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30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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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30109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信息申报与公告 - 董事和高管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6]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公告[7] - 减持计划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时间不超3个月[7][8] - 减持完毕或期满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8]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10] - 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0]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2] - 离职后6个月内股份不得转让[12]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3] - 季报、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13] 特殊情形限制 -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退市,特定期间董事和高管不得减持[15] - 董事和高管确保关联人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15] 可转让额度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交易日名下深交所上市股份基数25%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17] - 年内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7] 离任相关规定 - 离任申报后6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17]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7] - 任期届满前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限售解除 - 限售股满足条件后可委托公司申请解除[1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或冲突依法律和章程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0]
广立微(30109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议提交股东会[7]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议提交股东会[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提交股东会[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2/3以上通过[7] - 董事会审议担保须2/3以上董事同意[8] 信息披露要求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需及时披露[10]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等影响偿债能力情形需及时披露[10] 担保展期规定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并继续担保需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11]
广立微(3010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29 20:1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会成员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独董为专业会计人士[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董中的专业会计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审计委员会督导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按需召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公司细则相关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3]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等规定执行[19] - 与后续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19] - 解释权归属董事会[19]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 对应日期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应日期为2025年9月29日[20]
广立微(301095) - 授权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重大交易审批 - 重大交易(除担保、资助)达一定标准需董事会审批[4] - 重大交易(除担保、资助)达一定标准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5][6] - 购买、出售资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8] 财务资助规定 - 提供财务资助需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9] - 特定情形下财务资助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交易豁免情况 - 特定条件下单方面获利益交易可免股东会审议程序[9] - 资助特定控股子公司免适用财务资助规定[9] 交易披露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标准应披露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8] 交易计算原则 - 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6] - 与同一交易方相反交易按单个方向较高指标计算[6] 关联与合同规定 - 关联交易按章程和制度执行[10] - 签署大额合同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未达标准由总经理审批[10]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交易部分可豁免披露和程序[10]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10]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议案,股东会批准[11] - 制度与法规相悖按法规执行[1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1]
广立微(301095)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29 20:18
战略决策委员会 - 2025年9月修订实施细则[1]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不少于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4]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14] - 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和投资决策并提建议[2]
广立微(30109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制度信息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保存至少十年[9] - 制度于2025年9月修订[1] 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2] - 发现违规两个工作日内向浙江监管局和深交所报送情况及结果[6] 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2] 信息登记 - 如实完整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9] 公司信息 - 公司简称为广立微,股票代码为301095[20]
广立微(301095)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29 20:18
股东会投票服务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现场会议需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3]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表决,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 网络投票相关流程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明确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发布次日申请开通服务并录入投票信息,股权登记次日完成复核[5] - 公司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提供股权登记日全部股东资料电子数据,股权登记日和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6]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8]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0] 投票规则 - 部分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需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10] - 股东表决权数量按名下相同类别股份数量总和计算,多账户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14] - 公司设总提案时,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18] 中小投资者投票 -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18] 投票结果处理 - 公司及其律师应对投票数据合规确认并形成股东会表决结果[20] - 对投票数据有异议应及时向深交所及信息公司提出[20]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律师法律意见书及股东会表决结果[20] 投票结果查询 - 股东会结束后次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查询结果[20] - 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一年内网络投票结果[20] 细则说明 - 细则中“以上”包含本数[22] - 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与相关规定冲突时依相关规定执行[22] - 细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广立微(301095) - 公司章程
2025-09-29 20: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8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28.1088万元[8]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为人民币1元[19] - 公司发起人为14名,出资时间为2020年11月[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0,028.1088万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东信息 - 郑勇军持股436.8333万股,持股比例8.7367%[21] - 史峥持股594.3200万股,持股比例11.8864%[21] - 杨慎知持股215.3333万股,持股比例4.3067%[21] - 杭州广立微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205.8667万股,持股比例24.1173%[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9]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薄、会计凭证[3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37]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或他人侵犯其权益,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起诉[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时,有权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6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时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61]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2]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07]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1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51] -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一次,可中期现金分红[155]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每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7]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0]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6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72]
广立微(301095) -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时间为2025年9月[1] 印章保管 - 遵循“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专人保管[6] - 不同印章由不同人员保管[7] 印章刻制与使用 - 刻制由行政部统一办理,审批权限不同[10] - 用章需走钉钉申请流程,提前一天申请[13] - 不同文件审批流程不同[13][14] 印章管理 - 严禁私自带出,外借需注明信息并当日归还[14] - 董秘办和使用保管部门定期检查[1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9]
广立微(301095) -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制度修订与生效 - 制度于2025年9月修订,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主体[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1]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管[3] - 公司人员报告披露前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 - 公开披露定期报告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6] 信息报送 - 向政府等单位依法报送资料时,应提示对方履行保密等义务[6] - 特殊情况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并登记内幕知情人[9][10] 信息保密与责任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不得用于买卖证券[8] - 信息泄露应通知公司,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9] - 违反制度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赔偿和法律责任[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