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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30109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4][5]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7种事项[8][9] 关联交易审批 - 股东会审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1] - 董事会审批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11] - 总经理审批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在300万元以下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交易[11] 交易计算原则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决策权限规定[12]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1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其应提供反担保[13] 资产交易规定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的,公司应说明原因等[14] - 公司因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应明确解决方案并在交易实施完成前解决[14] 关联共同投资 - 公司关联人单方面向参股企业增资等构成关联共同投资,可能重大影响财务或改变关联关系时需及时披露[16]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控制的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21]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6]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6] 表决回避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豁免股东会审议或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20] - 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人,部分已签协议交易可免审议程序[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广立微(3010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提高披露质量,规范披露行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2] - 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 披露内容与方式 - 披露信息包括定期和临时报告,通过深交所指定方式报送[6] - 公告文件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置备于公司住所和深交所[6] 披露文稿要求 - 公告文稿应重点突出、逻辑清晰,避免专业术语和模糊信息[7] 披露原则与限制 - 可自愿披露信息,但要遵守公平披露原则[7] - 不得用新闻发布代替信息披露,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8] 停牌与复牌 - 可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和复牌,不得滥用权利[9] 责任主体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首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12]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一季度报告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6] 定期报告延期与变更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需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6] - 因故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并明确变更后时间[16]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8][19] 非标准审计意见处理 -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19]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20][21]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特定情况,需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1] - 董事会预计业绩与预告或快报差异较大,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1] 会议决议公告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及时披露决议公告,股东会结束当日披露决议和法律意见书[23][24]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报送临时报告并公告[23][25]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7]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7]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7]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披露[3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披露[30]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30] 财务资助与担保披露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2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需披露担保事项[29] 资产相关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33] 合同披露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者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需及时披露[34] 审计委员会事项审议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5] 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组织完成披露[38][39] 披露权限与要求 - 董事长等特定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且有时间和内容要求[39] 重大违法退市披露 - 因涉嫌违法违规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应及时披露,其后每月披露进展并进行风险提示[34] 承诺事项披露 - 应在定期报告中专项披露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不能履行需披露原因和措施[34] 独立董事事项披露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或辞职,公司应披露理由等情况[34][35] 豁免与暂缓披露 - 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需填写审批表,董事会秘书2个交易日内审核,符合条件提交董事长审批后归档[44]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45] - 应在报告公告后10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注册地证监局和深交所[46] 档案管理与保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收到监管部门文件应按流程报告和通报[48] - 待披露重大信息分保密级和机密级,明确知情人员范围[50] - 可能接触保密信息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信息提前泄露应立即披露[51] - 各层次人员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与董事会签署责任书[51] 其他部门披露限制 - 公司其他部门对外披露信息有严格时间和内容限制[51] 制度自查与监督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中披露[54]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重大缺陷按流程处理[54]
广立微(3010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29 20:18
提名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5年9月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1] 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全体董事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职责与程序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6]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管10日前提建议和材料[9]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广立微(30109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持股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为控股子公司[2] - 需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4] - 公司可委派或推荐董监高[8] 财务与审批 - 子公司财务部接受公司财务部指导和监督[11] - 重大行为、对外借款、关联交易等需审批[13][14][19] - 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15] 经营与合规 - 经营活动需守法并完成年度目标[17] - 会议结束1个工作日内报送决议及资料[21] 审计与考核 - 公司可对其实施审计监督[23] - 应建立考核奖惩和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26]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8] - 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30]
广立微(30109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20:1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5]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提前5日书面通知[6] 通知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0]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委托出席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16]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决议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现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21] - 提案通过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3]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6]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1个月内条件不变不再审议[28]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29]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38]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并报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解释[39][40]
广立微(30109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29 20:18
人员设置与职责 - 公司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1名总经理、若干副总经理和1名财务负责人[2] - 总经理及高管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9] - 兼任总经理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人员任免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人员履职 - 特定情形下总经理等高管不得任职,应停止履职或离职[4] - 高管候选人有特定情形,公司应披露并提示风险[5]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原则上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5] - 总经理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特定情形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通知提前一天发,记录保存至少5年[18][22] 绩效与薪酬 - 董事会负责总经理绩效评价[23]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和个人业绩挂钩[23] 其他 - 总经理离任需审计[23]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5]
广立微(30109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29 20:18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9月修订,适用于多类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1][6] 差错情形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会计差错等多种情形[3][4] 差错处理 - 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 前期财务信息差错更正披露遵照规则指引执行[6] - 存在重大遗漏或不符及时补充更正公告[6] 责任认定 - 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8] 责任追究 - 追究形式多样,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8]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1]
广立微(301095) -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9-29 20:16
公司变更 - 2025年9月29日董事会通过变更注册地址等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 - 拟将注册地址从杭州西湖区变更为滨江区,实际地址一致[1] - 将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邮编从300012改为310053[2]
广立微(301095) - 关于拟与浙江大学签署硅光技术及量测装备联合研发中心共建协议的公告
2025-09-29 20:16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5-056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浙江大学签署硅光技术及量测装备 联合研发中心共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浙江大学签署硅光技 术及量测装备联合研发中心共建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加速构建覆盖硅光芯片设计、制造、测试、良率提升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把握硅光产业生态发展机遇,公司拟与浙江大学签署《共建"浙江大学-广立微 硅光技术及量测装备联合研发中心"协议》(以下简称"《共建协议》"),共同开 展晶圆级硅光测试设备、硅光器件良率提升解决方案以及硅光高效量产光电监控 方案研发,并建立校企深度融合联动的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助力光电子集成电 路装备与制造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省部共建的高等学府,是首批进入国家"211 工程" 和"985 工程"建设和"双一流"建设的若干所重点大学之一 ...
广立微(301095) - 关于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9-29 20:16
业绩总结 - 泰特斯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5436908.65元,净利润1348153.29元[5] 关联交易 -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10500万元[2] - 2025年度新增与泰特斯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80万元[3] - 截至披露日向泰特斯销售已发生金额139.17万元,上年发生金额69.38万元[6] 泰特斯情况 - 泰特斯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29486921.16元,净资产29031837.18元[5] - 公司持有泰特斯30%股权,泰特斯系公司联营企业[5] 各方意见 - 独立董事等认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规、公允,维护股东权益[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