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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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控股: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7 00:15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制定情况 -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登记管理、交易限制及处罚措施等内容 [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3月22日公告《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4]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执行情况 - 公司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期间严格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对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名单 [4] - 公司与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确保敏感信息不向无关第三方泄露 [5] - 公司在董事会披露交易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股票交易情况 [5] 交易背景 - 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股权 [1] - 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需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 [1] 法律核查结论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5] -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 [5]
奥浦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6 00:17
交易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澎立生物100%股权 交易对方包括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等29个机构及个人投资者 [1] - 配套融资计划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次交易包含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1] 交易进程 - 公司股票因交易信息可能导致股价异常波动 于2025年1月17日起停牌 [1] - 2025年2月8日披露董事会决议及交易相关公告文件 股票自2025年2月10日起复牌 [1] 保密措施执行 - 公司与中介机构实施严格保密制度 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 要求内幕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1][2] - 编制《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 [2]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结论 - 公司保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采取充分措施保障交易信息在披露前的保密性 [2] - 财务顾问主办人为方伟州、陈轶超、靳宇辰 由国泰海通证券出具核查意见 [3]
富煌钢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6 23:16
上市公司并购交易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交易对方包括富煌建设、孟君、吕盼稂、富煌众发等17名主体 [1] - 交易同时计划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 [1]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 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定义范围、知情人范围、信息管理流程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1] - 制度涵盖外报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报备等具体操作规范 [1] 制度执行情况 - 在交易筹划过程中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控,登记知情人信息并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1] - 完整记录交易各阶段知情人名单及筹划过程,形成《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交所 [1]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 - 华泰联合证券核查确认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内容完整规范 [2] - 公司有效控制内幕信息知悉范围,履行披露前保密义务并完成登记上报工作 [2] - 相关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 [2]
卧龙新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2 23: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向浙 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出售其持有的卧龙矿业(上 海)有限公司 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制定了《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相关信 息的知悉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人范围;知情人员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禁止向无关人员泄露相关信息。 员,以及参与制订、论证、决策等环节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 ...
南京化纤: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2 22:36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 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 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的知悉范围,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