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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新能(30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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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首航新能(301658)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增至41,237.1135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6-07 10:48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6月6日收盘,首航新能报收于27.55元,较上周的27.44元上涨0.4% [1] - 6月5日盘中最高价报27.81元,6月3日盘中最低价报27.0元,触及近一年最低点 [1] - 当前最新总市值113.61亿元,在光伏设备板块市值排名25/63,两市A股市值排名1390/5148 [1] 工商变更 - 公司已完成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变更后注册资本为41,237.1135万元人民币 [1][3] - 法定代表人仍为许韬,经营范围涵盖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与销售等多个领域 [1][3] 持续督导培训 - 国泰海通证券对公司进行了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内容包括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管理要点 [1][3] - 培训对象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用讲义演示、法规解读及案例分析形式 [1][3]
首航新能: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2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和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 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信 息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1658 证券简称:首航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
首航新能(30165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5-06-03 20:0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海通"或"本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 航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对公司进行 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点,主要包括募集资金管理的总体要求、专户存储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变更审 批程序以及监督管理机制等关键环节。本次培训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 文及案例分析、解答培训对象的问题等形式,加深了培训对象对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与认识。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 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一)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培训人员:刘怡平、强强 (六)培训对象:公司控股 ...
首航新能(301658) -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5-06-03 20:00
证券代码:301658 证券简称:首航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和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信 息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 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
首航新能(301658) - 301658首航新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522
2025-05-22 19:34
经营情况 - 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 27.11 亿元,同比下降 27.58%,归母净利润 2.58 亿,同比下降 24%,综合毛利率 35.73%,较去年提升 4.22 个百分点 [2] - 2025 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 6.54 亿元,环比下降 1.55%,归母净利润约 5248 万元,环比增长 27% [2] 行业展望 - 全球能源转型和“碳达峰、碳中和”推动下,光伏及储能行业将快速增长,欧洲市场需求 2025 年逐步回暖但增速放缓,非洲、中东和亚洲等地新兴市场有望维持增长 [3] 业务结构 - 2024 年公司境外业务收入占比约 80%,境内收入约占 20%,境外主要销售国为意大利和波兰 [4] 产品毛利率 - 2024 年并网逆变器毛利率约 31%,同比提升 2.8 个百分点,储能逆变器毛利率约 45%,同比下降 2 个百分点,储能电池毛利率约 38%,同比提升 12 个百分点 [4] 业务预期 - 2025 年公司整体收入预计稳中有升,将巩固优势业务,拓展光伏逆变器地面电站、工商业及集中式储能和新兴市场业务 [4] 市场策略 - 欧洲市场专注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服务体验,不单纯参与价格竞争 [4] - 新兴市场以户用场景为主,推出高性价比离并网逆变器等产品及解决方案 [5] 储能业务 - 储能市场增长受需求、政策和经济性推动,公司储能业务在欧洲有竞争优势,系统解决方案覆盖全场景,组建营销团队完善服务体系 [5] 经营策略 - 2025 年确保业务发展前提下,优化销售、管理及研发费用,提升运营效率 [5] 发展规划 - 市场方面深化全球化战略,巩固优势市场,拓展德法、日韩等市场,完善本地化服务体系 [5] - 产品方面保持高研发投入,技术迭代和创新,打造全场景光储系统解决方案,成本优化,探索新兴技术应用 [5] - 长期围绕“电力电子 + 应用”、“光储 + 场景”探索新增长点 [6]
首航新能(301658) - 301658首航新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521
2025-05-21 18:54
公司活动信息 - 2025年5月21日15:00 - 16:00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 [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许韬、董事会秘书兼董事龚书玄、财务总监刘立新、独立董事孔玉生、保荐代表人强强 [2] 产品相关 - 构建覆盖户用、工商业及大型地面电站的全场景产品矩阵,近期发布面向中小型工商业用户的PowerIn中小型工商业光储系统解决方案及PowerMagic Mini直冷式中小型工商业储能系统 [2] - 储能电池产品是未来重点发展方向之一,目前产能约18万台,在建“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新增产能 [5] 资金与财务 - 制定并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3] - 建立独立财务核算体系,能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有规范财务会计制度和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未与控股股东等共用银行账户,独立纳税 [3] -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约27.11亿元,归母净利润约2.58亿元 [3] - 2024年度研发投入约2.72亿元,投入强度10.04%,截至2024年底有技术研发人员500人,占员工总数31.99% [3] 技术与专利 - 对高效可靠直流 - 直流和直流交流功率变换技术等方面研究有较强竞争力,截至2025年3月31日,拥有已授权专利250项,其中发明专利105项、实用新型专利94项、外观设计专利51项 [4] 市场与竞争 - 各区域关税政策对业务影响有限,会关注跟踪并提前布局应对 [5] - 通过夯实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创造价值,结合市场等情况动态评估市值管理策略 [5] - 市场方面深化全球化战略,拓展德法、日韩等市场;产品方面保持高研发投入,打造全场景光储系统解决方案,探索AI、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应用 [5]
首航新能: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0 20:21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3][4] - 会议通知通过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等法定要素 [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14:30召开,董事长许韬主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 [4][6] 出席会议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1名,持有表决权股份340,497,043股,占总股本82.5705% [5] - 网络投票股东106名,代表股份1,534,746股,占总股本0.3723% [5] - 其他出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保荐代表及律师团队 [5]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最高同意比例达99.9805%(341,965,129股),最低反对比例0.0161%(54,960股) [7][11] - 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比例最高99.7870%(28,695,475股),反对比例最高0.2043%(58,760股) [15][12] - 所有议案均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形 [6][9][15]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6] - 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16]
首航新能: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20:21
证券代码:301658 证券简称:首航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二期 1 号楼 1 楼 A 区一号会议室 《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7 人,代表股份 342,031,78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4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 人,代表股份 340,497,0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7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6 人, ...
首航新能(301658)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20 20:00
证券代码:301658 证券简称:首航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韬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
首航新能(301658)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5-20 20:00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政编码:518038 电话:(86 755)88265288 传真:(86 755)88265537 电子邮件:info@sundiallawfirm.com 网址: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首航新能的如下保证:其向信达提供的与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 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包含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信达根据《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仅对首航新能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其他与 议案相关的事实、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信达会字[2025]第 164 号 致: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首航新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首航新能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