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智能(3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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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3-11 18:24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 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 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 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或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 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活动。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和实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至少应当强 ...
华阳智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3-11 18:2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 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阳智 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 获取更多回报。 2、委托理财主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3、投资额度及期限 6、信息披露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上述 资金额度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 额度。 4、投资品种 ...
华阳智能:《公司章程》全文
2024-03-11 18:24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三月 | 目 录 | | --- | | 第一章 总则 4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 | | 第三章 股份 6 |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6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8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9 | | | | | 第一节 | 股东 | | 9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15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6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18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21 | | 第五章 董事会 27 | | | | | 第一节 | 董事 | | 27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31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0 | | | | | 第七章 监事会 42 | | | | | 第一节 | 监事 | | 42 | | 第二节 ...
华阳智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03-11 18:24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则该子 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与他人组建合资公司方式建设时,该合资公司应当参 考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 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精打细算、规范运作、公开透明 的原则。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 ...
华阳智能: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2024-03-11 18:24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办法的范 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六万元(税前)。 第六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月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 程》行使职权所需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为了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使独立董事尽职尽责,诚信从事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和审定,本着"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特制定《独立董事 津贴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由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大股 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
华阳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11 18:24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 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 存单、收益凭证等。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观 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
华阳智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3-11 18:2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 称"《独立董事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江苏华阳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要关注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受损害。 公司应当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可以就投资者提出 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核实。 第四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该公 司主要股东。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
华阳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1 18:24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阳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下 午 13:00 以现场表决的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洪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8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 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 ...
华阳智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4-03-11 18:24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27.1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73.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57.26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15.81万元。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已于2024年1月30日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0202号《验 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
华阳智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3-11 18:24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 易符合公平、公开、公允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华阳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 本办法。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