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30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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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辉志
2024-04-26 00:08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4] - 2023年9月12日至12月31日未召开股东大会[5] - 2023年独立董事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8] - 2023年独立董事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9] 人事变动 - 2023年9月12日聘任徐江平为财务总监[21] - 2023年9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管议案[24] 财务与合规 - 2023年审议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9] - 2023年董事及高管薪酬符合规定[24] - 2023年未新增应披露关联交易事项[16] - 2023年不涉及变更或豁免承诺、被收购情况[17][18]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建言[25]
新莱福: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2024-04-26 00: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104,922,890元,股份总数104,922,890股[11] - 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1] - 公司共有1,048名员工,其中硕士研究生21人,本科生85人[15] - 公司前身新莱福有限公司于1998年5月8日组建,5月11日登记注册[11] 内部控制情况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9] - 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目标包括规范会计行为、保护资产安全完整、贯彻法规制度[12] - 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立遵循符合法规、约束全员等多项原则[12] - 公司内部控制要素包含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与沟通等[15] - 公司治理层监督会计政策、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复核政策程序[15] - 公司管理层重视内部控制,对弱点及违规报告及时处理[16] - 公司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和机制,确保管理层与员工、外部人士有效沟通[18] -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有必要控制政策和程序,建立多种控制程序保证目标实现[18] - 公司定期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通过内外部机制获取证据并纠正偏差[20] - 公司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有严格授权批准程序,无重大安全问题[21] - 公司筹资业务管理制度合理,资金使用未严重背离原计划[21] - 公司采购与付款业务机构岗位规划合理,控制无重大漏洞[22] - 公司实物资产管理有岗位责任制度,能有效防止资产损失[24] - 公司销售政策可行,实行催款回笼责任制,将销售货款回收率列为考核指标[24] 未来展望 - 公司准备采取明确应急机制、提高合规风险意识、开展培训等措施改进内控问题[26] - 公司认为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27]
新莱福: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00:08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同一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该公司审计[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5]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 以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作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10]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保障选聘公平公正[7]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3] 审计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相关情况[10] 协议与聘期 - 与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一年协议,可续聘[17]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3] 续聘与改聘 - 审计委员会续聘需对本年度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全面客观评价[19]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6]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 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18]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等[18]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多种选聘异常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8]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8] - 情节严重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股东大会决议不再被选聘[19] - 相关处罚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21]
新莱福: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00:08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3][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6] 治理结构与制度 - 公司建立由股东大会等组成的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6] - 公司明确岗位职责和审批权限,规范战略制定流程[9] 管理制度 - 公司建立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等多项管理制度[10][11][14] - 公司制订销售及收款、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管理制度[15][18][24]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营收和资产总额错报比例认定[25]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损失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评价[33] 信息沟通与反馈 - 公司通过明确职责和线上系统改善员工信息沟通[23] - 公司定期收集分析外部信息并及时处理反馈[23]
新莱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6 00:08
关联交易金额 - 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5018.00万元[2][5][6] - 2023年预计4470.00万元,实际发生3715.62万元[2][6][7][8] - 2024年向NICHILAY MAGNET CO.,LTD.销售预计3800.00万元,已发生737.26万元,上年3049.89万元[6] 关联交易占比与差异 - 2023年向NICHILAY MAGNET CO.,LTD.销售实际占比4.75%,与预计差异13.19%[7] - 2023年向NICHILAY MAGNET CO.,LTD.采购实际占比2.72%,与预计差异48.87%[8]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与预计差异16.88%[8] 关联方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NICHILAY MAGNET CO.,LTD总资产4214百万円,净资产715百万円,营收4382百万円,净利润18百万円[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慧谷新材料总资产94190.95万元,净资产83720.28万元,营收43633.35万元,净利润5469.85万元[1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日磁蕾贸易(上海)总资产594.91万元,净资产532.30万元,营收765.83万元,净利润89.54万元[1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日丽磁石香港总资产379.24万港币,净资产376.87万港币,营收163.63万港币,净利润8.78万港币[13][14] 其他要点 - 前桥清、前桥义幸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15] - 2024年4月20日,独立董事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内容为采购原材料与服务、出售商品等[17] - 2024年度以签署订单或协议形式进行关联交易[17] - 董事会提请授权经营管理层签协议[18] - 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17] - 关联交易依生产经营需要发生,不影响独立性[19] - 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22] - 保荐人认为决策程序合规,无异议[22]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22]
新莱福(301323)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00:08
营收情况 - 公司营收同比增长10%至1000万美元 [1] - 营收增长主要得益于新产品的推出和市场需求的增加 [1] 成本控制 - 公司成功控制成本,净利润同比增长20% [2] - 成本控制主要得益于生产效率的提升和采购成本的下降 [2] 市场份额 - 公司市场份额稳步增长,已占据行业20%的市场份额 [3] 利润率 - 公司净利润率达到15%,较去年同期提升5个百分点 [4]
新莱福: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00:06
| ਅ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 | 页 | | --- | --- | ---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 7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 8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第 | 9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1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2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 13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 14 | 页 | | 15—90 | | | --- | --- | | 页 |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 天健审〔2024〕5-40 号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 ...
新莱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00:0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新 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新莱福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230,723 股,发行价格为 39.06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 102,457.2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4,517.64 万元,上述募集资 ...
新莱福: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00:03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4-021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汪小明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及 2023 年度经营状况,董事会形成了《2023 ...
新莱福: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00:03
募集资金情况 - 2023年6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26,230,723股,每股发行价39.06元,募集资金总额102,457.20万元,净额94,517.64万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6,452.94万元[3] -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258.03万元[7]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1,517.64万元,尚未决定具体用途[12] 募投项目情况 - 复合功能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30,000.00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8.83%[20] - 新型稀土永磁材料产线建设项目承诺投资13,000.00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6.81%[20] - 敏感电阻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承诺投资25,000.00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92%[20]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承诺投资15,000.00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28.46%[20] 资金管理情况 - 2023年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4,065.02万元[14] - 超募资金中11,500.00万元用于购买大额存单,17.64万元暂未确定用途[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