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3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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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20:44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11 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 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 ...
维海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20:44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投资金额及期限: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 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且不涉及《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 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4、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 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 ...
维海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3 20:44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索引 | 项码 | | --- | --- | | 鉴证报告 | 1-2 | |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8 |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宣化大厦 A 座 9 目 联系电话: +86 (010) 6554 2288 telephone: +86 (010) 6554 228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4SZAA4F0112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海德)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 了鉴证工作。 维海德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 ...
维海德: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3 20:44
经核查,根据公司独立董事陈丹东、陈友春、刘超的任职经历以及提交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深圳市 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丹 东、陈友春、刘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
维海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2 16:28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维海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4-03-27 20:22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数量为 1,8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0%。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9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7 号),深圳市维海德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360,000 股,并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69,412,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52,950,54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6 ...
维海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3-27 20:22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海德"、"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维海德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7号),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360,000 股,并于 2022年8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69,412,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52,950,544 股,占 发行后总股本 ...
维海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2024-03-07 19:51
一、培训时间 2024 年 2 月 26 日 二、培训地点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海德")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360,000 股,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 或"保荐机构")作为维海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 承销商,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8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结合维 海德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保荐机构项目组成员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对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 督导培训,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培训地点及形式:深圳市宝安区鸿辉工业园 2 栋 3 楼维海德会议室,现场培 训。 三、培训内容及培训 ...
维海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1 19:00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
维海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24-02-28 21:32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38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并就关注函中所涉事项作了认真核查,现对关注函中 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请你公司结合主营业务、多模态白平衡算法的实际使用情况等,进一步 核查在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互动易平台、公司相关人员 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过程中就公司"多模 态白平衡算法"相关事项的介绍是否存在虚假或误导性陈述,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存在蹭热点的情形。 回复: (一)公司主营业务、多模态白平衡算法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 为进一步提升白平衡的准确度,逐步使用多模态白平衡算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