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药包(30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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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诺药包(301188)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09-22 17: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六次专门会议[2] 关联交易 - 会议审议通过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议案[1] - 增加额度基于日常经营需求,具必要性等特性[1] - 关联交易遵循准则,不损害权益、不影响独立性[1] - 事项审议通过履行程序,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1]
力诺药包(301188) -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09-22 17:30
市值管理 - 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董事会为领导机构[3][5] - 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推动制度完善[5]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和信息披露[5] 价值反映 - 公司通过现金分红、股权激励促进投资价值反映[9][10][11] 策略规划 - 董事会建立匹配薪酬体系,明确股份回购机制[16] - 董事会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提高分红率[16] 合规要求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在市值管理中违规操作[18]
力诺药包(301188) -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22 17:3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2]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提名与撤换规则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过往任职有不良出席记录不宜被提名[13] - 连续任职六年,一年内不得被提名[1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撤换[15] 履职相关规定 - 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20]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2] - 薪酬等委员会中占1/2以上比例[26]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十年[2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0]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29] - 发现特定情形应尽职调查并报告[30] 公司支持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5] - 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6]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6]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十年[3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42][43]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41]
力诺药包(301188) -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2 17:30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属于特定对象[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是信息披露义务人[3]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3]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半年度报告拟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况需审计[17]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8]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股价异常波动,应披露财务数据[20]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公司需进行业绩预告[46]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2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6] - 发生重大事件时,公司需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信息[26] - 公司交易达到规定标准之一,如对外投资等应及时披露[33] - 重大事件处于筹划阶段,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应披露筹划情况[27] - 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因素并及时披露[29] 交易关注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3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3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3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3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披露[3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38] 诉讼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42] 其他披露事项 - 公司应在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3至5个交易日内披露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48] - 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为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47] 信息披露职责与管理 - 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等负有信息披露职责[51] - 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52] - 董事应关注公司经营、财务及重大事件[59] -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事件及进展[5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7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6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61]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62] - 通过受委托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者应告知委托人情况[62]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63]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65] - 公司信息披露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在其他媒体发布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67] 保密与沟通 - 公司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公司与其签合同时应约定保密条款[69] - 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重大信息文件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69] - 当未披露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发生时,公司应立即披露该信息[69]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除特定情形外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70] - 公司应明确与投资者等的信息沟通机制,包含六项要求[73] 制度建设与违规处理 - 公司应建立内部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及职责[74] - 对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处分,可要求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7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经审议通过生效,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终止[75]
力诺药包(301188) -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09-22 17:30
募集资金存储 -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存放于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5]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8] 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募集资金应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使用,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非金融类企业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及高风险投资[10][11] 项目管理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按计划进度实施[13] - 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13][29] - 若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等异常情形,公司应重新论证并披露情况[13][15] - 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拟延期,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相关情况[14] 资金置换与补充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16]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到期前需归还至专户,预计无法按期归还应提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7][18]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为安全性高、非保本型、不可质押产品[21] 项目变更 - 公司决定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尽快选择新投资项目[16] - 改变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21][27]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须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4]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1] - 会计师事务所应对董事会专项报告进行合理鉴证并提出结论[30] - 独立董事经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承担费用[31] 资产收购 - 公司以发行证券买资产,应在新增股份上市前完成资产所有权转移手续[33] - 发行证券买资产或募资收购资产,相关当事人要遵守盈利预测等承诺[33] 管理办法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原《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自动终止[37] - 该管理办法由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发布[38]
力诺药包(301188) -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
2025-09-22 17:30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8] - 由董事长等提名,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8][13]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6][18]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20]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委员提议临时会议有相关流程[22][27] 薪酬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36] - 由董事长等提名,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36][44] - 委员提议临时会议,主任10日内召集主持[44] - 会议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5][48]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委员提议临时会议主任3日内发通知[48][52]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61] - 由董事长等提名,会议提前五天通知[61][72]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2]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73]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81] - 由董事长等提名,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81][82]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经理担任[82]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90]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0] - 会议表决方式多样,可聘请中介,记录保存10年[90] - 议事规则和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4][75][93]
力诺药包(301188) -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09-22 17:30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范围为公司独立董事[3] - 标准为每人每年6 - 15万元,税前[5] - 按年度或月度发放,自制度生效日起算[6] 其他规定 - 差旅费及行使职权费用公司据实报销[7] - 不得取得制度外津贴和未披露利益[3] 制度相关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生效[9][10] - 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20日[3]
力诺药包(301188) -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22 17:30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5]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协助总经理工作[11] 职责权限 -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并提建议[13][14] - 财务总监统一领导和全面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5] 决策权限 - 特定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24] - 多类交易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可决策[27] 汇报考核 - 总经理定期和按要求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情况[26][27]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考核[30]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联系并参照考核发放[30]
力诺药包(301188) -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9-22 17:30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种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10] -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其他交易规定 - 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事项按发生额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相关规定[9] - 交易标的为股权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应公司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和相关营业收入[8] - 公司在12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同类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9] 投资决策权限 -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主要为股东会、董事会,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6] - 总经理有权审批上述权限以外其他所有对外投资事宜[7]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交易事项依章程执行,决策权限不得超公司董事会[11] 投资实施与管理 - 公司使用实物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资产需评估且评估结果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决定方可出资[17] -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需派驻产权代表跟踪管理[18] - 公司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外投资收益控制,严禁设账外账[18] - 公司财务部门要设对外投资明细账并与被投资单位核对账目[19] - 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应加强档案管理[20] 投资处置与终止 - 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需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1] -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终止要按规定清算并收回资产入账[21] - 公司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23] 报告与监督 - 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应在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情况[23]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权[24] 保密义务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6]
力诺药包(301188) -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22 17:30
制度目的 - 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3] 披露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特定方式豁免[3][5] - 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情形,未公开信息可暂缓或豁免[7] 管理机制 - 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秘组织协调,董办协助办理[8] 审批与登记 - 需事先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填写《审批表》等[11] - 登记豁免信息事项,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0][13] 后续披露 - 出现特定情形或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10][11]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交易所[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