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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30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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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30116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9:47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0]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4] - 工作基本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原则[5] - 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和相关机构[6]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6]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多种[8] 工作安排 - 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开展工作[13] - 职责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公共关系等[13] 制度建设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各部门配合[14] - 存在特定情形时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 - 按证券监管机构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18] 信息发布 - 可在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但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20] 沟通活动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发布公告[20] - 通过深交所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及时处理相关信息[21] - 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更新内容并放置相关信息[22] - 设立咨询电话和传真,在定期报告公布号码,变更及时披露[22][23] - 设置投资者固定接待日,方便集中参观沟通[22] - 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平台刊载[25] - 避免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25] - 按规定举行融资路演并寄送公司公告给相关机构和人员[26] 档案与沟通机制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时间、地点、谈论内容等[26] - 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并充分沟通协商[26] - 通过多种方式在公告后至股东会前与投资者沟通[26] - 相关中介机构可参与沟通活动[26] 制度相关 - 其他部门及员工有义务配合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28] -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8]
国能日新(30116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9:47
报告触发条件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该资产30%需报告[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13]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于重大信息[8] - 公司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达5%等情况需报告[19] 报告制度与流程 - 重大信息实施实时报告制度[15]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及时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16]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18]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当日向董事会报告[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19]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应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1] - 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保存上报信息,保存期限为10年[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是指定联络人与具体执行人[24] - 各部门等应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收集整理重大信息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24] 人员责任与管理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是第一责任人[24]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等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24] - 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是报告义务人且负有督导责任[25]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5]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报告义务人承担[25] 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7][28]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8]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和修订,自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28]
国能日新(301162)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9:47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 - 全资子公司董监高由公司委派,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应超半数[5] - 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9] - 子公司会计政策等财务制度应与公司一致[9] 子公司限制 - 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及互相担保[10] - 子公司经营规划须服从公司战略[12] - 未经审批,子公司不得进行风险投资[12]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14] - 子公司召开会议需及时报送重要文件[15]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17] - 内审部负责审计工作,子公司应配合[17] - 子公司须执行审计意见并递交整改报告[18] 制度说明 - 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20] - 制度涉及公司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
国能日新(301162)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9:47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和回复应遵守规定,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公平[4] - 董事会办公室是归口管理部门[10] - 发布或回复有内部审核流程[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
国能日新(3011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9:47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任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管辞任情况[5] - 董事、高管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7] 人员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职务解除 - 特定犯罪及缓刑情况,公司应依法解除其职务[6] - 对破产、违法吊销等负有个人责任,公司应依法解除其职务[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特定时间内每年减持不超25%[11] 监督职责 - 离职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由董事会秘书监督[11]
国能日新(301162)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9:47
关联交易与资金占用规范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2] - 关联方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 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限制关联方占用资金[4] 监督与审计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8] - 内审部门每季度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内审[8] - 注册会计师年度财报审计时对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并公告[8] 违规处理 - 董监高处理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违规致损应赔偿[19] - 损失严重时罢免违规董监高职务[20] - 控股股东等违规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应赔偿[20] 资产保护 - 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时董事会应保护股东权益[10] - 发现控股股东等侵占资产司法冻结其股权[20] - 控股股东等不能现金清偿侵占资产变现其股权偿还[20]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制度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相关制度[24]
国能日新(30116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2 19:47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人[9][10]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除担保、资助)由总经理批准[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资助)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深交所认为必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反担保[13]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4] 关联交易审计 - 特定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日常关联交易可免[16] 董事会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不参与投票,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独立董事职责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1]
国能日新(30116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9: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无相关处罚及谴责通报[9]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1]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应履职至补选[12]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9]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和人员支持[28]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 按规定提供会议资料[29]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0] 津贴 - 给予与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审议披露[32] - 不得从公司取得其他利益[3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6]
国能日新(30116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9: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4]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6]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1/2[6] - 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1]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3][16]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6]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书面决议经全体董事传阅,2/3以上董事签署生效[2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26]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再审议[43]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暂缓表决[44] - 审议通过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37] -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并通过形成决议[38][39][40]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记名投票[35] 其他事项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42]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7] - 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50] - 秘书做好会议记录,按需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51][53] - 与会董事对决议和记录签字确认[54]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56] - 公司按要求报送决议,特定决议及时公告[58] - 相关人员对保密内容保守机密[58]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61]
国能日新(3011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9:47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人员[2] 薪酬构成及比例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2] - 绩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额的50%[3] 发放与管理 - 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薪酬方案及绩效评价标准等[3] 审批与实施 - 董事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3] 其他规定 - 任职违规董事会将做扣减薪酬或解除职务等处罚[4] - 财务部、人力资源中心等执行薪酬方案[4] - 薪酬和津贴含个税,公司代扣代缴[4]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