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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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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财评:送给幼儿家长一本“明白账”
人民网· 2025-12-26 13:29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旨在规范幼儿园收费、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1] - 政策通过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加强收费公示等措施,明确未在清单内或未经公示一律不得收费,以减轻民众负担并引导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学前教育领域 [2] - 政策在推动“免费用”的同时坚守“高质量”,通过完善投入机制、加强师资建设、规范办园行为,确保“免费不降价、普惠不降质” [2] 行业发展现状与成效 -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石,行业正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为抓手减轻家庭成本 [1] - 2021年至2024年,普惠性幼儿园占比从83.00%提升至87.26% [1] - 2024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1] 财政与家庭支出影响 - 据测算,仅2025年秋季学期,全国财政将因政策增加支出约200亿元,家庭支出相应减少约200亿元 [1] 收费监管与规范措施 - 政策要求各地及幼儿园建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目录清单,并加强公示 [2] - 明确禁止以幼小衔接班、兴趣班、课后培训和亲子特色班等名义收费 [2] - 禁止通过家委会或引入第三方机构向家长收费,以及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以强化源头治理、解决收费“体外循环”问题 [2] 政策目标与展望 - 政策旨在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为孩子筑牢健康成长根基 [1][2] - 随着政策平稳实施,政策红利将持续释放,既减轻家庭负担,也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2]
规范幼儿园收费 确保普惠政策精准落地
新浪财经· 2025-12-25 02:49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明确幼儿园可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托育服务保育费、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五项费用并建立目录清单制度实行“清单之外无收费” [1] - 政策明确禁止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通过家委会收费、第三方机构代收等行为旨在解决“天价幼儿园”“隐性收费”等乱象 [1] - 政策要求建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幼儿园本园收费”两张目录清单并加强公示未在清单内或未经公示一律不得收费 [3] 政策管理逻辑与机制 - 政策核心逻辑在于厘清“公益”与“市场”的边界明确与保教费直接关联的服务及财政保障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从源头上切断变相收费可能 [2] - 政策通过分类管理、加强监管和规范行为既给予营利性幼儿园一定自主权又通过成本调查和目录清单等方式防止“天价收费” [2] - 政策建立动态评估机制要求每三年评估一次收费管理方式及时调整优化以应对物价、工资水平等因素变化体现灵活性 [2] 政策目标与行业影响 - 政策旨在构建家长明明白白交费、幼儿园规规矩矩收费、政府清清楚楚监管的健康生态推动学前教育规范化发展 [1] - 政策是学前教育公益属性回归的必然选择通过规范收费、强化监管降低家庭负担并传递教育是民生之基的信号 [3] - 政策为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降低人民群众保育教育成本推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提供了更多支持 [1]
三部门发文: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
新浪财经· 2025-12-24 20:42
政策发布与背景 -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于12月23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1] - 政策旨在细化落实将于2025年6月起正式施行的《学前教育法》相关要求[1] - 政策目标是降低人民群众保育教育成本,推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回应民众对“上得起”“上好园”的诉求[1] 普惠性及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 - 对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及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1] - 收费标准制定需在成本监审或调查基础上,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无偿捐赠等后的成本为依据,并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2] - 政策旨在强化这两类幼儿园的公益属性,解决部分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导致收费标准偏高的问题,使收费标准更合理、家长可负担[2]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 -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1] - 政策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监管,明确各地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必要时可开展成本调查,以引导其合理收费,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倾向[1][3] 服务性收费与代收费管理 - 各地需建立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目录清单,由地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经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2] - 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2]
从源头防范治理幼儿园乱收费
新浪财经· 2025-12-24 18:39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旨在细化落实2025年6月起施行的《学前教育法》要求,降低人民群众保育教育成本,推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1][2] - 政策出台背景是回应人民群众对适龄儿童“上得起”“上好园”的强烈诉求,并解决幼儿园收费实践中出现的政策不够清晰、标准不尽合理等问题 [2][3] 核心原则与管理方式 -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定位,对所有类型幼儿园明确收费管理方式,区分营利与非营利、普惠与非普惠幼儿园,针对不同服务项目实行差异化管理 [3] - 对普惠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的政府指导价管理,幼儿园在合理区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3] - 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及各类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必要时可开展成本调查以引导其合理收费 [4][6] 收费项目与标准制定 - 规范收费项目,明确幼儿园可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提供托育服务的保育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五类项目 [4] -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应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无偿捐赠等后的成本为依据,并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4] -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分别按照补偿成本原则和实际支出情况收取 [4] 政策创新与调整 - 将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方式从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以引导和激励幼儿园提升办园质量 [5][6] - 明确幼儿园开设托班收取的保育费可参考保教费收费标准、根据成本差异等情况合理确定,以激发幼儿园办托积极性,增加托育服务供给 [4][6] - 建立收费政策评估优化机制,要求各地通过成本调查、自行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对收费管理方式、项目、标准等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优化 [4] 监管与清单制度 - 建立目录清单制度,包括各地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总清单,以及各幼儿园本园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或未经公示一律不得收费 [4][6] - 加强收费行为监管,要求幼儿园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及资产管理制度,并规范收费、退费等行为 [4] - 明确禁止以幼小衔接班、兴趣班、课后培训和亲子特色班等名义收费,禁止通过家委会或引入第三方机构向家长收费,禁止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 [6]
幼儿园收费有新规
新浪财经· 2025-12-24 14:29
政策核心内容与实施时间 - 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旨在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并降低民众保育教育成本 [1] - 新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 收费项目定义与规范 - 明确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开设托班的还可收取保育费 [1] - 严格界定各项收费:保育教育费指向在园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收取的费用;住宿费指向寄宿儿童提供住宿服务收取的费用;保育费指向2-3岁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收取的费用;服务性收费指向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收取的费用;代收费指向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1] - 规定与保育教育直接关联的服务及财政保障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 [1] - 要求各地建立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取 [1] 收费公示与管理要求 -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需指导幼儿园建立并公开本园收费目录清单,清单内容需包括机构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依据等 [2] - 规定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费 [2] 分类收费管理方式 - 对普惠性幼儿园(含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及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其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公办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3] - 上述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确有必要可经省级政府同意后实行政府指导价 [3] -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自主确定并报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必要时可开展成本调查以引导合理收费、遏制过高收费 [3] - 各类幼儿园开设托班收取的保育费管理方式参照保教费,收费标准可参考保教费并根据成本差异合理确定,以提高办托积极性 [3] 收费行为监管与财务规范 - 要求幼儿园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及资产管理制度,区分不同班型完整准确记录收费项目的成本和收入情况,并配合成本调查或监审工作 [4] - 规定相关收费可按月、季度或学期收取,但不得跨学期预收 [5] - 要求幼儿园与家长签订协议,列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退费办法 [5] - 严禁以幼小衔接班、兴趣班、课后培训和亲子特色班等名义收取保教费、保育费以外的费用 [5] - 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严禁通过家委会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引入第三方机构向家长直接收取费用 [5]
《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发布 进一步强化学前教育公益属性
央广网· 2025-12-24 09:05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旨在强化学前教育公益属性定位,通过规范收费项目、分类完善收费管理方式、建立目录清单制度等,促进形成合理收费标准 [1] 收费项目规范 - 明确幼儿园可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提供托育服务的保育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五项收费 [1] - 要求各地建立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取 [1] - 该制度通过透明化运作、标准化管理和法治化保障,向社会明确宣告“清单之外无收费” [1] 禁止性收费规定 - 与幼儿园保教费直接关联的服务事项,以及按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 [2] - 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2] - 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不得通过家委会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引入第三方机构向幼儿家长直接收取费用 [2] 政策评估与调整机制 - 强调定期对收费管理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评估,及时调整优化相关政策,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
公办园普惠民办园的保教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新浪财经· 2025-12-24 03:08
政策核心目标 - 旨在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有效降低人民群众保育教育成本 推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1] -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定位 通过规范收费项目等方式促进收费标准合理形成 更好发挥收费政策对优质普惠供给的牵引撬动作用 [1] 收费项目与管理方式 - 幼儿园可收取保育教育费 住宿费 提供托育服务的保育费 服务性收费 代收费等五项收费 [1] - 公办幼儿园 普惠性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 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1] -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 住宿费及各类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1] - 幼儿园开设托班收取的保育费参照保教费管理 [1] -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应以扣除政府投入 社会无偿捐赠等后的成本为依据 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群众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 [1] 政策执行与监管机制 -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需会同教育 财政 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幼儿园收费监测 及时了解行业动态 掌握幼儿园经营情况 [2] - 强化收费政策评估 通过成本调查 自行评估 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 定期对收费管理方式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等进行评估 及时调整优化相关政策 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 - 相关部门将指导各地加快制(修)订本地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做好收费政策与免费政策的衔接 相关税费减免政策落实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等工作 [2] - 强化部门协同 宣传解读和监督检查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推动政策平稳实施 [2]
不得以兴趣班、课后培训等名义收取费用
新浪财经· 2025-12-24 01:03
政策背景与目标 - 政策出台旨在细化落实2025年6月起施行的《学前教育法》要求 科学合理的收费政策是保障学前教育公益属性的重要体现 [2] - 核心目标在于有效降低人民群众保育教育成本 推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2] 核心收费政策框架 - 规范收费项目为五类: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提供托育服务的保育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 [3] - 分类管理收费方式:公办、普惠性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及各类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3] - 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政府指导价以扣除政府投入等后的成本为依据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3] - 建立目录清单制度:实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幼儿园本园收费两张目录清单管理 未在清单内或未经公示一律不得收费 [3] - 健全收费政策评估优化机制:要求各地定期通过成本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收费管理方式、项目、标准进行评估和调整 [3] 政策主要特点与导向 - 强化普惠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公益属性 对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使收费标准更合理、家长可负担 [5] - 引导公办幼儿园提升办学质量 将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 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以激励质量提升 [5] - 引导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合理收费 加强收费监管 明确必要时可开展成本调查以遏制过度逐利和明显偏高的收费标准 [5] -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 明确保育费收费标准可参考保教费标准并根据成本差异合理确定 以增加托育服务供给 [5] 收费行为监管与乱收费治理 - 强化源头治理 要求各地建立本地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总目录清单 幼儿园只能在清单内选择项目 [7] - 要求幼儿园建立并公示本园收费目录清单 强调清单之外无收费 [7] - 明确禁止以幼小衔接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等名义收费 禁止通过家委会或引入第三方机构向家长收费 禁止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 [7] 政策落实保障措施 - 发展改革部门将协同教育、财政、卫生健康部门狠抓政策落地 加快制修订地方收费管理办法 [8] - 加强宣传解读和监督检查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推动政策平稳实施 [8] - 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需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 定期发布更新各类幼儿园名单 [8] - 各地需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 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8]
幼儿园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新浪财经· 2025-12-24 01:03
政策核心目标与定位 - 政策旨在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有效降低人民群众保育教育成本 推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1] - 政策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定位 通过规范收费等方式促进收费标准合理形成 发挥收费政策对优质普惠供给的牵引撬动作用 [1] 收费项目与管理方式 - 幼儿园可收取保育教育费 住宿费 提供托育服务的保育费 服务性收费 代收费等五项收费 [1] - 公办幼儿园 普惠性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 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1] -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 住宿费及各类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1] - 幼儿园开设托班收取的保育费参照保教费管理 [1] -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应以扣除政府投入 社会无偿捐赠等后的成本为依据 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群众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 [1] 政策执行与监管机制 -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需会同教育 财政 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幼儿园收费监测 及时了解行业动态 掌握幼儿园经营情况 [2] - 强化收费政策评估 通过成本调查 自行评估 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 定期对收费管理方式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等进行评估 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 - 相关部门将指导各地加快制(修)订本地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做好收费政策与免费政策的衔接 相关税费减免政策落实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等工作 [2] - 政策执行将强化部门协同 宣传解读和监督检查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推动政策平稳实施 [2]
幼儿园不得以兴趣班等名义收保教费
新浪财经· 2025-12-23 23:58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旨在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并加强监管 [1] - 核心监管要求是幼儿园不得以幼小衔接班、兴趣班、课后培训和亲子特色班等名义收取保教费、保育费以外的费用 [1] - 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并禁止通过家委会或引入第三方机构向家长直接收费 [1] 收费与财务管理规范 - 要求幼儿园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及资产管理制度,并区分不同班型完整准确记录收费项目的成本和收入情况 [1] - 幼儿园需如实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成本调查或监审工作 [1] - 相关收费可按月、季度或学期收取,但明确规定不得跨学期预收 [1] 收费透明度与协议要求 - 指导幼儿园与家长签订协议,协议中需列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退费办法 [1] - 此举旨在规范收费行为,提升收费透明度,保障家长知情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