 张宏亮被提名为山东凯盛新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声明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无违规情况[7] - 近36个月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情况[9]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未连续任职超六年[11]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14]
凯盛新材(301069)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6-13 18:16
董事会换届 - 公司2025年6月13日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10名董事候选人[3] - 董事候选人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用累积投票制表决[4] -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组成第四届董事会[5] 人员持股 - 王加荣直接持有公司16,000,000股,持有相关企业份额及华邦生命6,512,410股[7] - 孙庆民直接持有公司1,600,000股,持有相关企业份额[8] - 王荣海直接持有公司1,920,000股,持有相关企业份额[11] - 王永持有公司15,680,000股,持有股东淄博凯盛投资合伙企业8.84%份额[14] 人员任职 - 王加荣自200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7] - 孙庆民自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8] - 张海安担任华邦生命及本公司多职[15][16] - 王剑担任华邦生命及本公司多职[18] 人员情况 - 王永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不良任职情形[14][17][19][21][23] - 张海安等与相关人员无关联关系[17][19][21][23] - 田云履历及无关联、不良任职情况[24][25][26] - 商光明履历及无关联、不良任职情况[27][28]
凯盛新材(301069)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田云
2025-06-13 18:16
提名信息 - 田云被华邦生命健康提名为山东凯盛新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7] - 本人近十二个月无限制情形,无相关处罚及谴责通报[9][11]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11] 候选人承诺 - 承诺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法律责任[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将持续履职[13]
凯盛新材(301069)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田云
2025-06-13 18:16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田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符合要求[6][8]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被提名人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3]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11]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12]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责任[12] - 若被提名人不符要求提名人督促其辞职[12]
凯盛新材(301069) -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津贴)计划的公告
2025-06-13 18:16
薪酬计划 - 2025年度拟任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基数150万、100万、80万不等[3] - 部分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有固定津贴[3][4] - 职工董事薪酬依行政职务定,其他高管薪酬待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4] 审议流程 - 薪酬计划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5] - 备查文件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6]
凯盛新材(301069)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宏亮
2025-06-13 18:16
提名信息 - 华邦生命健康提名张宏亮为山东凯盛新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1] 资格条件 - 被提名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8][9]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12] - 被提名人无相关刑事、行政处罚等记录[12][13] 责任声明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责任[15]
凯盛新材(301069)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商光明
2025-06-13 18:16
人员提名 - 商光明被提名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候选人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情况符合规定[7]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违规[9][11] - 担任独立董事上市公司数量等符合要求[11]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3] - 任职遵守规定,确保有精力履职[13] - 授权公司董秘报送声明及信息[13]
凯盛新材(301069)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魏福禄
2025-06-13 18:1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提名魏福禄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承诺参加深交所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认可的资格证书[3]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无相关股份及任职限制情况[6][8] - 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无重大业务往来及任职关系[8][9] - 被提名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特定禁止情形[9] 其他限制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12]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