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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光股份(3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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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光股份(3011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5 18:02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等工作三年以上[4] - 受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5] - 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6]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离职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1] -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董事会一个月内终止聘任[11]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2] 职责代行与办公室设置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正式聘任[13] - 董事会下设办公室,秘书为负责人并保管印章[15] 工作细则生效与实施 - 经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9]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实施[19]
恒光股份(3011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5 18:02
薪酬制度 - 公司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办法,适用于董事和高管[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等[2] 薪酬标准 - 独立董事岗位补贴80,000元/年,外部董事60,000元/年[5] - 高管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5] 发放与执行 - 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薪酬按月平均发放[7] - 对未达标或违规的董事、高管给予处罚[8] 施行信息 - 办法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0]
恒光股份(3011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5 18:02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湖南恒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九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 ...
恒光股份(3011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5 18:02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高 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湖南恒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职权及行使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 会应认真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各项具体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 人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其他职权涉及重大业务和事项的,应当实行集体 决策审批,不得授权单个或几个董事单独决策。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会成员在会 议闭会期间行使除《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以外的部 分职权,但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对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 ...
恒光股份(3011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5 18:02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 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 ...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11-25 18:0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21项治理制度,部分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部分需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4][5] - 修订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权,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8]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享有查阅、复制章程等权利,可就董监高违规致损请求诉讼,对决议效力有争议可起诉[7][10][14] - 不同持股比例股东有不同提案、提名、请求召开会议等权利[16][18][20][22][23] - 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举多名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3][24] 公司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4人(含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2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1]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召开临时会议有不同提议主体和时间要求[13][16][17][18][30] - 会议表决有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比例要求,表决时有计票、监票等规定[22][27] 其他规定 -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3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情况需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相应权利[36][37]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有相应处理[27][28]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5-11-25 18:01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正 蛟先生离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但将导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公司正式选举产生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之前,李正蛟先生 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李正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洪 江恒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光投资")间接持有恒光股份 537.90 万股。李正蛟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 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李正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正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 ...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5-11-25 18:01
未来展望 - 公司拟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2] - 预计动用保证金及权利金不超3840万元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3.84亿元或等值外币[2] 新策略 - 开展业务目的是降低原材料价格和汇率波动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2] - 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范操作[14][16] - 采取控制资金规模等措施控制商品期货业务风险[15] - 加强汇率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策略避免和降低汇兑损失[16] 业务信息 - 商品期货交易品种包括尿素、铝锭等,外汇业务限于主要结算外币币种[2] - 商品期货在境内合法期货交易所开展,外汇业务与有资格金融机构进行[2] - 额度在2026年度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3] 风险提示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存在市场等风险[11] - 外汇套期保值存在市场等风险[13] 流程进展 - 2025年11月24日董事会通过相关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4] 其他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主体为公司董事会[21] - 备查文件含董事会决议和可行性分析报告[19]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5-11-25 18:01
综合授信与担保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不超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使用不超18亿元[1] - 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6亿元担保[1] - 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期限为12个月,额度可循环使用[1] 担保情况 - 湖南恒光化工预计担保3.3亿元,占净资产24.71%[3] - 香港恒光新能源预计担保8000万元,占净资产5.99%[3] - 恒润化学独资预计担保5000万元,占净资产3.74%[5] - 怀化恒浩进出口预计担保3000万元,占净资产2.25%[5] - 老挝恒光钠镁技术预计担保5000万元,占净资产3.74%[5] - 衡阳丰联精细化工预计担保2000万元,占净资产1.50%[5] - 怀化恒博特种新材料预计担保4000万元,占净资产3.00%[5]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2.99亿元,占净资产22.39%[41] - 若担保额度全实施,总额度6亿元,占净资产44.93%[4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0元[41] 子公司股权与业绩 - 老挝恒光钠镁技术注册资本3925.56亿老挝基普,公司间接持股75%[24][26] - 2025年1 - 9月,老挝恒光钠镁技术营收11778.33万元,净利润258.73万元[25] - 衡阳丰联精细化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间接持股55%[29][30] - 2025年1 - 9月,衡阳丰联精细化工营收577.35万元,净利润 - 631.44万元[31][32] - 怀化恒博特种新材料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股65%[33][34] - 2025年1 - 9月,怀化恒博特种新材料利润总额 - 353.33万元,净利润 - 350.10万元[39] - 怀化恒浩进出口贸易注册资本800万元,公司持股100%[20][21]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11-25 18:01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和目的 鉴于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国际业务不断增多,为有效规避或防范外币汇率、 利率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实现稳健经营,公司基于实际业务需要, 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同时近年来,尿素、铝锭、甲醇、烧碱等公司相关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 明显,为了降低前述价格波动对公司运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减少原材料和产品 价格波动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主营业务的持续健康增长,增强经营业绩的稳 定性。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不以投机为目的的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以适时应对市场变化。 二、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保证金及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 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3,840 万元或等值外币, 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3.84 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