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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诺特玻: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08-15 19:1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4年激励对象35人,授予352.50万股,占股本1.52%[1] - 董事长等高管获授不同数量股票及占比[1] - 28名核心骨干获授212.50万股,占60.28%[1] - 激励对象获授不超股本1%,累计不超20%[1]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三类人员[2]
力诺特玻: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8-15 19:11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352.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52%[8][28][29]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涉及标的股票178.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77%[9][28]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9][28]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9][28] - 激励对象共35人[9][2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10][33]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88元/股[9][40] 激励对象分配 - 董事长杨中辰获授20.00万股,占授予总数5.67%,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09%[29] - 总经理孙鹏飞获授30.00万股,占授予总数8.51%,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13%[29] - 核心骨干人员(28人)获授212.50万股,占授予总数60.28%,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91%[29] 归属安排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2期归属,每期归属比例50%[10][36] -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36] -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36] 实施流程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按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12]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十日[26] - 监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五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6] 考核指标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每年考核一次[46] - 2024年营业收入定比2023年目标增长率50%,触发值30%;利润总额定比2023年目标增长率60%,触发值30%[46] - 2025年营业收入定比2023年目标增长率100%,触发值60%;利润总额定比2023年目标增长率100%,触发值60%[46]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取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定比2023年实际增长率对应比例的孰高值[47]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S、A、B、C、D五档,归属比例分别为100%、100%、80%、60%、0[48] 价格与数量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时,有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和价格调整公式[56][57][58] 离职处理 - 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等损害公司利益、辞职、公司裁员离职,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69] - 激励对象退休、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不再纳入归属条件[70]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70]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代为持有并按原程序进行[71]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71] 其他 - 2024年8月15日对授予的352.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用Black - Scholes模型预测算公允价值,标的股价13.78元/股[62] - 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历史波动率为25.6547%、22.2660%,无风险利率为1.50%、2.10%[62]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若60日内未协商解决,可向法院诉讼解决[72] - 激励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75] - 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5]
力诺特玻: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8-15 19:11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关于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8 月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6 | |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6 | | (二)激励方式、来源及数量 7 | | (三)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 7 | |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8 | | (五)激励计划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9 | | (六)激励计划其他内容 12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3 | | (一)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13 | | (二)对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13 | |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14 | |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14 | | (五)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15 | | (六)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定价方式的核查意见 15 | | (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损害 ...
力诺特玻: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8-15 19:11
| 证券代码:301188 |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 公告编号:2024-07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1 | 债券简称:力诺转债 | |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聘任的 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 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有关规定,为 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7 月 18 日 | 组织形式 | ...
力诺特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15 19:0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八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
力诺特玻: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15 19:08
| 证券代码:301188 |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4-067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1 | 债券简称:力诺转债 |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5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庆法先生 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马一以通讯方 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
力诺特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8-15 19:08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特玻"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力诺特玻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2 号)同意注册,山东力诺特种 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58,109,777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5,542.71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053.82 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68,488.89 万元 ...
力诺特玻: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15 19:08
| 证券代码:301188 |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 公告编号:2024-07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1 | 债券简称:力诺转债 | |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3 日(星期二)14:5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9 月 3 日 ...
力诺特玻: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15 19:08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810.977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人民币 13.00 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755,42 7,101.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70,538,245.86 元,募集资金净额 684,888,855.14 元。 截止 2021 年 11 月 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736 号"《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证券代码:301188 |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4-070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1 | 债券简称:力诺转债 |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
力诺特玻: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8-15 19:08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事项 | 是否存在该 事项(是/否 | 备注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否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 否 | | | |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3 |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 否 | | | |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 | | 4 |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否 |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 6 |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否 |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 | 7 |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如是,是否说明 | 否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