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祥科技(30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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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祥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12-15 17:07
关于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祥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5 号)同意注册,万祥科技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4,001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2.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88,12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53,771,014.1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34,3 ...
万祥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12-15 17:07
证券代码:301180 证券简称:万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项目内容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 | --- | --- | --- | | 1 | 新建微型锂离子电池及精密零部件生 产项目 | 100,000.00 | 21,739.94 | | 2 | 动力/储能电池精密组件及柔性功能零 组件产品扩能项目 | 22,780.27 | 10,000.00 | | 3 | 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组件加工自动化升 级项目 | 6,502.02 | 6,502.02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5,193.14 | | | 合计 | 144,282.29 | 43,435.10 | 注: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已经过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投项目"笔记本电脑外观结构件产业化项 目"变更为"动力/储能电池精 ...
万祥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18:18
证券代码:301180 证券简称:万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祥科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军先生主持,应到董 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本公司年报审计业 务的团队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吸收合并,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 质量管理制度、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拟改聘北京大 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
万祥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8 18:18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 在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 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 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 ...
万祥科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8 18:18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依照董事会决议,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 制定《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 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
万祥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08 18:18
证券代码:301180 证券简称:万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 的,应说明理由并公告。 |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 | | --- | --- | | |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理 | | | 由并公告。 | |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 |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 | | 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 | 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 | | 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 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 |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 |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 |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 |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 | |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 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 | |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 | 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 | | 董事职务。 | ...
万祥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8 18:18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之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 ...
万祥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2-08 18:17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经核查,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取得对方同意。对于本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鹏、张莉、顾月勤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祥科技"、"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
万祥科技: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8 18:17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由原苏州市万祥电器成套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6251581655G。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21〕2805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00 万 股,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uzhou Wanxiang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淞葭路 1688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10,0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 ...
万祥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18:17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在财 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了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的备案,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 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考虑到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执行本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团队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吸收合并,为保证公司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变更北京大华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301180 证券简称:万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祥科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