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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悦智行(30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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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悦智行(30119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04 19:17
制度审议 - 制度须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担保审批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反担保与追偿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在债务到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措施[19] - 债务追偿程序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和追偿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财务部应将追偿情况传送至审计部备案[19] 其他规定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3] - 制度未尽事宜公司依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23] - 涉及公司上市后方能执行的条款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实施[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喜悦智行(301198)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6-04 19:17
董事任职与离职 - 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董事会2日内披露[5] - 特定犯罪及责任情况未逾规定年限不能任职董事[6] - 董事及高管离职3工作日内完成移交[7] 董事义务与股份转让 - 董事及高管忠实义务辞职或任期结束后3个月内有效[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其他规定 - 离职董事及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1] - 本制度2025年设立,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
喜悦智行(301198) -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04 19:17
业务目的与对手 - 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以控制汇率风险敞口,不投机套利[6] - 交易对手需为获批金融机构[7] 业务额度与资金 - 交易合约外币金额年度累计不超审批额度[7] - 用自有资金,不影响正常经营[9] 审批标准 - 全年资金总额超净资产50%需股东会审批[9] - 超10%需董事会审议[9] - 未达标准由管理层审批[9] 期限与风险 - 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交易金额不超额度[9] - 业务重大风险亏损达规定金额2个交易日内报告披露[17] 档案保管 - 业务档案及原始档案由财务部保管[21]
喜悦智行(30119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04 19:17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按分工主管相应部门或工作[14] - 财务总监主管公司财务工作,拟订财务制度并编制财务报告[15] 会议安排 - 月度经营例会每月召开1次,讨论分析前月经营状况并安排下阶段工作[5] 审批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审批[11] - 总经理有权审批与关联法人金额低于3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等关联交易[13] - 对外投资款付款审批程序为财务总监会签,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15] - 重要合同订立、变更和终止涉金额300万元以上等情形总经理应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18] 资金运用 - 公司资金运用须遵守经股东会批准的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6] 细则实施 -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特殊规定自公司上市后实施[20]
喜悦智行(301198) -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6-04 1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注册,12月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900万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938万股,罗志强和罗胤豪各认购469万股,持股比例均为50%[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69000000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5]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的50%可触发回购[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0]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子公司相关损失问题提起诉讼[32]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的交易需股东会审议批准[40]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2]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等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4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8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通过[43]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4] 提案与投票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5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8] -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8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7] -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1次现金分红[118]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5][116]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6]
喜悦智行(30119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04 19:17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须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和董事会审议[13] - 总经理有权审批低于300万元(法人)和30万元(自然人)的关联交易(部分除外)[14]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7] 披露要求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23] - 披露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4][25]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内容[25][26] 特殊情况处理 - 关联交易谈判期间股价波动应向交易所和证监会报告并公告[26] - 因公开招标等导致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审议和披露(难形成公允价格除外)[27] 制度相关 - 制度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股东会审议通过[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涉及上市后执行条款待上市日生效[31]
喜悦智行(30119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04 19:17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2025年修订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职责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最高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负责人[9] - 投资者关系管理服务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10] - 具体工作职责涵盖信息沟通、报告编制等多项内容[11] 沟通方式与范围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网站宣传等[12] - 沟通范围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12] 档案与披露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3]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披露主要内容[13] - 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需及时公告[13] -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是指定信息披露渠道[14] 信息披露原则 - 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17]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需列明风险因素[17] - 情况变化时需及时更新已披露信息[17] 投资者接待 - 对咨询公开信息的投资者应准确完整答复,非公开信息应委婉谢绝[18] - 实地拜访投资者的接待有明确程序[18] - 投资者接待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协调[18] - 按对等和重要性原则安排公司领导会见投资者[18] 人员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从业人员应精通业务、热情耐心、平等对待投资者[20] - 从业人员需熟悉公司运营、财务等状况[2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上市后实施[22]
喜悦智行(301198)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6-04 19:17
投资决策与审批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投资[4] - 投资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0] - 投资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10] - 除证券等投资外,未达标准,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11] - 证券等投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达标准还需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并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3] 投资管理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5] -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15] - 公司建立严格证券保管制度,至少2人共同控制[19] - 公司对外长期投资分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20]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归口管理部门每季度汇报情况[25] 信息披露 - 达到规定标准的股权交易标的,需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24] - 达到规定标准的非股权非现金交易标的,需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24]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经营期满、项目破产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26] - 公司可在项目悖于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27] - 财务部对投资收回和转让做资产评估,防止资产流失[27] 财务监管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32] - 公司对所有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与保管机构核对,确认账实一致[34]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37] 办法生效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涉及上市条款待上市后生效[41]
喜悦智行(301198)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6-04 19:17
制度适用与审议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公司间资金管理[3] - 制度须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 资金管理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4] - 公司不得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7]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8] 监督与执行机制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11] - 董事会应在知悉占用资金事实起五日内办理股份锁定手续[7] - 公司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11] 违规处理措施 - 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5]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将处分责任人[15]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以股权偿还侵占资金[17] 资金清偿与违规认定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需审批[16] - 董事等擅自批准资金占用视为严重违规,涉巨额将通报股东[17] 制度解释与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制定修订[19]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上市相关条款上市后生效[19]
喜悦智行(30119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
2025-06-04 19:17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3]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唯一机构[4]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9]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法人股东相关人员[13] 登记备案 - 相关主体研究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应填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 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以上[15] - 登记备案流程含知情人告知、填写登记表、核实后报送[15] 高送转方案 - 每10股送红股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10股以上(含10股)[16] 报备情形 - 公司向深交所及宁波证监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情形有7种[17] - 上市公司持股30%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结果公告需披露[17]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公司视情节处分并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备案[23]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实施[25] 保密工作 - 全体董事等知情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控制知情范围[19] - 控股股东等讨论重大事项要做好保密预案,股价异动应告知公司[20] 信息披露规范 - 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等形式替代正式公告,接待媒体应签署承诺书[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