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30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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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持公告汇总丨这家公司实控人拟1000万元-2000万元增持股份
第一财经· 2025-10-27 21:04
公司股东增持动态 - 云意电气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付红玲计划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为1000万元至2000万元 [1] 公司股东减持动态 - 通润装备股东珠海悦宁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康东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3%公司股份 [1] - 万里扬股东华润信托·华颖16号计划减持不超过2%公司股份 [1] - 长缆科技计划减持不超过总股本2%的已回购股份 [1] - 福龙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桂丰计划减持不超过1.50%公司股份 [1] - 中国核建股东中国信达计划减持不超过1%公司股份 [1] - 铭利达股东泰安赛晖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安赛跃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1%公司股份 [1] - 天能重工高管赵波、胡鹏鹏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0.09%公司股份 [1] - 拓维信息高管赵军、柏丙军、廖秋林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0.0068%公司股份 [1]
铭利达:泰安赛晖计划减持291万股,泰安赛跃计划减持100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19:34
股东减持计划 - 持股5%以上股东泰安赛晖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安赛跃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1] - 泰安赛晖持有公司约2608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66%,计划减持291万股 [1] - 泰安赛跃持有公司约938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39%,计划减持100万股 [1]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计划在公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起的三个月内进行 [1] 公司业务构成 - 公司2024年1至12月份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汽车行业,占比56.06% [1] - 光伏行业是公司第二大收入来源,占比29.22% [1] - 安防行业收入占比为11.53%,消费电子占比1.78%,其他业务占比0.96%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铭利达市值约为88亿元 [2]
铭利达:股东泰安赛晖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安赛跃拟合计减持不超1%公司股份
第一财经· 2025-10-27 19:28
铭利达公告,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泰安赛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 泰安赛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泰安赛晖计划在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910000股(持股比例为0.74%); 泰安赛跃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00000 股(持股比例为0.26%)。 ...
铭利达(301268)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5-10-27 19:14
| 证券代码:301268 | 证券简称:铭利达 | 公告编号:2025-09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15 |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泰安赛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 动人泰安赛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泰安赛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以下简称"泰安赛 晖",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6,079,480股,持股比例 2为6.66%)及其一致行动人泰 安赛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安赛跃",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9,377,280股,持股比例为2.39%) 3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泰安 赛晖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2,910, ...
铭利达: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4 22:36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第二届第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中汽车业务占比56.06% [1]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中光伏业务占比29.22% [1]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中安防业务占比11.53% [1]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中消费电子业务占比1.78% [1]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中其他业务占比0.96% [1] 市场表现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86亿元 [1]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4 19:33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决议聘任或解聘[11] - 任职禁止情形包括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5] - 出现禁止情形,董事会应一个月内终止聘任[11] 职责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事务[7] -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并记录[7] 其他规定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3]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移交文件[12][14] - 聘任时还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2]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9:3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1]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12] - 董事、总经理选任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材料[14] - 委员可查阅资料、评估人员工作[16][17][1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19]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2025-10-24 19:33
薪酬制度 - 独立董事津贴为10.80万元/人/年[2] -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年终奖金构成[4]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4] 薪酬确定与调整 -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确定[6] - 年薪调整根据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改善情况核定[5] 薪酬计算与发放 - 绩效薪酬=岗位绩效薪酬标准×考核系数[7] - 年终奖金根据上一年度经营目标达成情况发放[8] 薪酬管理与执行 -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与管理[10] - 岗位变动按任职时段计算当年年薪收入[12]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4]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4 19:33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5]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4] 沟通渠道设置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专人负责[7]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答复诉求[6] 说明会相关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0]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沟通后续工作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9] - 活动结束后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0] 人员要求与培训 - 相关人员应具备良好品行等,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15] -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学习[16][17] 档案与报送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活动结束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文件[17]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关注互动易平台信息及媒体报道,履行披露义务[18] - 发布信息谨慎客观,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公平[18] - 发布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18] - 董秘办专人处理,回复内容可商请其他部门或子公司审核[18] - 回复内容或拟发布信息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19] - 董事会秘书必要时提请董事长或董事会审核[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4 19:33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2]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2] - 任职期间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5] 股份锁定规则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满一年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自动锁定[9]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所持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9]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4]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4] 违规处理规则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4][13]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违法提交有权机关处理[13]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公司给予批评等处理[13] - 受监管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公司可降职等处理[13] - 造成重大损失可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3]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6]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1] - 公司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2] - 公司应在招股或定期报告披露人员股份锁定或解限情况[13] 其他规定 - 公司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12] - 公司可对董事和高管股份转让设更严限制并申报[1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