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智能(3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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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13 19:30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拟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5] 会议相关要求 - 议案2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 - 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指定时段,地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9] 投票信息 - 投票代码为351502,投票简称为华阳投票[17]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18][20]
华阳智能(30150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3 19:30
会议安排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6月9日发通知,6月13日召开,9位董事全出席[1] - 全体董事同意6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9] 议案决议 - 董事会同意提名郝秀凤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审议[2]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待股东大会审议[4] - 公司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部分子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5][7]
华阳智能(30150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13 19:17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4][5] 关联交易类型及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八项[8][10]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等原则[9][10] 资金提供限制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六种方式提供资金[11] 审议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五类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四类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11] 职责分工 - 公司财务部负责协调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秘书承担配合工作[13] 关联人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每年初调查关联人信息并更新,发送给各单位关联交易联络人[15] 定价原则 - 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执行国家定价,无则执行行业可比当地市场价等[17] -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协议中明确[17] 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少于30万元(含)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批准[2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超过3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21] 信息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不含)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不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股东会审议后及时披露[3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6] 监督检查 -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27] 损失处理 - 公司因关联方占用或转移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28] 公告内容 - 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独立董事意见等多项内容[31][33] 财务资助限制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34] 计算标准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34]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36]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36]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3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36]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8]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影响超十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后二年[38] 办法生效及管理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38][44]
华阳智能(30150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9:17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5] 应披露信息文件 - 招股说明书等为公司应披露的信息文件[9]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属重大事件需披露[10]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1] - 收购等致股本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11] - 证券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公司应澄清[12] - 控股股东等特定事件应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13] - 特定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披露义务[13] - 重大事件特定情形前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13]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董事长召集审议,董秘组织披露[15] - 重大事件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和董秘,董秘做好披露[16] - 报证券监管部门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秘审核[16] - 宣传文件发布前需董秘书面同意[17] - 信息公告由董秘负责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17] - 定期和临时报告在指定网站披露[21] 责任人相关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主要责任人[22] - 董秘负责联络、保密、协调信息披露等事务[23][24] - 高管向董秘和证券部报告重大事件信息[25] - 董事会成员对披露内容担责[26] -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28] - 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28] - 董秘是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29]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需事前报告、事后申报并遵守禁售规定[30] - 明确各层次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并签责任书[35] 其他 - 信息披露记录保存15年[31] - 证券部地址在江苏常州经开区,邮编213104[37] - 股东咨询电话和传真为0519 - 88798286[37] - 持股5%以上股东等信息披露参照本制度[39] - 重大信息泄密时公司应立即披露[35]
华阳智能(3015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3 19:1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兼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4] 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6] -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但未超30%提交董事会审议,超30%提交股东会审议[7] - 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8] - “提供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0] - 董事会负责审批单笔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小于30%的融资综合授信业务[10] 会议安排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5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13] -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总经理,经全体董事同意可免除此规定,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并说明[14]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不足3日需顺延或经全体与会董事认可;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5]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怠于出席致无法满足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向监管部门报告[16]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接受2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17] 审批权限 - 投资方案属董事会审批权限的,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属股东会审批权限的,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由董事长提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由总经理提名,任免均需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9] - 董事会或委托总经理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等方案,做出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组织实施[19] - 公司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由总经理或财务部上报,董事会审定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审批后在额度内按规定程序实施[20] 授权与表决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闭会期间签署经董事会批准的担保合同[20]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非现场方式可通过多种书面方式提交表决意见[21]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2][23]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3]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全体董事同意除外[2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可暂缓表决,提议董事应提再次审议条件[24]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议程等多项内容[24][25]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同意[25]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公开前相关人员需保密[25] - 《公司章程》及会议记录等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影响超十年则继续保留[26] - 董事长督促决议落实,总经理负责实施并报告,董事可要求纠正违规事项[26]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原议事规则废止,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华阳智能(30150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9:1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3] 信息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 暂缓、豁免披露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5] 登记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需登记多项事项[6][7]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7] 制度施行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0]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0 05:18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57,08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979,225.00元(含税) [1] - 若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1] -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 -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3] -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 以现有总股本57,08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5] - 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 [5]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5]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5] - 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每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税款 [5]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8日 [5] 权益分派对象 - 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6] 权益分派方法 -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7] - 部分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8]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9] 调整相关参数 - 公司相关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若期间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对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9]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9] 咨询办法 - 咨询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潞横路2888号,咨询联系人为吴文静,咨询电话和传真均为0519-88798286 [9]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包括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9]
华阳智能(301502)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09 16:30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以57,083,5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3.5元,共派19,979,225元[2] - 境外机构等每10股派3.15元,个人红利税差别化征收[4][5]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6月18日[5] - 2025年6月18日代派A股股东现金红利划入账户[7] 其他事项 - 权益分派完成后调整减持价格限制[10]
华阳智能(301502)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16 20:15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3名,代表股份42,607,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40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 代表股份34,25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998%。 (2)网络投票出席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4人, 代表股份8,357, ...
华阳智能(301502) -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6 20:04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于2025年4月21日决定召开并召集[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5][6] 参会情况 -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43人,代表股份42,607,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401%[7]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42,589,075股,占比99.9575%,反对18,100股,占比0.0425%[9]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42,591,375股,占比99.9629%,反对15,800股,占比0.0371%[1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42,591,375股,占比99.9629%,反对15,800股,占比0.0371%[11]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42,591,375股,占比99.9629%,反对15,800股,占比0.0371%[12]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42,534,975股,占比99.8305%,反对66,000股,占比0.1549%[13]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42,589,075股,占比99.9575%,反对18,100股,占比0.0425%[14]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42,588,975股,占比99.9573%,反对15,800股,占比0.0371%[15]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42,591,275股,占比99.9627%,反对15,800股,占比0.0371%,弃权100股,占比0.0002%[19] - 《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42,537,175股,占比99.8357%,反对63,700股,占比0.1495%,弃权6,300股,占比0.0148%[20] 会议有效性 -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均合法有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