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数码(30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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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逸数码(30117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5 17:01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证券部,处理股东会、董事会等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秘 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 关人员应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公司保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组织 的相关培训(包含但不限于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 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 公司召开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会议资料。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
君逸数码(301172)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08-25 17:01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健全和有效 实施内部控制,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结合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经营管 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 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董事、经理层在建立与实施内部过程中依法履 行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评价 情况,审议公司年度内控工作计划和总结;审议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八条 由公司董事长领导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督促公司各职能 ...
君逸数码(30117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17:01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对于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需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 愿、 ...
君逸数码(301172) - 融资管理制度
2025-08-25 17:01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 行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防范融资风险,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融资行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融资行为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根据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方式、从一 定渠道筹集资金的行为,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 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权益资本的融资,包括发行股票、配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负债的融资,包括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贷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 第四条 公司所有融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 期的投资回报, ...
君逸数码(301172)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8-25 17:01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代其偿还债务,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间接拆借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其使用;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 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 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向其提供资金,或者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非经营 性占用行为。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
君逸数码(30117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7:01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4] - 2025年5月前取得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的30%[20]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董事会需重新论证[11]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1]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12]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7] 资金使用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4]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6] 信息披露与审核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6]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现场检查[28] 决策程序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期限等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后及时公告[16]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披露使用计划[19]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24]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经股东会审议,及时披露信息[22]
君逸数码(30117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5 17:01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 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 定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全体股东 的最大利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对董事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 相关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 ...
君逸数码(30117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5 17:01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各部门、 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 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各项经营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一)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要求;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 ...
君逸数码(30117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7:01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四 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下同)一名, ...
君逸数码(30117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17:01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提高公司治理水准,实现公司公平 的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 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