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黎明(60304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6-06-10 16:46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 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1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 ...
吉林高速(60151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06-10 16:46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年6月10日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 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所有委员 均自公司现任董事中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必须超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 ...
浙江黎明(60304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6-06-10 16:46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 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浙江黎明 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 则。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 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利益。 第六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 ...
浙江黎明(60304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6-06-10 16:46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不 得损害公司利益。公司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更好维 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 ...
浙江黎明(60304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6-06-10 16: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 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最后 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在董事的选举中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股东会选举 2 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公司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 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 ...
浙江黎明(60304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6-06-10 16:46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 制报告的行为。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请、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 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审核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 ...
VICON HOLDINGS(03878) - 董事会会议通知
2026-06-10 16:46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 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Vicon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公告,董事會將於二零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上午十時三十分於香港九龍海濱道133號萬兆豐中 心16樓D室舉行會議,以(其中包括)考慮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以及考慮派發末期股息(如有)。 承董事會命 VICON HOLDINGS LIMITED 主席 鄒國俊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香港,二零二六年六月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鄒國俊先生及梁慶威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葉家麒 先生、陳偉傑先生、謝嘉政先生及譚鈺渝女士。 (股份代號:3878) 董事會會議通知 VICON HOLDINGS LIMITED ...
万华化学(600309) - 万华化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公告
2026-06-10 16:45
持股情况 - 烟台中诚投资持有万华化学330,379,594股,占比10.55%[2] - 中凯信持股301,808,357股,占比9.64%[6] - 中诚投资和中凯信合计持股632,187,951股,占比20.19%[6] 质押情况 - 烟台中诚投资累计质押66,000,000股,占持股比19.98%[2] - 中凯信累计质押70,000,000股,占持股比23.19%[6] - 中诚投资和中凯信合计累计质押136,000,000股,占比21.51%[6] 本次质押 - 烟台中诚投资本次质押20,000,000股,占持股比6.05%[3] - 质押起始日2026年6月9日,到期日2027年6月11日[3] - 质权人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资金用于债权类投资[3]
东鹏控股(003012) - 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鹏控股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6-06-10 16:45
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履行了必 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 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致: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东鹏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2025 修正)》(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6 年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拟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
锡华科技(603248) -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2026-06-10 16:45
证券代码:603248 证券简称:锡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 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6 月 22 日(星期一) 13:00-14: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6 月 12 日 (星期五)至 06 月 18 日 (星期四) 16:00 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或通过公司邮箱 security@wxxhzz.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