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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电力: 京能电力:2025年上半年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6:17
发电量总体情况 - 2025年上半年累计完成发电量438.9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41% [1] - 火力发电量414.8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9.55%,新能源发电量24.12亿千瓦时,同比大幅增长344.20% [1] - 上网电量406.0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30%,其中火力上网电量382.27亿千瓦时(-9.72%),新能源上网电量23.73亿千瓦时(+347.74%) [1][5] 分季度发电表现 - 第二季度火力发电量191.9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0.78%,上网电量177.83亿千瓦时(-10.61%) [1] - 第二季度新能源发电量11.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1.14%,上网电量11.56亿千瓦时(+213.36%) [1] 火力发电厂区域表现 - 内蒙古岱海发电公司发电量41.34亿千瓦时(-24.53%),京隆发电22.23亿千瓦时(-12.31%) [2] - 河北涿州京源热电发电量14.10亿千瓦时(-2.69%),京能锡林郭勒发电量24.00亿千瓦时(+2.78%) [2] - 内蒙古京泰康巴什热电发电量19.41亿千瓦时(+10.92%),京宁热电51.33亿千瓦时(-10.20%) [3] - 山西京玉发电量12.98亿千瓦时(-9.42%),河南京能滑州热电11.75亿千瓦时(-7.85%) [4] 新能源发电细分数据 - 内蒙古岱海新能源发电量18.24亿千瓦时,同比激增1,107.08% [5] - 河南滑州风电发电量1.36亿千瓦时(+121.32%),山西京潞新能源0.80亿千瓦时(+26.54%) [5] - 分布式光伏合计发电量24.12亿千瓦时,占新能源总量的100% [5] 并购影响说明 - 2024年10月收购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导致同期数据追溯调整 [2]
璞泰来: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6:17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于近日收到梁丰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梁丰 本次解质股份 108,4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0.3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07% 解除质押时间 2025 年 7 月 10 日 持股数量 直接持有 531,510,881 股 持股比例 24.8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202,65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8.13%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48% 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梁丰先生若存在后续质押情况,本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或"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31,510,881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 2,137,16 ...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6: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审议通过了《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 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24-054 号公 告。 集 资 金 1,000 万 元 提 前 归 还 至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临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详见公 司临 2024-077 号公告;2025 年 7 月 11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 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天和磁材: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6:17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5-07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新材料") 增资 9,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天和新材料的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 人民币变更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全资 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8)。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生产;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磁性材料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稀土功能材料 ...
恒铭达: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6:17
: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用不超过 6.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 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不超过 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5,999,869.63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3,286,624.29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20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 ...
恒铭达: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6:1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755,999,86963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9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5,999,8696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43,286,62429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并与银行、保荐人签订监管协议 [1]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117,53968万元,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6,00000万元,调整后投入74,32866万元 [2]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增资74,32866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2] - 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投资总额均未变更,仅调整投入规划 [2]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 新增"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惠澳大道西侧矮岭段(厂房C)"作为项目实施地点,原实施地点为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 [3] - 变更基于项目整体规划及业务开展需求,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3][4] - 如需政府备案/审批,公司将依法履行程序 [3] 变更影响与审议程序 - 新增实施地点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长远发展规划 [4] - 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保荐人均审议通过该事项 [5] - 保荐人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支持该变更 [5]
同德化工: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6:17
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传票,涉及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起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将于2025年7月24日开庭审理 [1] - 公司此前已收到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起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诉讼传票,案件已于2025年5月开庭审理 [2] 诉讼事项一进展 - 公司与远东租赁达成调解协议,确认继续履行《售后回租赁合同》,需支付租金10,186,000元及留购价款1,000元 [2] - 公司已按期支付部分租金(2025年4月24日75,000元、2025年7月10日75,000元),剩余10,036,000元及留购价款需在2025年7月24日前支付 [2] - 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合计46,729.50元,公司需承担23,364.75元并于2025年7月24日前支付 [2] 诉讼事项二进展 - 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与远东租赁达成调解协议,确认继续履行《售后回租赁合同》,需支付租金11,077,956.75元及留购价款1,000元 [4] - 子公司已支付部分租金(2025年4月24日231,956.75元、2025年7月10日1,450,000元),剩余款项需分期支付(2025年7月24日200,000元、2025年8月24日200,000元、2025年9月24日8,996,000元及留购价款) [4] - 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合计48,846元,子公司需承担24,423元并于2025年9月24日前支付 [4] 诉讼事项三进展 - 公司与平安租赁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截至2025年6月20日尚欠租金11,540,000元、留购价款100元及违约金52,710.99元 [5] - 经协商调整租金计划,租金总额变更为11,430,018.17元,需于2025年8月31日前支付 [5] - 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合计60,060元由公司承担,需于2025年8月31日前支付 [5] - 子公司同德科创自愿对公司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 其他事项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6] - 本次诉讼已达成调解协议,不影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 [7]
通光线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1 16:17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苏通光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线缆"、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板股票上市规则》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通光线缆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通光 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336 号)同意,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3,301,435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3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79,999,996.60 元, 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 10,563,446.30 元(不含增值税 ...
山河智能: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置资产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6:17
035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5-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托机构:Bank of Utah not in its individual capacity but solely as owner trustee of the Avmax Utah Trust No.3 (为 Avmax 的 SPV) 一、交易概况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智能"或"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拟购置资产的议案》,同意山河智能境外全资子公司 Avmax Group Inc.(以下 简称"Avmax")购置 Qantas Airways Limited(以下简称"Qantas")持有的 16 架 DHC-8 300 飞机。前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2025-030"号公告。 二、交易进展 售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锦富技术: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专项培训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6:1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专项培训情况报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富技术"或"公司")及相关人 员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11 号)。根据《证券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 锦富技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专项培训,报 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2025 年 7 月 9 日 (三)培训方式: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四)培训地点: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保荐代表人邓伟、保荐代表人金翔 (六)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本次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要求锦富技术参与培训的相 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