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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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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7 18:33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普莱得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依 法履行董事义务,充分了解公司运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 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 ...
普莱得(3013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7 18:33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 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 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 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外,其 ...
普莱得(3013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7 18:33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浙江普 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 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 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研究董事与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五条 公司总经办、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 ...
普莱得(3013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7 18:33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进一步明确 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公司股票,视作本人所为, 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 交易。 第二章 ...
普莱得(301353)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10-27 18:32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00万股,每股35.23元,募资6.6937亿元,净额6.150665亿元[1] - 募资投年产800万台锂电电动工具项目,总投资6.3亿元,用募资5.614472亿元[4] - 公司超募资金5361.93万元[5] 资金使用 - 2023 - 2024年累计使用超募资金3200万元,剩余2161.93万元[5][6] - 公司拟用16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总额29.84%[8] 审批进展 - 2025年10月2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1600万元超募资金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10][11] -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对此无异议[13] 其他 - 公司与光大证券、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
普莱得(301353) -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10-27 18:3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00.0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6.6937亿元,净额6.1506647795亿元[2] 募投项目情况 - 募投项目为“年产800万台DC锂电电动工具项目”,总投资6.3亿元,拟用募集资金5.614472亿元[4] - 2024年12月27日调至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10月24日已达预定状态[4][6] 资金使用及收益情况 - 截至2025年10月24日,承诺投资5.614472亿元,累计使用3.628271亿元[6]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1168.58万元,节余2.103059亿元[6] 资金安排及审批情况 - 公司拟将节余资金2.103059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 - 2025年10月27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无异议[13][14][15]
普莱得(30135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10-27 18:32
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2] - 《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3个制度名称调整[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可按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可依法请求、召集等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等[15]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17]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20]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20]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公司应两月内开临时股东会[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两月内开临时股东会[29]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三名独立董事,五名非独立董事,有一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4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4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6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66] 审计与清算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7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77]
普莱得(30135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7 18:31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15:00[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深交所系统)和9:15至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2日[2] 会议地点 - 会议地点在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3] 会议审议 - 会议审议包括总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4][5] - 《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包含子议案数10个[18] 登记方式 - 登记方式分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书面信函等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6]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00 - 11:00、14:00 - 17:00,书面信函等登记应在2025年11月14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6] - 登记地点在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6] 会议联系人 - 会议联系人是郭康丽、刘甜甜,联系电话0579 - 83793333,传真0579 - 89123969,电子邮箱pld@prulde.com [6] 网络投票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353,投票简称为PLD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 - 15:00 [14][15]
普莱得(301353)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8:31
会议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 - “年产800万台DC锂电电动工具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5] - 公司用1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
普莱得(301353)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8:30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7位董事全部出席[2] 议案通过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获董事会审议通过[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审议通过,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 - 多项制度修订及制定议案获审议通过,部分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7][8][9][10][11] 资金使用 - “年产800万台DC锂电电动工具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获通过,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1][12] - 公司使用1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获通过,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3] 后续安排 - 公司拟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