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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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46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与执行情况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由原价调整至6.82元/股 调整公式为P=P0-V 其中V为每股派息额0.55元[9]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涉及36名激励对象 可归属股票数量合计72.70万股[8][13][15] - 首次授予部分25名激励对象个人归属比例为100% 预留授予部分11名激励对象个人归属比例为30%[13][15] 公司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 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具体数值以审计报告为准[13] - 2024年营业收入考核目标为不低于6.39亿元 净利润考核目标为不低于7250万元 公司至少达成其中一项[13] - 业绩考核指标采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13] 激励对象具体归属安排 - 董事长兼总经理樊崇获授30万股 本次归属12万股 占其获授总量的40%[15] - 董事马英林获授25万股 本次归属10万股 核心技术人员徐学亭获授15万股 本次归属6万股 占比均为40%[15] - 5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作废 具体数量未披露[16] 法律程序履行情况 - 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7][8] -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7][9]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1061号)作为业绩考核依据[10]
优利德: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46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36万股 [1][7][14] - 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8月23日 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1日 归属比例为40% [1][8] - 本次归属涉及236名激励对象 包括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 原240名激励对象中有4名因离职被取消资格 [7][12][16] 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 - 2024年度净利润较2023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的考核目标已达成 实际增长率为72.94% [12] - 2024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2023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30%的考核目标已达成 [12] - 2024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2023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30%的考核目标已达成 [12] 激励计划结构设计 - 首次授予部分设置三个归属期 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 预留授予部分设置两个归属期 归属比例均为50% [1] - 业绩考核目标设置多元化指标 包括净利润年增长率不低于20% 或测试仪器/专业仪表营业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30% [2][3] - 个人绩效考核分四个等级 对应归属比例分别为100%/90%/80%/0% 本次236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优秀" 获得100%归属比例 [4][12][13] 公司治理与合规程序 - 激励计划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5][6] -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归属事项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8][19] - 股份支付费用按会计准则在等待期内摊销 本次归属不会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17][18] 股票来源与数量调整 - 归属股票来源包括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和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1][14] - 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作废处理2.60万股限制性股票 [7][14] - 首次授予总量为196万股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 [7][16]
优利德: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46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分配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4万股 占拟授予权益总额比例6.6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 [1] - 激励对象共23人 均为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定需激励的其他人员 [1] - 单个激励对象通过股权激励获授股票均未超公司总股本1%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总数未超总股本20% [1] 激励对象国籍构成 - 激励对象包含外籍员工 涵盖越南及美国国籍人员 [2] - 具体外籍人员包括越南籍王*泉及美国籍D*** L***C*** [2]
优利德: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4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 -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9.75元/股下调至18.45元/股 [1] - 价格调整直接源于2024年半年度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其中半年度派息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年度派息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 [3][4] -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派息事项触发授予价格调整,计算公式为P=P0-V(P0为原价,V为每股派息额),经计算调整后价格为18.45元/股 [5] 激励计划决策程序及实施进展 - 公司已于2024年8月召开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相关公告 [2] - 独立董事孔小文女士作为征集人,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且激励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 [2] - 2024年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一步审议预留部分授予、首个归属期符合条件及部分股票作废等议案 [3] 公司治理与合规性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且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5]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调整、授予、归属及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6] - 公司需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以确保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
优利德: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46
核心事件 - 优利德科技于2025年8月21日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4万股,授予价格为18.45元/股 [1] - 本次授予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11,174.2888万股的0.13% [1] - 股权激励方式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 授予安排 - 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8月21日 [1]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 [6]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分两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50% [7] - 第一个归属期为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至24个月内 [7] - 第二个归属期为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 [7] 激励对象构成 - 本次预留授予共涉及23名激励对象,均为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8]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8][10]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8] 会计处理 - 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模型计算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 [11] - 股份支付费用将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比例摊销 [11] - 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11] 法律合规 - 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2][13] -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4][5] - 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5][13]
优利德: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46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办理事项 [1][2] - 独立董事孔小文女士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用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2] - 激励对象名单经内部公示且无异议 监事会于2024年8月19日出具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 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事项 - 因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 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合计2.60万股 [4] - 作废事项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 作废处理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技术团队稳定性 [4][5] 公司治理机构审核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作废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5] - 监事会确认作废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要求 [5] - 法律意见书认定本次调整、授予、归属及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授权 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5][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相关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4]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成就 [6] - 公司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6]
力生制药: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46
公司决策与程序履行 -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包括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核查、独立董事意见及法律意见书等必要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2][3][4] -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完成首批限制性股票授予,向147名激励对象授予577万股,上市日期为2025年2月26日 [4] 回购价格调整 -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规定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59元/股下调至10.24元/股 [2][4][5] - 价格调整依据为每股派息额0.35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计算公式为P=P0-V(P0为原价,V为派息额) [4][5][6] 回购注销操作 - 回购注销原因为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涉及首次授予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60,000股 [2][6] - 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10.24元/股,总回购金额为614,400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2][6] -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7,676,859股减少至257,616,859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由2.85%降至2.83% [6] 公司治理与影响 - 本次操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控股股东结构产生实质性影响,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6][7] - 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确认本次操作符合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7][8] - 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操作已取得必要授权,但需后续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并履行减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8]
力生制药: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46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9.11元/股调整为8.76元/股,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由8.49元/股调整为8.14元/股 [2][8] - 价格调整依据为每股派息额0.35元,计算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价格,V为派息额 [8][9]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 对2名因离职及退休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140股限制性股票 [2][9] - 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8.76元/股,公司支付回购款共计259,729.04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9][10] - 因离职而回购的股份不支付利息,但公司已派发的现金红利将另行支付给激励对象 [9][10][11] 股本结构变化 - 本次回购注销28,14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7,704,999股减少至257,676,859股 [10] - 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0] 公司决策程序 - 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2][11] - 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股份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回购注销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12]
力生制药: 监事会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46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9.11元/股调整为8.76元/股[2]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由8.49元/股调整为8.14元/股[2]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0.59元/股调整为10.24元/股[3] 回购注销安排 - 以8.76元/股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140股[2] - 以10.24元/股回购注销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60,000股[3] - 回购注销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1][2][3] 公司治理合规性 - 调整及回购事项均履行必要决策程序且合法合规[1][2][3] - 相关操作符合《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具体规定[1][2][3] -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2][3]
金冠电气: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46
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 金冠电气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2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73%,其中首次授予188万股(1.38%),预留授予47万股(0.35%)[1] - 授予价格为6.82元/股(调整后),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形式,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1] - 激励对象涵盖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骨干,首次授予34人,预留授予人数未明确披露[1][3] 归属安排及考核机制 - 首次授予部分分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时间跨度覆盖授予后12-48个月;预留授予部分同样分三期,归属比例与首次授予一致[1][4]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采用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双标准:2022年目标为营收不低于5.86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6650万元;2024年目标为营收不低于6.39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7250万元[5] - 个人绩效考核分五档(A-E),对应归属系数100%-0%,未达标部分股票作废失效[6][26] 本次归属具体情况 - 本次归属涉及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合计归属72.70万股(首次61.60万股+预留11.10万股)[1][18] - 归属后股票来源为回购股份,25名首次授予对象及11名预留授予对象符合条件,5名离职人员9.60万股作废处理[18][27] - 董事长樊崇获授30万股本次归属12万股(40%),董事马英林获授25万股本次归属10万股(40%),核心技术骨干常鹏在两次授予中累计归属1.50万股[29] 计划实施历程 - 计划于2022年7月启动,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8月17日完成首次授予,2023年7月18日完成预留授予[6][7][8][9][10][11] - 此前已执行两次归属:2023年11月首次授予第一期归属50.40万股(30人),2024年10月首次授予第二期归属48.60万股(28人)及预留第一期归属13.50万股(14人)[12][14] - 授予价格因权益分派经历两次调整:从8.06元/股调整为7.86元/股,再调整为7.37元/股[13][17][19][20] 财务及合规状况 - 2024年公司扣非净利润为8229.96万元,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均为A级(归属系数100%)[25][26] - 股份支付费用按会计准则在等待期内摊销,本次归属不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30][31]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程序合法有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