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30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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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向标 | 新莱福(301323)2025年二季度机构持仓风向标
新浪财经· 2025-08-26 09:53
机构持股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25日 10家机构投资者合计持有新莱福A股6931.34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66.06% [1] - 前十大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达66.06% 较上一季度下降0.25个百分点 [1] - 前十大机构包括宁波新莱福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 广州易上投资 駿材有限公司 福溢香港有限公司等 [1] 公募基金持仓变化 - 本季度新增披露3只公募基金 分别为交银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A 中邮核心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 兴银国证新能源车电池ETF [1] - 中信银行-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A 中邮核心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出现在机构持仓名单中 [1]
新莱福: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9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11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会议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股权登记日为会议前收市时 登记在册的有表决权股东均有权出席 [2] 投票安排 - 现场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14:30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时间为9月11日9:15-9:25 9:30-11:30 13:00-15:00 [2] - 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9月11日9:15-15:00 [2] -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一种方式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 [2] 参会人员范围 - 登记在册的有表决权股东 [2] - 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 -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 -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 [2] 会议登记方式 - 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及身份证办理登记 [5] - 法人股东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办理登记 [5] - 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 [5]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00-11:00 14:00-17:00 [6] - 电子邮件登记发送至info@kingmagnet.com 需在9月10日17:00前送达 [7] - 书面信函登记邮寄至广州市沧海四路4号 邮编511356 [7] 表决规则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5] - 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分为同意 反对 弃权 [7] -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7]
新莱福: 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5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104,922,890股扣除回购股份1,398,790股后的103,524,1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352,410元[2] - 本次利润分配采用孰低原则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0,521,649.04元[1] - 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2] 财务数据 - 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203,930.32元 母公司净利润为-4,634,287.70元[1] - 期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达508,458,535.00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521,649.04元[1] - 利润分配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2] 实施依据 - 分配方案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1] - 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公司章程》规定[2] - 若总股本因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变化 将按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2]
新莱福: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5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4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涛峰主持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3人 [1] - 董事会秘书许永刚列席会议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 - 199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归属期条件 将办理66.58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 [2] - 因2023年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2] - 所有调整事项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2] 半年度报告与募集资金管理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反映公司上半年经营实际情况 [3]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规要求 [3][4] - 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 信息披露及时完整 [4] -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 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 战略投资与利润分配 -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需求 [4] - 投资合作协议授权有助于优化业务结构和拓展发展空间 [4] - 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规定 [5] - 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 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5]
新莱福: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5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有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离世及自愿放弃等原因丧失资格 对应作废未归属限制性股票3.3万股 [1]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99名 其任职资格与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2] - 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2]
新莱福: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5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因2023年度和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而调整,从15.40元/股下调至14.46元/股 [7][8] - 调整依据为《激励计划》中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对授予价格调整的规定 [7] 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2日,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总量20.00% [8] -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88,639.26万元,以2023年为基数增长15.00%,达成业绩考核目标 [10] - 199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可申请归属限制性股票665,800股 [10]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 - 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符合激励资格,包括5名主动辞职和1名非因执行职务身故 [11] - 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33,000股 [11] 批准与授权程序 - 公司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 [4][5][6] -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向206名激励对象授予336.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40元/股 [6]
新莱福: 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5
核心观点 - 公司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总计3.3万股 涉及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离世或自愿放弃资格而被取消激励资格 激励对象人数从206人调整为199人 [1][6][7] 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 2024年2月1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并提交董事会 [1] - 2024年2月6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 [2] - 2024年2月7日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2] - 2024年2月6日至18日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 未收到异议 [3] - 2024年2月19日监事会出具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3] - 2024年2月19日公司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报告 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3] - 2024年2月2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 [4] - 2024年2月23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 同意以15.40元/股向206名激励对象授予336.2000万股 [4][5] - 2025年8月23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授予价格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等议案 [6] 作废具体情况 - 作废股票数量3.3万股 原因包括激励对象离职、离世或自愿放弃资格 [6][7] - 激励对象人数从206人减少至199人 [6][7] - 本次作废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授予价格调整 - 授予价格由15.40元/股调整为14.50元/股 [6] 归属安排 - 为199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 本次可归属股票数量66.58万股 [6] 公司影响 -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7] - 不影响核心团队积极性和稳定性及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7] 监事会意见 - 认为作废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7] 法律意见 - 律师事务所认为作废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规定 [7]
新莱福: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5
激励计划实施概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为199名激励对象办理66.5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1] - 激励计划授予总量为336.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492.29万股的3.20%,授予对象共206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 [2]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汪小明被纳入激励对象,获授理由包括其作为创始人股东对公司经营决策、技术研发的重大贡献 [2][17] 授予安排与调整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62个月,授予日需为交易日且不得在敏感期内操作 [3][4] - 归属分三期执行:第一期归属比例20%(授予后14-26个月),第二期30%(26-38个月),第三期50%(38-62个月) [5] - 授予价格原为15.40元/股,后因2023年及2024年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4元及5元)调整为14.50元/股 [6][17][18] - 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离世及1名自愿放弃,作废3.3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06人调整为199人 [18] 业绩考核机制 - 公司层面考核以2023年为基准,要求2024-2026年营业收入及扣非净利润增长率达成目标值或触发值 [7] - 2024年考核目标: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5.00%(触发值4.00%),扣非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5.00%(触发值4.00%) [7] - 实际达成:2024年营业收入88,639.26万元,较2023年增长率符合考核要求 [22] - 个人绩效考核分四档(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60%/0% [8] 本次归属执行情况 - 第一个归属期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起至2026年2月22日止 [20] - 本次可归属股票数量66.58万股,占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332.9万股的20% [23][24] - 归属后公司总股本由104,922,890股增加至105,588,690股 [24] -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数据及归属条件达成出具审计意见,律师事务所对程序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25][26]
新莱福: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4
核心观点 - 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从15.40元/股降至14.50元/股 主要原因为2023年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1][6][7] - 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33,000股 因激励对象离职、离世或自愿放弃资格[6] - 199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归属期条件 可归属限制性股票66.58万股[6] 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4年2月1日首次审议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1] - 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4年2月6日分别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独立董事于2024年2月7日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2]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4年2月6日至18日进行内部公示 未收到异议[3] -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披露内幕信息自查报告 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3]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2月23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4] - 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4年2月23日决议向206名激励对象授予336.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15.40元/股[4][5] - 2025年8月23日召开系列会议 审议通过价格调整、股票作废及归属安排[6] 价格调整依据 - 调整直接原因系实施2023年每10股派4.00元(含税)及2024年每10股派5.00元(含税)的现金分红[7] -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 派息需按公式P=P0-V调整授予价格 其中P0为原价15.40元/股 V为累计每股派息0.9元[7][8] - 调整后价格14.50元/股仍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无需重新审议[8] 公司治理与合规性 - 监事会确认调整程序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规要求[8]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定调整及归属程序合法合规[8]
新莱福出资2000万元成立宁波新莱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100%
搜狐财经· 2025-08-26 00:50
公司投资动态 -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成立宁波新莱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并持股100% [1] - 宁波新莱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8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汪晓阳,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1] 业务范围 - 宁波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磁性材料生产、纸制品制造及文具制造 [1] - 业务延伸至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与生产(需审批)、机械设备销售及五金产品研发 [1] -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被列入经营范围 [1] 行业属性 - 新设立公司所属行业为造纸和纸制品业 [1] - 经营活动包括自主开展一般项目及需审批的许可项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