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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悦智行(30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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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悦智行(30119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6-04 19:17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 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宁 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 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管理层汇报、与会计师沟通、核查等环节中提 出的问题或疑义,公司应予以详细的解答,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应提出整改方案并 及时整改。 第七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 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应在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 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 第八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 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
喜悦智行(30119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04 19:17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喜悦智行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原 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须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 ...
喜悦智行(301198) -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04 19:17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 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喜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结售 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行为,增强外汇套期保值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 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 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 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2、外汇期权业务,是一种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是否拥有按照规定汇率买进 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期权买方在向期权卖方支付相应期权费后 获得一项权利,即期权买方在支付一 ...
喜悦智行(30119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04 19:17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通过年度报告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的经营 1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 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
喜悦智行(30119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04 19:17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内部 控制报告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 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等,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公司选聘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核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审核会计师事 务所的聘用条款时,不受持股5%(含)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第一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六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要求,并满足 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
喜悦智行(30119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6-04 19:17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2025 年修订) (一) 具有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文凭,从事金融、工商管理、股 权事务等工作 3 年以上; (二) 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履行其职责 ...
喜悦智行(3011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5-06-04 19:17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则。 第二条 本管理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管理规则第八 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 ...
喜悦智行(301198)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2025-06-04 19:17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2025 年修订)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 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一切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项等。 第六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 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并应将报送依据、报送对象、报送信息类别、 报送时间、对外部信息使用人保密义务书面提醒、登记备案情况等报告给公司董 事会秘书。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 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八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拒绝报 ...
喜悦智行(301198)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6-04 19:17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设立)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相关工作细则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 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 ...
喜悦智行(30119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04 19:17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2025 年修订) 须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三条 募集资金应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股东 会、董事会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 使用效果。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