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智能(3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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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10-27 22:1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 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2 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陈恒瑞 陈辉 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 王婧儿 陈睿非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在本次 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 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 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 ...
信邦智能(30111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5-10-27 22:1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 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8]22 号)的规定,就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 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核查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的行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已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如 下: 3、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机 构; 4、聘请金证(上海) ...
信邦智能(30111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5-10-27 22:15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国泰海通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 规定中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 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
信邦智能(30111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2025-10-27 22:15
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国泰海 通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防范和填补措施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分析。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备考审阅报 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
信邦智能(30111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5-10-27 22:1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 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 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就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 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核查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的行为。 6、聘请简家骢律师行、渥美坂井法律事务所、Junhe Law Office, P.C.出具 相关境外法律意见。 1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 ...
信邦智能(30111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10-27 22:1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5 年 4 月 1 日)收盘价格为 25.66 元/股,停牌前一交易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收盘价格为 31.52 元/股,股票收盘价累计上涨 22.84%。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创业板指数 (399006.SZ)及 WIND 工业机械指数(886021.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表 所示: | 项目 | 停牌前第 | 21 个交易日 | 停牌前 1 | 个交易日 | | 涨跌幅 | | --- | --- | --- | --- | --- | --- | --- | | | (2025年 | 4月 1日) | (2025年 | 4月 30日) | | | | 信邦智能(301112.SZ)股票收 盘价(元/股) | | 25.66 | | | 31.52 | 22.84% | | 创业板指数(399006.SZ) | | 2,101.88 | | | ...
信邦智能(301112) - 标的公司评估报告
2025-10-27 22:15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 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金证评报字【2025】第 0533 号 (共一册,第一册) 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27 日 | 报告编码: | 3132020024202500606 | | --- | --- | | 合同编号: | 金证评合约字【2025】第05070号 | | 报告类型: |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金证评报字【2025】第0533号 | | 报告名称: |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所涉及的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结论: | 2,800,000,000.00元 | | 评估报告日 : | 2025年10月27日 | | 评估机构名称: | 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签名人员: | 高诚 (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 编号: 31180007 | | | 孙岩 (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 编号:112002 ...
信邦智能(301112) - 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审计报告
2025-10-27 22:15
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 及 2025 年 1-4 月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审计报告 | 1-5 |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利润表 | 3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5-7 | | 公司资产负债表 | 8-9 | | 公司利润表 | 10 | | 公司现金流量表 | 11 | |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2-14 | | 财务报表附注 | 15-111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310A034547 号 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迪芯微 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
信邦智能(30111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10-27 22:15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在本次 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 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 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 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 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
信邦智能(30111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5-10-27 22:15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代码"6520"。标的公司为 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规定的鼓励类产业; 1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 重组》等有关规定,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如下事项 发表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 见》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