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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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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劝架反被索赔十二万余元 法院判定构成正当防卫无需担责
中国新闻网· 2026-01-14 09:01
近日,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起涉及正当防卫认定的健康权纠纷案,法院认定路人行为 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承担民事责任,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来源:法制日报 街头两人发生冲突,一方突然拎起铁锤欲对另一方施暴,危急关头,一名热心路人将其扑倒,避免了可 能发生的惨剧。未曾想,这名路人事后却被欲行凶者诉至法院,索赔12万余元医疗费、营养费等损失。 路人制止纷争反成被告 "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在公力救济无法及时介入的情况下,赋予公民的私力救济权利,其目的是避免合法 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要求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必要、合理、适度'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 化。"马腾说。 时间回溯至2023年10月的一天,上海市宝山区一家临街店铺门前,一阵激烈的争吵打破了原本的宁静。 店铺老板邱老汉与楚先生因琐事发生口角,两人互不相让,情绪也愈加激动。周围渐渐有群众驻足,有 人劝解,但双方仍不肯退让。 争吵很快升级为推搡,继而演变为肢体冲突。就在此时,邱老汉的儿子邱先生从店内冲了出来,他非但 没有劝解,反而一拳挥向楚先生头部。楚先生踉跄后退,邱先生却仍不罢休,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把铁 锤,准备向楚先生挥去。 就在铁锤即将挥出的危急瞬间,一个身影 ...
好心劝架反被索赔十二万余元
新浪财经· 2026-01-14 02:48
(来源:法治日报) 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张海燕 □ 本报通讯员 陆艺楷 街头两人发生冲突,一方突然拎起铁锤欲对另一方施暴,危急 关头,一名热心路人将其扑倒,避免了可能发生的惨剧。未曾想,这名路人事后却被欲行凶者诉至法 院,索赔12万余元医疗费、营养费等损失。 近日,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起涉及正当 防卫认定的健康权纠纷案,法院认定路人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承担民事责任,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本案主审法官马腾介绍,构成正当防卫需满足五个法定要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防卫行为适时、防卫 目的正当、防卫须对加害者本人施行、防卫手段未超过必要限度。 根据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 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 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民法典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 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在公力救济无法及时介入的情况下,赋予公民的私力救济权利, 其目的是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要求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必要、合理、适度'的防护措施,防止事 态进一步恶化。"马腾说。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发当天,邱老 ...
“瓜农刺死城管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上诉并主张无罪
新浪财经· 2026-01-06 20:15
案件判决结果 - 兰州中院一审判决瓜农兄弟王爱武、王爱文犯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半和四年九个月 [1] - 法院判决瓜农父子三人需向被害人赔偿共计265,781.65元人民币 [1] - 原告方原诉求的民事赔偿金额为223万元,一审判决未予全额支持 [7] 当事人反应与上诉意向 - 王爱文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认为自己属于正当防卫且无罪,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决定提起上诉 [2] - 王爱文的辩护律师已提交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包括改判王爱文无罪以及不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7] - 王爱武的辩护律师表示,若家属需要上诉,其将继续代理,并认为一审判决的部分认定有探讨空间 [2] 案件关键争议焦点 - 案件核心辩论焦点在于王爱武案发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以及王爱文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 [3] - 王爱武的精神状态是争议核心,其共做过三次精神鉴定,前两次结论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第三次结论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5] - 辩护律师不认可三次精神鉴定报告,曾申请第四次鉴定未果,并认为基于案发时的刺激,被告行为出于自卫动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5] 法院对争议的认定 - 兰州中院认定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意见程序合法、科学合理,可作为定案依据,驳回了重新鉴定的意见 [6] - 法院认为王爱武持刀连续捅刺已失去反抗能力的被害人,王爱文持木板抡砸其背部,二人行为均不构成正当防卫 [6] - 对于辩方提出城管系打击报复的说法,法院认为无证据证明城管队员对王爱武进行殴打,并认定王爱武、王爱文不配合执法 [6] 案件背景与当事人情况 - 案件发生于2018年7月18日,瓜农父子三人与城管执法人员冲突,造成城管一死两重伤 [3] - 王爱武患有精神分裂症至少9年,2015年被确诊,案发时其以视频方式出庭,已无语言表达能力且无生活自理能力 [2][7] - 该案自2019年8月被提起公诉,至2026年1月一审判决,历时约7年,距离上次2023年11月的开庭已过去2年之久 [3][2]
法律,为正当防卫“撑腰”
新浪财经· 2026-01-04 07:22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第19条对“正当防卫”作出了明确规定 [1] 立法背景与价值导向 - 新法旨在解决过去执法中存在的“各打五十大板”或“和稀泥”式处理纠纷的问题,这些做法挫伤了人们维护正义的勇气 [1] - 新法鲜明体现了“法不向不法让步”的价值导向,旨在为社会公平正义筑牢制度根基 [1] 正当防卫条款的具体规定 - 新法第19条规定,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 - 条款明确正当防卫需满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针对侵害人本人”等条件,以杜绝防卫权滥用 [1] - 即便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也应减轻或不予处罚,不再苛求防卫者“精准拿捏”反击尺度 [1] - 正当防卫并非“无限防卫”,公民行使防卫权时需坚守法治底线,秉持必要原则,避免借防卫之名行报复之实 [2] 对执法实践的要求与影响 - 新条款为执法者提供了明确指引,要求执法部门必须厘清是非曲直,区分正当防卫与故意违法 [2] - 执法者需摒弃“谁闹谁有理、谁伤谁有理”的错误导向,做到罚当其过、奖当其功 [2] - 执法者手握的不仅是处罚的权力,更是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责任 [2] 法律实施与社会共识 - 新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需要执法司法人员准确理解立法精神,公正裁量每一起案件 [2] - 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让群众知晓权利边界、明晰行为后果 [2] - 需要全社会形成崇尚正义的氛围、凝聚捍卫法治的共识,只有当每一次正当防卫都能得到法律认可,法治信仰才会深入人心 [2]
被打10个耳光不还手,还手算互殴?新规说清了
新浪财经· 2026-01-03 17:00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引入正当防卫制度 - 2025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法第19条首次在治安领域明文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 明确“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不属违法” [1][5] - 此次修订旨在与刑法修正案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并终结以往执法中“还手即互殴”的认定方式 该认定被认为违背朴素正义观 [5] 正当防卫的认定要件与核心区别 - 正当防卫需满足三个要件:一是时间要件 针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 事后反击不算 二是对象要件 仅能针对施暴者本人 不可牵连他人 三是程度要件 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5] - 正当防卫与互殴的核心区别在于:互殴是双方均有挑衅、约架等过错 主观上均有伤害意图 需双方担责 [5] 防卫过当的界定与处罚原则 - 防卫过当是指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造成较大损害的情形 [5] - 判断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需综合考量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 防卫的时机、手段、后果 以及双方力量对比 立足防卫人当时的情境 以一般人的认知为标准 并非轻微超出限度就认定为过当 [5] - 对于防卫过当的行为 新法明确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7] 具体案例与新法适用分析 - 过往案例显示执法标准不一:上海地铁曾有男子被打10个巴掌未还手 仅施暴者被拘留 而另一男子被打后反击 却与施暴者一同被拘 [1] - 根据新法 2020年餐馆老板娘被醉酒顾客三次挥拳打倒在地后 用啤酒瓶反击的行为应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因其符合时间、对象要件 且双方力量对比悬殊 反击手段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5] - 刑法中针对严重暴力犯罪的“无限防卫”权不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领域的防卫行为仍需遵循“不过度”原则 [7] - 若不法侵害已停止(如施暴者被制服、主动收手)仍继续攻击 属于事后防卫 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7] 防卫行为的法律性质澄清 - 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 客观上可能造成伤害 这是有效防卫的必要结果 不能因存在伤害后果就否定防卫性质 要求防卫人完全避免伤害等同于剥夺其防卫权 [7]
47秒视频成关键!上海一女子用菜刀,将闯入家中打人的邻居砍伤…检方:正当防卫
新浪财经· 2026-01-02 23:26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与正当防卫制度明确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6] - 新法第十九条首次将正当防卫制度明确写入法条 为公民合法维权划定清晰边界 [6] - 新法规定 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不受处罚 [6] 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与核心区别 - 正当防卫与互殴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存在“过错前提” 互殴是双方均有主观过错和伤害意图 正当防卫是无过错方对不法侵害的被动回应 [8] - 正当防卫的构成需同时满足起因、时间、对象、目的、限度等多重条件 [8] - 新规不要求防卫行为“绝对对等” 而是以“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为标尺 判断时需综合防卫人当时的紧迫情境、双方力量对比等因素 [8] 上海正当防卫典型案例分析 - 2024年3月 上海居民徐某某因冲洗窗台与邻居康某发生口角 康某踹门闯入徐某某家并对其进行殴打 [1][3] - 徐某某在丈夫拉开康某后 面对康某再次扑来 随手抓起茶几上的菜刀挥去 致康某左顶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徐某某自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 [3][4] - 公安机关最初以徐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批捕 但检察机关根据楼道监控录音等证据 认定其行为旨在制止不法侵害且未超出必要限度 于2024年4月30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3][5] 法律修订的社会背景与意义 - 新法条款的出台回应了长期以来公众对治安纠纷处理的关切 [7] - 此前一些案件中 被侵害方为制止不法侵害而反击 却与施暴者一同被认定为“互殴”并追责 引发广泛争议 例如山东淄博饭店女老板被殴反击后遭拘留罚款 历经四年四次审理才获改判 [8] - 新法填补了立法空白 明确了正当防卫在治安管理处罚中的适用 有助于统一执法标准 [6][7]
邻居闯入家中打人,女子慌乱中随手抓起菜刀将其砍伤,检方认定正当防卫,47秒监控视频成关键证据
新浪财经· 2026-01-02 11:04
案件详情与司法认定 - 2024年3月,上海发生一起邻里纠纷,徐某某在阳台冲洗窗台时水滴落到一楼康某家阳台,康某随后踹门闯入徐某某家并将其按在沙发上殴打,徐某某丈夫李某拉开康某后,康某再次扑向徐某某,徐某某慌乱中拿起丈夫从厨房带出的菜刀挥向康某,致其左顶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徐某某本人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 [1] - 公安机关最初对康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批准逮捕徐某某 [1] - 承办检察官根据一段47秒的楼道公共监控视频重新梳理证据,视频录有踹门声、徐某某“打人了”的尖叫声和呵斥“住手”的声音,以及康某捂头离开的画面,检察官认定李某拉开康某后,康某继续踢踹,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徐某某面临现实紧迫危险,其行为初步认定属于防卫行为 [3][4] - 伤情鉴定显示康某头部一处伤口构成轻伤二级,徐某某多处受伤构成轻微伤,结合康某闯入住宅施暴的行为具有更大现实危险性,检察机关认定徐某某的行为属于“造成损害但未过当”的情形 [4]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核心条款 - 自202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 [5] - 新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应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 [5] - 此次修订首次将正当防卫制度明确写入治安管理处罚法,填补了立法空白,为公民合法维权划定清晰边界 [6][7] 法律解读: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与意义 - 律师指出,新条款回应了公众对治安纠纷处理的长期关切,此前一些案件中,被侵害方反击常与施暴者一同被认定为“互殴”追责,例如山东淄博一女老板被醉酒顾客殴打后反击,耗时4年历经四次审理才获改判“不予处罚” [7][8] - 互殴与正当防卫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存在“过错前提”,互殴是双方均有挑衅、约架等主观过错和伤害意图,正当防卫是无过错方对不法侵害的被动回应,核心是“制止侵害”而非“报复伤害” [9] - 正当防卫的构成需同时满足多重条件:起因上需存在真实不法侵害;时间上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象仅能指向施暴者本人;目的需是保护合法权益、制止侵害;防卫手段与侵害程度要基本相当,不明显超限 [9] - 新规不要求防卫行为“绝对对等”,而是以“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为标尺,判断时需综合防卫人当时的紧迫情境、双方力量对比、侵害手段强度等因素,避免事后苛求 [9] - 此次修法将正当防卫制度从刑法延伸至治安管理领域,法条与刑法标准相通,形成“治安—刑事”全链条保护,使法律体系更完整 [10] - 新规明确“先动手必担责,被侵害可防卫”,打破了以往治安纠纷处理中“和稀泥”的倾向,推动执法从“结果导向”转向“原因导向”,让公民在面对未达刑事犯罪程度的不法侵害时敢防卫、会防卫、不担责 [10] - 新规旨在引导社会形成“遇事讲法,遇侵害敢防卫”的正向导向,划清“合法防卫”与“违法侵害”的红线,实现权责对等与社会公平正义 [10]
明天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新浪财经· 2026-01-01 19:32
治安管理与法律修订 -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增加了正当防卫相关条款,明确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且不受处罚 [2] - 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网络视听节目及网络游戏等网络出版物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14] - 新修改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增加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相关案由,并细化了知识产权相关案由 [15] 教育行业政策 - 《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幼儿园只能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保育费等五类费用,并须建立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4] 新能源汽车行业 - 全球首个电动汽车电耗限值强制性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要求企业对新出厂产品进行必要技术升级,以2吨左右车型为例,百公里电耗不应超过15.1度电,在电池容量不变的情况下,电动汽车续航里程平均将提高约7% [6] 科技与网络安全 - 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训练数据资源、算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同时加大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8] 房地产与税收政策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10] 金融与个人征信 - 根据央行政策安排,自2026年1月1日起,满足特定条件的逾期记录不再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展示,条件包括:逾期信息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 [12] - 中国人民银行出台数字人民币行动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数字人民币钱包余额将按照活期存款计付利息,中国将成为首个为央行数字货币计息的经济体 [17]
男子被打10个耳光不还手!还手算互殴?新规说清了
新浪财经· 2026-01-01 18:32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核心内容 - 2025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 - 新法首次在治安管理领域明文规定“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不属违法”[5] - 此次修订旨在终结“和稀泥”式执法,为公民防卫权划定清晰边界[5] 新增正当防卫条款的背景与意义 - 新增条款旨在与《刑法》修正案相关规定保持一致,使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在正当防卫制度上形成呼应[6] - 修订是为了纠正以往“还手即互殴”的认定方式,该方式被认为违背朴素正义观[6] - 立法进步旨在保障被侵害方为制止不法侵害的反击行为不受处罚,体现了法治文明[6] 正当防卫的认定要件 - 正当防卫需满足三个要件:时间要件、对象要件和程度要件[7] - 时间要件要求针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事后反击不算[7] - 对象要件要求仅能针对施暴者本人,不可牵连他人[7] - 程度要件要求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7] 正当防卫与互殴的核心区别 - 互殴是指双方均有挑衅、约架等过错,主观上均有伤害意图,需双方担责[7] - 正当防卫则是针对不法侵害的单方防卫行为,不具相互伤害的意图[7] 防卫过当的界定与处理 - 防卫过当是指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情形[8] - 判断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需综合考量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防卫的时机、手段、后果,以及双方力量对比[8] - 判定需立足防卫人当时情境,以一般人的认知为标准,轻微超出限度不认定为过当[8] - 若不法侵害已停止(如施暴者被制服、主动收手),仍继续攻击,属于事后防卫,可能构成防卫过当[14] - 对于防卫过当,新法明确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15] 具体案例分析 - 上海地铁案例:一男一女乘客冲突,女乘客连续扇男乘客10个巴掌,男乘客未还手,仅女乘客被拘留[2] - 餐馆老板娘案例:2020年,老板娘被醉酒顾客三次挥拳打倒在地后,用啤酒瓶反击,当时被认定为“互殴”并行政拘留[11] - 根据新法,餐馆老板娘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所有要件,应被认定为正当防卫[11] 相关概念澄清 - 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客观上可能造成伤害,不能因存在伤害后果就否定防卫性质[12] - 《刑法》中的“无限防卫”不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后者调整的是未达刑事犯罪程度的违法行为[13] 法律修订的社会影响 - 新法有望避免受害者因担心担责而放弃防卫,也有望防止防卫权的滥用[16] - 修订回应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传递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鲜明导向[16] - 法律厘清边界后,让公众知晓“该出手时敢出手,该收手时能收手”[16]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今起正式施行 遛狗不拴绳伤人可拘留
新浪财经· 2026-01-01 09:18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今日起正式施行,对不文明养犬、正当防卫认定、特定年龄人群处罚规则及传播淫秽信息等与民生相关的系列规定进行了重要修订 [2] 变化1:不文明养犬处罚升级 -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罚款上限从500元提高至1000元 [3] - 新增对违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以及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动物伤人行为的处罚规定,情节较重者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填补了此前对此类行为无行政拘留处罚的空白 [3] - 遛狗不拴绳一旦伤人,饲养者除承担民事赔偿外,还可能面临治安处罚,养宠法律责任明显加重 [3] 变化2:正当防卫认定明确化 - 新增第19条,明确规定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从价值层面宣告“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4] - 适用该条款需明确动手先后顺序,后还手一方天然适用;且行为目的必须是制止不法侵害,而非发起新的侵害,一旦不法侵害被有效制止就应及时停手 [4] - 防卫行为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较大损害时,防卫人仍会受罚,该规定使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关于正当防卫制度形成衔接 [5] 变化3:特定年龄人群处罚规则调整 - 新法对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和70周岁以上老年人原则上不执行行政拘留的规定新增限制条件:一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二是“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符合任一情形将不再免除拘留处罚 [6] - 规则调整旨在精准惩戒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者,例如15岁未成年人实施情节严重的学生欺凌可能面临实质拘留,同时避免对初犯、情节轻微者过度处罚 [6][7] 焦点关注:传播淫秽信息相关规定 - 传播淫秽信息违法的规定并非新增,2012年修订版第68条已有明确处罚规定,新法第80条主要将“计算机信息网络”修改为“信息网络”,并将罚款上限从3000元提升至5000元 [9] - 新法特别增加规定,若淫秽物品或信息涉及未成年人,将从重处罚,体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 [9] - 是否违法关键在于内容是否属“淫秽”而非主观的“不雅”,以及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法律主要打击以盈利为目的的传播行为,不主动干涉私人领域的正常情感表达 [10][11] - 夫妻或情侣间自愿、私密的交流,影响范围仅限于两人之间,无后续扩散、胁迫或牟利行为,一般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构成违法,即便一方事后举报,公安机关一般也不会认定为传播淫秽信息而进行处罚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