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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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寻找的武汉小学生,找到了!
新浪财经· 2026-01-10 19:14
事件概述 - 一名10岁男孩姜安迪在放学路上,看到民警排练警察节升旗仪式,不自觉地驻足观看20多分钟并跟随敬礼,这一举动被民警发现并记录[1] - 武汉公安官方账号通过全网寻人联系到学校,邀请该男孩作为特邀观礼嘉宾参加次日的正式警察节升旗仪式[1] - 男孩在父亲陪同下参加仪式,观摩警用装备后表达了未来从警的志向,学校认为这是一次生动的生涯教育课[3] - 在警察节当天,学校全体师生向警察致敬,男孩将获赠的警察小熊视为关于“公平正义”约定的特别伙伴[4] 人物与机构 - 核心人物:姜安迪,武汉市光谷第二小学408班学生,10岁,担任班上的红领巾管理员,被描述为懂事又热心[1][3] - 主要机构: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组织警察节升旗仪式排练与活动[1] - 相关单位:武汉市光谷第二小学,其师生在事件中参与并向警察致敬[1][3][4] 事件过程与影响 - 事件始于1月8日傍晚,男孩偶遇民警排练并被庄重场面吸引,观看了20多分钟[1] - 1月9日,男孩受邀并正式参加升旗仪式,从“仰望者”转变为“参与者”,对警察职业产生了具体而温暖的认知[1][3] - 事件通过“平安武汉”、“平安光谷”等官方账号传播,形成了从线下观察到线上寻人再到线下参与的完整互动链条[1] - 该事件被校方视为一次成功的教育实践,在男孩心中播下了责任与理想的种子,使其将警察视为“有温度、能触摸的榜样”[3][4]
子皋断狱与刖者报恩
新浪财经· 2026-01-09 08:11
典故核心内容 - 典故核心观点:通过“刖者守门”的故事,阐述了“善为吏者树德,不善为吏者树怨”的道理,强调执法者应“法内存仁、公正执法”,而受刑者应“认罪服法、知恩图报”,寄托了古人对公平正义的向往与追求 [1] - 典故大意:孔子弟子子皋任狱吏时依法对一人处以刖刑,后孔子遭诬陷,子皋逃亡时反被该受刑者藏匿救助,因受刑者感念子皋判案时虽依法行事却心怀仁德、竭力为其减免刑罚的努力 [1] - 孔子总结:治国为吏不可失“平”,如同“概”是平量之器,“吏”是平法之人 [1] 古代刑罚与劳役制度 - 刑后安置制度:据《周礼》记载,对受不同刑罚者安排不同劳役,如“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宫者使守内,刖者使守囿,髡者使守积”,“刖者守门”是符合当时“刑后仍用”处置原则的常见劳役形式 [2] - 文物印证:西周中晚期的“刖人鬲”及西周中期的“刖人守门方鼎”等青铜器文物,均以“刖者守门”为造型,直观反映了当时的刑罚与劳役现状 [2][6] - 与现代理念相通:古代“既施惩罚,又予安置”的做法,与现代司法“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理念具有相通之处,旨在让罪犯改造后适应并融入社会 [2] 现代法治社会的构建 - 需要多环节协同:现代法治社会的建立需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协同发力,并需要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 [3] - 立法层面:法律应扎根中国土壤、反映人民意愿,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使人民发自内心认同与遵从 [3] - 执法与司法层面:执法司法人员既要坚守公正底线,又要体现法律温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 - 守法层面:应坚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弘扬法治精神,培育全民守法意识,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 典故的延伸思考与文物价值 - 引发的深度思考:“刖者守门”的故事超越了古代刑罚案例本身,引发后人对于刑罚目的、司法实践中如何追求情法两尽、以及罪犯如何更好回归社会的思考 [3] - 文物具体描述:刖人守门鼎出土于宝鸡茹家庄鱼国墓地,现藏于宝鸡青铜器博物院,鼎呈长方形分上下两层,四周装饰动物纹饰,门口站立一位受刖刑失去左脚的奴隶,具有教化平民奴隶遵纪守法的用途 [6] - 文物研究价值:该鼎是研究西周社会制度和刑法制度的实物资料 [6]
告别“还手即互殴”,让法治为正义撑腰
新浪财经· 2026-01-01 04:03
法律修订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新增第19条规定“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不属违法” [1] - 该规定从法律层面厘清了正当防卫与“互殴”的界限 [1] 修订背景与过往问题 - 此前一些地方处理治安纠纷时存在“还手即互殴”的执法惯例 [1] - 过往案例中受害者被迫还手也可能被认定为互殴并追责 [1] - 例如2020年某餐馆老板娘被醉酒顾客反复殴打后用啤酒瓶反击却被认定为“互殴” [1] - 上海地铁曾有一男子被连续扇10个耳光却因担心被认定为互殴而选择不还手 [1] - “各打五十大板”的处理方式模糊了加害与防卫的界限 [1] 法律修订的意义与影响 - 修订旨在终结“和稀泥”式执法为防卫权划定清晰边界 [2] - 明确正当防卫需满足“时间要件、对象要件、程度要件” [2] - 明确互殴是双方均有挑衅、约架等过错且主观上均有伤害意图需双方担责 [2] - 法律厘清边界后有望避免受害者因担心担责而放弃防卫 [2] - 也有望防止防卫权的滥用 [2] - 此次修订回应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传递出“法不向不法让步”的鲜明导向 [2] - 当正当防卫不再被误读为互殴人们才更愿意真正维护和遵守社会秩序 [2] 新法施行要求与展望 - 新法的施行是法治护航民生的新起点 [2] - 需要执法者精准把握法律边界 [2] - 需要公众理解并善用正当防卫这一权利 [2] - 目标是让人们在遭遇不法侵害时能拥有正当防卫的底气 [2] - 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直抵人心 [2]
加强文化建设赋能检察履职
新浪财经· 2025-12-31 05:14
文章核心观点 -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将检察文化与地域文化、红色基因深度融合,构建了一套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高质效办案践行公平正义、以系统化育才夯实根基、以守正创新推动融合发展的基层检察文化建设模式,旨在提升履职效能、服务群众并扩大法治影响力 [1] 以政治建设引领检察文化建设 - 公司将政治引领融入文化建设各环节,通过制定专项规划与融合实施方案,将文化建设从“软任务”转变为“硬指标”,构建“实践为本、融合为要、全员为基”的工作格局 [1] - 公司通过法治书籍、办案手记、司法档案、榜样展板等方式,让办公环境成为文化传播的鲜活载体 [1] - 公司以志愿服务、法治宣讲、企业“法治体检”等形式深耕基层,用晋蒙方言搭配“顺口溜”普及法律知识,让检察文化在服务群众中落地生根 [1] 在高质效办案中践行公平正义 - 公司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导向,弘扬“蒙古马精神”,以品牌建设赋能检察履职 [1] - 在公益保护领域,公司组建专业团队,与邻省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成功办理河道污染治理、明长城遗址保护等有社会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 [1] - 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公司深度参与“北疆蒙芽 晨曦未检”建设,打造“检小妮”普法微课堂,实现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1] - 公司秉持“小案精细办”理念,化解多起疑难民事纠纷,其中一起成功办理的困扰当事人十余年的离婚难案件获评2024年区级护航民生民利典型案例 [1] - 公司建立跨省司法救助协作机制,破解当事人异地求助难题,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1] 在队伍建设中夯实检察事业根基 - 公司构建系统化育才体系,推出“绿卿书社”文化品牌,收藏各类书籍,定期组织读书分享、“围炉话检”等活动,打造检察人员的精神家园与“成长充电站” [1] - 公司坚持常态化学习机制,每周固定开展集中学习,检察长带头授课、业务骨干交流办案技巧,同时邀请党校教师、上级及兄弟检察院能手来院授课 [1] - 公司深化“京蒙检察协作”,选派干警赴先进地区跟班学习,通过“云课堂”、跨区域交流共享优质资源,并联合政法各单位开展同堂培训,学习前沿司法技术 [1] 在守正创新中推动融合发展 - 公司推动检察文化与地域特色、主责主业深度融合,聚焦丰镇月饼等地方特色产业,依托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提供“组团式”服务与“点单式”宣讲 [1] - 公司打造专业化新媒体工作室,整合资源创作多部原创作品,联合融媒体中心推出普法微电影,在中央及省市级媒体刊发多篇稿件,不断扩大检察工作覆盖面与影响力 [1]
遇见丁宇翔·一个噪音案改判背后:突破套路,守护实质公平
新浪财经· 2025-12-27 23:38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核心观点是介绍北京金融法院法官丁宇翔的先进事迹,并通过一起噪音纠纷案的改判,展现其突破司法套路、追求实质公平的司法理念与实践 [1] 人物背景与荣誉 - 丁宇翔现任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二庭庭长,扎根司法审判一线19年 [1] - 丁宇翔曾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 [1] - 2025年6月,中央政法委印发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学习丁宇翔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 [1] 案件与司法实践 - 文章以一起噪音纠纷案的改判为例,探讨丁宇翔如何通过司法裁量让法律的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1] - 该案例体现了丁宇翔突破套路、守护实质公平的司法理念 [1]
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说理
人民网· 2025-12-18 09:20
司法沟通与公信力建设 - 核心观点:法院系统需将专业法言法语转化为群众易懂的语言,通过充分沟通、融入核心价值观进行释法说理,以提升司法裁判的感染力与公信力,从而从源头上减少再讼和信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1][2] - 沟通障碍是再讼与信访的重要诱因:许多再讼和信访案件源于当事人因听不懂法言法语而不明败诉原因,进而认为裁判不公,导致出现“案生案、案生访”的“旋转门”现象 [1] - 有效沟通是践行“如我在诉”的基本要求:法官需感同身受,在会见、听证、庭审中充分了解并回应当事人诉求,循循善诱讲明事理,精准把握争议焦点,以情理法融合的裁判将潜在风险消融在萌芽状态 [1] - 裁判文书需兼顾法律专业与朴素价值观:文书既要讲清诉请与诉由是否正当合理,更要以朴素的价值观和是非观论证裁判公正性,努力将“本院认为”转化为当事人的“认同” [1] - 通俗易懂的裁判语言是提升公信力的关键: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能理解的逻辑和可接受的方式释法说理,是赢得信任、消弭对立、提高司法裁判感染力和公信力的重要载体 [2] - 释法说理需融入多重视角与核心价值观:法官需从天理、国法、人情等多视角出发,用心用情,在依法裁判基础上做好细致入微的“守心”工作,并积极推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释法说理 [2] - 善用司法资源与共情能力促进服判息诉:引导法院干警利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等资源,让公平正义可看见、可对照 同时,在判后答疑中注重换位思考与同理心,妥善处理当事人情绪,帮助其跳出认知局限,从而发自内心服从并执行裁判结果 [2]
经典常谈丨“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觉表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12-16 08:49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通过引述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阐述了法律应基于客观事实、体现人民意志、追求公平正义的核心观点,并强调了中国当代法治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1][2][3][4][5]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 - 马克思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为贫苦民众辩护,指出普鲁士政府将捡拾枯枝定义为盗窃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并开始从物质利益与生产关系角度论述法律本质[1] - 马克思强调法律必须以客观事实和事物本质为前提,立法活动需以事物的必然性为依据[2] - 马克思指出法律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资本主义社会,法律代表的是资产阶级的私人利益[2] - 马克思认为“权力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立法者必须深刻把握实践规律[3] - 马克思主张法律应是“人民意志的自觉表现”,只有当法律由人民意志所创立时,才会有确实的把握[3] 法治的人民性与公平正义 -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以对人民的关怀为切入探究法治公平正义,马克思认为国家制度、法律是“人民的自我规定”[4] -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4]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1][5]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若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就不会相信政法机关及党和政府[5] -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在法治领域的最新成果,其话语表述和内涵要义彰显人民性品格[5] 法治建设的目标与实践 -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展望,代替资产阶级旧社会的联合体将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 - 中国共产党人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始终注重立场观点的人民性取向,以期正确指引法治建设方向[4] -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5] - 踏上新征程,必须在法治中国建设中体现人民意志、反映人民意愿,将党的领导和人民立场贯穿始终,兑现“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承诺[5]
争做永不生锈的“螺丝钉”(中国道路中国梦·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㉘)
人民日报· 2025-12-03 06:33
行业概况与规模 - 行业由超过3000个基层单位构成,是庞大系统中的基础组成部分 [1] 核心业务与职责 - 核心业务包括刑事案件审查和诉讼监督,工作涵盖从卷宗审查、举证质证到案件研讨、纠纷调解、信访接待及社区普法等大量具体环节 [1] - 工作职责是遵照法律程序梳理案件卷宗,查实细节,建构严密证据链以还原事实真相 [1] - 处理案件多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例如老人被骗、未成年人受侵害、农民工被欠薪等,虽非全属大案要案但意义重大 [1] 工作价值与社会影响 - 通过扎实办理每一个案件,让公平正义以可感知的方式实现,守护法律尊严与权威 [1] - 公平正义不仅在于定罪量刑,更在于实实在在解决困难,例如通过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帮助陷入困境的家庭 [2] - 在一次司法救助案例中,三级单位联合提供了28万元救助款,并与基层行政单位签订协议监管款项用于未成年人日常,同时联动其他部门提供多方面援助 [2] - 除办案外,还承担普法宣传职责,通过走进学校、社区、乡村、企业等方式传播法律知识,旨在播撒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种子 [2] 工作理念与文化 - 工作的本质不仅是行使权力,更是履行责任,这份责任关乎真相、道义与信仰 [3] - 追求“案结事了”而非“结案了事”,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 - 强调在细微处担当,在平凡中坚守,即使作为系统基础部分也力争发挥持久可靠的作用 [3]
争做永不生锈的“螺丝钉”(中国道路中国梦·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人民日报· 2025-12-03 06:27
行业规模与结构 - 全国基层检察院数量超过3000个,构成庞大司法系统的基础 [1] - 基层检察院是司法体系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其工作直接影响系统运行效率 [1] 核心业务职能 - 刑事检察部门核心职责包括刑事案件审查和诉讼监督,需构建严密证据链以还原事实真相 [1] - 工作涵盖从卷宗审查、举证质证到案件研讨、纠纷调解的全流程 [1] - 处理案件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如老人被骗、未成年人受侵害、农民工欠薪等非重大但关系民生的案件 [1] 社会责任与延伸服务 - 开展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的综合帮扶,例如通过三级检察机关联合提供28万元司法救助款解决家庭困境 [2] - 联合多部门如少保中心、民政局等提供援助,将受害儿童认定为事实孤儿并保障其日常生活 [2] - 承担普法宣传职责,将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语言进学校、社区、乡村、企业,提升公众法律意识 [2] 工作理念与价值导向 - 工作目标不仅是结案,更是实现“案结事了”,让民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3] - 通过纠正程序瑕疵、慰藉受害家庭、传递司法温暖来履行社会责任 [3] - 在细微处担当,在平凡中坚守,致力于成为系统内高效可靠的组成部分 [1][3]
治安违法记录封存新规,在最广泛的人心与共识中推动法治进步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30 13:21
新规核心观点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实施,其中确立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是法治进步的系统工程体现,旨在与人心同频共振并推动法治进步 [1][2] - 该制度是对现实问题的理性回应,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体现了比例原则、宪法对人格尊严的保障以及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法治精神 [2] - 制度设计旨在打破“违法—惩戒—排斥—再违法”的恶性循环,让完成惩戒者回归社会,从“潜在风险源”转变为积极的社会建设者 [2] 制度设立的法理与现实依据 - 从2019至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数量达4035万件,年均807万件,其中90%以上是警告、小额罚款等轻微违法 [2] - 让轻微过错成为终身“人生污点”超出了惩戒的必要限度,与过错程度失衡 [2] - 每年数百万被治安处罚者若长期被社会排斥,可能催生庞大边缘化群体,形成恶性循环 [2] 制度具体设计与澄清公众疑虑 - 封存不等于销毁,记录依然保存在公安系统数据库中,仅常规查询渠道被屏蔽 [3] - 查询例外条款是公共安全防线,有关国家机关因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可依法查询 [3] - 制度具有普适性,覆盖所有治安违法者,无论普通人、官员、企业家、明星都适用同一标准,不存在“选择性保护” [3] - 明确“封存是原则,查询是例外”的底线,需防范权力滥用和保障个体权利 [4] 落地执行的关键与挑战 - 良法落地需要清晰的制度设计,并做好“边界界定”与“公众沟通”,避免将“记录封存”曲解为“合法化” [4] - 需细化操作细则,如明确“法定查询范围”岗位、建立查询权限分级审批机制、设定违规查询和泄露记录的严厉追责条款 [4] - 真正考验在于执行中的精准把控,让制度既为知错能改者松绑又不给违法行为留漏洞,既彰显人文关怀又守住社会安全底线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