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信邦智能(301112)
icon
搜索文档
信邦智能: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9 20:55
公司股票停牌情况 -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无锡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交易对方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 [1] -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1] - 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2] 本次交易进展及股票复牌安排 - 公司已通过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包括《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2]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5月20日开市起复牌 [2] 后续工作安排 - 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有关事项 [3] - 公司将在审计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并召集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3]
信邦智能(301112) -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5-05-19 20: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等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并募资[1] - 2025年5月1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交易相关议案[1] - 交易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因工作未完成暂不召开[2] - 工作完成后将再次审议并召开股东会[2]
信邦智能(301112)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19 20:15
会议信息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交易审议 - 审议通过购买英迪芯微控股权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6] - 审议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72][73] -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74][77] -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部分交易对方控制公司股份比例预计超5%[79][80] 交易方案 - 交易方案由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7][9]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12]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25.49元/股,发行价格为20.40元/股[16][17][18]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根据交易对价和发行价格计算,最终以审核注册数量为准[19][20] - 交易对方取得股份限售期分12个月、36个月、6个月,因送红股等增持股份也遵守约定[22] - 上市公司交易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24] -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26]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20.40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32] - 交易对方取得可转换公司债券,若对标的公司持续拥有权益时间满12个月,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受限;不足12个月,36个月内不得转让[49]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58] -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6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62] -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64] - 配套融资项下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后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完成总股本的30%[64] - 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66] - 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68] 其他事项 - 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停牌,4月1日收盘价25.66元/股,4月30日收盘价31.52元/股,累计上涨22.84%,剔除影响后累计涨幅超20%[110] - 同意与40名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框架协议》[101][102] - 公司在本次监事会召开前12个月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行为[104][105] - 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107][108] - 经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多项规定[82][85][88][91][95][98]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114][115] - 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113]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为备查文件[11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118]
信邦智能(30111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19 20:15
会议信息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2] 交易事项 - 公司拟购买40名交易对方持有的英迪芯微控股权,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7] -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77][80] -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部分交易对方控制公司股份比例预计超5%[82][84] 发行股份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0.4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18] - 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13] - 交易对方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且满足条件前不得交易或转让,不足12个月的为36个月内不得转让,特定私募投资基金为6个月内不得转让[22] 可转换公司债券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26]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20.40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32] - 交易对方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若对标的公司持续拥有权益时间满12个月,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且满足条件前不得交易或转让;不足12个月,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49] 募集配套资金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60] - 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62] -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64] - 配套融资项下发行股份总数量不超过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的30%[64] - 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66] - 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68] 其他事项 - 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停牌,4月1日收盘价25.66元/股,4月30日收盘价31.52元/股,累计上涨22.84%,剔除因素后累计涨幅超20%[116][117] - 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12个月,若有效期内取得同意注册批复则延长至交易完成日[123][124] - 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审议[127]
信邦智能(301112)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2025-05-19 20:15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购买资产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实际情况及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认为本 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及各项实质条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形式:通讯会议 会议主持人:刘儒昞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刘儒昞、李焕荣、刘妍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 第一次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发出。 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参加独立董 ...
信邦智能(301112) - 关于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5-05-19 20:01
证券代码:301112 证券简称:信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6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 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无锡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等交易对方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控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鉴于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 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证券简称:信 邦智能,证券代码:301112)自 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披露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2 ...
信邦智能(301112) - 关于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5-05-19 20:01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情况的说明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无锡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等交易对方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控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 日(2025 年 4 月 1 日)收盘价格为 25.66 元/股,停牌前一交易日(2025 年 4 月 30 日) 收盘价格为 31.52 元/股,股票收盘价累计上涨 22.84%。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创业板指数 (399006.SZ)及 WIND 工业机械指数(886021.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停牌前第 | 21 | 个交易日 | 停牌前 | 1 | 个交 ...
信邦智能(301112) -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2025-05-19 20:0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 - 预计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 交易性质 -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及交易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3]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4] - 交易完成后部分交易对方控制公司股份比例预计超5%,预计构成关联交易[5]
信邦智能(301112)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5-19 20:01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特此说明。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19日 1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无锡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等交易对方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控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英迪芯微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 则》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一)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 的规定,且不存在《 ...
信邦智能(301112)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5-19 20:01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无锡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等交易对方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控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 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存续,仍然符合股票上市条件,因此本次交 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 经各方协商后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