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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光股份(3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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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化工板块表现活跃,红宝丽涨停,中毅达、红星发展、丹化科技、江天化学、恒光股份等跟涨。
快讯· 2025-04-15 09:58
A股化工板块表现 - A股化工板块表现活跃 红宝丽涨停 中毅达 红星发展 丹化科技 江天化学 恒光股份等跟涨 [1]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5-04-03 16:42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667.00万股,发行价22.70元/股,募资总额6.05409亿元,净额5.4080830661亿元[2] - 终止原募投项目,将1.588039亿元未使用资金、4500万元待确认用途资金及2600万元收益用于新项目[3] 新项目 - 新项目为年产30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4] 资金监管 - 公司及子公司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监管协议[5][6]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8][13][19] - 银行按月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8][14][20] - 支取超5000万元需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凭证[9]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公司有权终止协议注销专户[9][16][21] 子公司资金 - 香港恒光子公司专户资金汇入老挝子公司用于新项目及相关费用[11]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股东减持计划 - 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朱友良计划减持不超过115,930股(占公司总股本0.1050%)[1] - 公司财务总监谭艳春计划减持不超过106,125股(占公司总股本0.0961%)[1]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间为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起3个月内[1] 股东持股情况 - 朱友良直接持有公司463,750股(占总股本0.4201%)[1] - 谭艳春直接持有公司424,500股(占总股本0.3845%)[1]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朱友良和谭艳春此前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2] - 两人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2] - 两人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 - 截至公告日,两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5] 减持计划合规性 - 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规定[5] - 两人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5] - 减持计划实施存在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5]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5-04-01 20:38
减持计划 - 董事朱友良计划减持不超115,930股,占比0.1050%[3] - 财务总监谭艳春计划减持不超106,125股,占比0.0961%[3] - 减持时间为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方式为集中竞价[6] 股份锁定 - 朱友良和谭艳春承诺上市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7] - 上市后6个月股价不达标,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7]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7] - 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7] 其他说明 - 减持计划实施存在时间、数量、价格不确定性[11] - 减持计划符合法规,股东无不得减持情形[11] - 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经营[11]
恒光股份3月27日龙虎榜数据
证券时报网· 2025-03-27 17:09
文章核心观点 - 恒光股份今日涨停,介绍其当日交易数据、龙虎榜及资金流向情况 [2] 交易数据 - 恒光股份今日涨停,全天换手率11.23%,成交额2.66亿元,振幅10.18% [2] - 该股因日收盘价涨幅达20.00%上榜深交所公开信息 [2] 龙虎榜数据 - 机构净卖出45.41万元,营业部席位合计净买入2995.71万元 [2] - 上榜的前五大买卖营业部合计成交6792.64万元,买入成交额4871.47万元,卖出成交额1921.17万元,合计净买入2950.30万元 [2] - 今日上榜营业部中有3家机构专用席位(买五、卖一、卖二),合计买入金额955.64万元,卖出金额1001.05万元,合计净卖出45.41万元 [2] - 展示恒光股份3月27日各买卖会员营业部名称、买入及卖出金额 [2] 资金流向 - 今日该股主力资金净流入6123.31万元,特大单净流入8518.91万元,大单资金净流出2395.60万元 [2] - 近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304.13万元 [2]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3-24 15:42
授信与担保 -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不超18亿元授信额度,使用不超15亿元,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不超6亿元[2] - 公司为恒光化工1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 - 截至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存续担保2.69亿元,占比19.39%[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0元,占比0%[8]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5-03-23 15:45
股权激励登记 - 2024年首次授予登记60人,数量320.50万股,上市日2024年5月29日[5] - 2025年预留授予登记10人,数量52.50万股,授予日2025年3月10日,上市日2025年3月27日[3][8][10][19] 激励股票数据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86元/股[3][9] - 预留授予占授出总数比例11.67%,占股本总额比例0.48%[10] 限售期与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上市14 - 26个月,比例50%[13]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上市26 - 38个月,比例50%[14]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30%或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15]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45%或净利润不低于12000万元[15] 股票数量与比例变化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从5,553,999股增至6,078,999股,比例从5.05%增至5.51%[21] - 高管锁定股从2,348,999股降至2,348,999股,比例从2.14%降至2.13%[21] - 股权激励限售股从3,205,000股增至3,730,000股,比例从2.92%增至3.38%[2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从104,321,001股降至104,321,001股,比例从94.95%降至94.49%[21] - 总股本从109,875,000股增至110,400,000股[21] 资金情况 - 收到10名激励对象股权认缴款4,126,500元,计入股本525,000元,资本公积3,601,500元[23] - 激励计划筹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4] 每股收益 - 按新股本摊薄计算,2024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为 - 0.4868元[26]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3-14 15:42
授信与担保 -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18亿元,使用额度不超15亿元,担保额度不超6亿元[2] - 公司为恒光化工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且尚存续担保总额2.92亿元,占比21.05%[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0元,占比0%[6]
恒光股份(301118)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2025-03-10 18:04
激励计划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10名中级和核心骨干[2] - 获授限制性股票52.50万股[2] - 占本计划授出总数比例11.67%[2] - 占目前股本总额比例0.48%[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2]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3-10 18:04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45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22%[5] - 首次授予37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47%,占授予权益总额82.22%[5] - 预留8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75%,占授予权益总额17.78%[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8] 授予情况 - 2024年5月27日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人数60人,登记数量320.50万股,上市日2024年5月29日[16] - 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3月10日,授予价格7.86元/股,授予数量52.50万股[4][21][22] - 预留授予人数10人,占本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11.67%,占目前股本总额0.48%[23][24] 考核指标 - 首次授予部分2024 - 2026年考核,2024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5%或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12] - 若预留2024年三季度报告后授出,2025 - 2026年考核,2025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30%或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10] - 2026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45%或净利润不低于12,000万元[10][12] 解除限售 - 首次授予分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30%、30%、40%[8] - 若预留2024年三季度报告后授出,解除限售比例为50%、50%[8] - 个人考评结果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60%、0[13] 费用及资金 - 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摊销总费用594.30万元,2025 - 2027年分别为317.06万元、228.21万元、49.03万元[27]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28] - 激励计划筹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0] 审批情况 - 2024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0日多次董事会、监事会会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4月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15][16] - 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履行必要审批程序,预留授予条件成就[31] - 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授予事项获必要批准和授权[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