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30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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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达新材: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8-15 20:11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15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召开,现场会议下午14:30开始[5]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4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6,811,257股,占比74.9986%[7]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10] 选举情况 - 选举潘昌等人为非独立董事,同意票占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超99.77%[13][16][18] - 选举李元平等人为独立董事,同意票占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99.7718%[27][29][31] - 选举周青、黄凯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票占比99.7718%[33][35] 业务决策 -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同意66,717,582股,占比99.8598%[37] -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66,728,982股,占比99.8769%[40] 合法性说明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结果合法有效[42] -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42]
恒达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5 20:11
董事会选举 - 选举潘昌为董事长,姜文龙为副董事长,任期三年[3][4][5] - 选举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5][6][7] 人员聘任 - 聘任姜文龙为总经理,任期三年[9][11] - 聘任赵新民等人为副总经理等职,任期三年[12][13][14][15][16][17][18][19] - 聘任陈臣拓为证券事务代表,程新美为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20][21][22][23][25]
恒达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8-01 16:49
回购计划 - 2024年3月12日决定以2500 - 5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不超39.37元/股[2] - 2024年6月25日起回购价格上限调至38.81元/股[3]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7月31日,回购股份396,700股,占总股本0.4433%[4] - 截至2024年7月31日,最高成交价27.65元/股,最低成交价23.00元/股[4] - 截至2024年7月31日,成交总金额9,995,647元(不含交易费用)[4] 后续安排 - 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7] - 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
恒达新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7-30 21:14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达新材")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潘昌先生、姜文龙先生、赵新民先生、叶 素芳女士、方宏先生、廖寿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李元平先生、乐进治先生、郑梦樵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
恒达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7-30 21:14
外汇业务计划 - 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总额度不超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4][13][14] - 交易期限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内[5] - 交易方式选不超12个月简单外汇衍生工具,对手为有资格金融机构[6] 资金与审议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7][13][14] - 2024年7月3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业务议案[13][14] - 保荐机构对批准额度内业务事项无异议[15][16] 风险与措施 - 业务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但存在市场等风险[8][10] -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按融资背景交易等[11] - 按相关会计准则对业务核算处理和列报[12]
恒达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梦樵)
2024-07-30 21:14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郑梦樵为浙江恒达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作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 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
恒达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元平)
2024-07-30 21:14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元平作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 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 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 ...
恒达新材:《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4-07-30 21:14
业务目的与交易对象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基于正常生产经营开展[5] - 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5] 交易金额与审议规则 -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百万元人民币,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人民币,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管理、方案提出及交易计划实施等工作[10] - 内审部负责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审计监督[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7] 信息披露 -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需严格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外汇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股东净利润10%且超一千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18] 其他规定 - 明确衍生品合约类别、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及相互关系和套期保值方法[18] - 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需真实准确披露交易目的[18]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规定亏损情形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情况[1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21]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1]
恒达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乐进治)
2024-07-30 21:14
独立董事提名 - 乐进治被提名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7]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10]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0] - 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11]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11] - 任职期间遵守规定、勤勉尽责[12] - 不符任职资格及时报告并辞职[12] - 授权公司报送声明及个人信息[12]
恒达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元平)
2024-07-30 21:14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元平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人条件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6] - 会计专业人士需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6]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不超1%且不在持股超5%股东任职[7][8] - 近十二个月无特定情形[8] - 近三十六个月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10]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0]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