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新能(30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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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新能(30165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19:1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任期与职权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4][5]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一人一票,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14]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被罢免[13] 薪酬方案 - 拟订方案含绩效评价标准等内容[11] - 考评后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1]
首航新能(30165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19: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7] - 特定主体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8] - 证券事务部按规定转交提议,董事长按时召集主持[9]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1]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13] - 一名董事接受委托不超两名,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15] 会议方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16] 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或举手,临时可用书面[20] - 提案通过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1]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表决[23]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3] 决议处理 - 董事不签字又无异议视为同意[26] - 决议违规致损,参与董事赔偿,表决异议可免责[26] - 股东可在六十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7]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十年以上[27] 规则说明 - “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29]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9]
首航新能(3016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9:16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方案制定与构成 - 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4] - 非独立董事按聘任合同和薪酬方案领薪,独立董事领津贴[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7] 薪酬调整与机制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货膨胀、公司盈利和战略调整等[9] - 公司可设专项奖励或惩罚[10] - 公司可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12]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有权扣减或追回薪酬[1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
首航新能(30165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9: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机制 - 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6] - 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可多种方式进行[7] 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说明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7] - 特定情形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采取便于参与方式并提前公告[7][8] 人员与平台交流 - 参与说明会人员包括董事长、财务总监等[9] - 通过互动易平台交流,谨慎客观回复,不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9][10] 职责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12] - 工作需具备相关素质技能,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等[12] 培训与档案 - 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13] - 活动建立档案制度,档案含参与人员、交流内容等[13]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5] - 与《公司章程》抵触时以《公司章程》为准,由董事会解释生效[15]
首航新能(301658)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19:16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董事长为固有委员[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战略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董事会补足[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 可下设投资评审工作组,总经理任组长[5] 战略委员会会议 - 两名以上委员或召集人提议召开,提前三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2] - 可现场、通讯或结合召开,通讯签字视为出席同意[13] 会议记录与报告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5]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5]
首航新能(30165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9: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竞争性谈判邀两家以上,邀请招标邀三家以上事务所[5]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与文件保存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10]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0]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五年,后五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2] 改聘与解聘 - 五种情况应改聘,需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14]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及时通知,股东会表决允许其陈述意见[13] 信息披露与制度规定 - 应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 涉及变更还应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7]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首航新能(30165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19:16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1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本制度及董事会授 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
首航新能(30165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
2025-11-20 19:16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 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行使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对公司财务信 息的真 ...
首航新能(301658)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0 19:16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 |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在深圳市首航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07111227X8。 第三条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237,114 股,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enzhen SOFARSOLAR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7 区高新奇 ...
首航新能(30165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9:16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应用系统的、规范 的方法,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有效性,经营活动的效益性,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的独立、客观地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合理保证实现如下控制目标的过程: (一)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资产安全; (三)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