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武汉天源(301127)
icon
搜索文档
武汉天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日报网· 2026-01-09 22:13
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 - 武汉天源于1月9日发布公告,宣布其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 -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具体涉及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1]
武汉天源(301127.SZ):签署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格隆汇APP· 2026-01-09 20:01
公司动态 - 武汉天源与遂川县商务局签署了关于投资建设"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220KV变电站200MW/400MWh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项目"的投资框架协议 [1] - 该项目总投资额约为5.5亿元人民币 [1] 项目详情 - 项目为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 [1] - 项目规模为200MW/400MWh,接入220KV变电站 [1]
武汉天源拟约5.5亿元建设一项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项目
智通财经网· 2026-01-09 19:38
项目投资公告 - 武汉天源公告与遂川县商务局签署投资框架协议 将投资建设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220KV变电站200MW/400MWh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项目 [1] - 该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 [1] - 项目将建设一座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 主要系统包括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汇流变压器等设备和系统 [1] 项目技术细节 - 项目按照10%超配建设 由44套单机容量为5MW/2×5.015MWh的储能单元组成 [1] - 项目用地面积约40亩 [1] - 项目计划2026年开工建设 建设工期为4个月 [1] 公司战略意义 - 该项目与公司已有的10余个垃圾焚烧绿电项目形成协同 [1] - 项目将进一步夯实公司“水务治理+固废处置+绿色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的业务布局 [1] - 该项目将推动公司的绿色能源业务从“战略攻坚方向”升级为核心增长极 [1]
武汉天源:1月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09 19:38
公司动态 - 武汉天源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签署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1] 行业背景 - 中国已有20余省份公布机制电价 [1] - 地区间电价差异显著 上海机制电价较山东高出84% 浙江机制电价较辽宁高出31% [1] - 专家观点认为 企业用电成本仍有下降空间 [1]
武汉天源(301127.SZ)拟约5.5亿元建设一项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项目
智通财经网· 2026-01-09 19:36
项目投资 - 武汉天源与遂川县商务局签署投资框架协议 将投资建设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220KV变电站200MW/400MWh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项目 [1] - 该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人民币 [1] - 项目将建设一座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 主要系统包括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汇流变压器等设备和系统 [1] 项目技术细节与规划 - 项目按照10%超配建设 由44套单机容量为5MW/2×5.015MWh的储能单元组成 [1] - 项目用地面积约40亩 [1] - 项目计划于2026年开工建设 建设工期为4个月 [1] 战略协同与业务布局 - 该项目与公司已有的10余个垃圾焚烧绿电项目形成协同 [1] - 项目将进一步夯实公司“水务治理+固废处置+绿色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的业务布局 [1] - 该项目旨在将公司的绿色能源业务从“战略攻坚方向”升级为核心增长极 [1]
武汉天源:拟投资5.5亿元建设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09 19:33
公司投资与项目规划 - 武汉天源与遂川县商务局签署投资框架协议,计划投资5.5亿元建设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项目 [2] - 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具体为220KV变电站200MW/400MWh储能项目 [2] - 项目将建设一座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主要系统包括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及汇流变压器等 [2] 项目技术细节与配置 - 项目按照10%超配建设,由44套储能单元组成 [2] - 每个储能单元的单机容量为5MW/2×5.015MWh [2] - 项目总设计规模为200MW/400MWh [2]
武汉天源(30112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1-09 19:24
公司决策 - 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9位董事全到[2] 激励计划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调为144人,总数调为1086万股[4] - 1月9日为授予日,7.52元/股向144人授予1086万股[5] 对外投资 - 与遂川县商务局签约约5.5亿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8]
武汉天源(30112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6-01-09 19:2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 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上人员在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均与公司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 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武汉天源(301127) - 关于签署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2026-01-09 19:24
项目投资 - 公司与遂川县商务局签署约5.5亿元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3] 项目建设 - 规模为200MW/400MWh,按10%超配,由44套储能单元组成[9][10] - 用地约40亩,拟租赁雩田变3KM范围内土地[13] 时间安排 - 2026年开工,工期4个月,签协议后10日设项目公司[15][19] - 2026年6月30日前需取得备案和接入函,否则合同解除[24] 项目影响 - 与10余个垃圾焚烧绿电项目协同,升级绿色能源业务[25] - 运营周期约20 - 25年,稳定后有持续现金流入[30] - 现金投入资本金,对股权结构无影响[31]
武汉天源(301127) -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6-01-09 19:24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授予日为2026年1月9日[5][34][40] - 授予数量为1086.00万股[5][34][39] - 授予价格为7.52元/股[5][34] - 激励对象人数为144人[5][34][39] 激励计划调整 - 授予对象人数由151人调整为144人[8][39] -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088.00万股调整为1086.00万股[8][39]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董事邓玲玲获授25万股,占比2.30%,占总股本0.04%[12] - 董事陈少华获授30万股,占比2.76%,占总股本0.04%[12] - 职工董事王志平获授30万股,占比2.76%,占总股本0.04%[14]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38人共获授951万股,占比87.57%,占总股本1.41%[14] 限售期与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16]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30%,时间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18]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30%,时间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18]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时间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48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18] 激励对象股份转让限制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业绩考核目标 -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以2022 - 2024年净利润平均数为基数不低于25%[25] - 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以2022 - 2024年净利润平均数为基数不低于40%[25] - 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以2022 - 2024年净利润平均数为基数不低于60%[25]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 考核结果等级为A、B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C为80%,D为0%[26] 费用相关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费用总额为12760.50万元,将在2026 - 2028年分期确认,分别为7443.63万元、3615.48万元、1701.39万元[34]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为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36] - 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代扣代缴激励对象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36]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38] -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37][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获授条件已成就[37][38][39]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1] - 本激励计划费用摊销在不考虑刺激作用时会影响各年净利润,考虑正向作用可带来更高业绩和价值[35] - 公司将在限售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