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缴费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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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39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19 16:57
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 - 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2]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2] - 出国(境)定居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2] - 申请前12个月内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医保目录内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本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领取 [2] - 申请前2年内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达12个月可领取 [2] - 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可领取 [2] - 参加人死亡后账户资产可继承 [2] 领取方式与流程 - 支持按月/分次/一次性领取方式并可变更方式 [3] - 可通过国家社保平台/开户银行/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 [3] - 社保机构核实后信息平台变更账户状态为领取状态 [3] - 商业银行代扣个税后资金划转至社保卡银行账户 [3] - 提供虚假材料领取将被禁止 [3] 账户状态管理 - 因达到退休年龄领取后账户状态不再变更 [4] - 其他情形领取后若重新缴费需再次达到条件才能领取 [5] 实施与监管要求 - 商业银行需对领取人纳税情况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6] - 人社部门需加强医保/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优化服务 [6] - 政策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7] 纳税信用修复机制 - 失信行为3日内纠正可按100%修复原扣分分值 [15][16] - 新增欠缴税费渐次修复机制按补缴比例及时性计算加分 [21][22] - 细化直接判D级指标修复条件按偷逃税款金额等因素分3档等待时长 [25][27]
【涨知识】运费支出涉税热点问答来啦!一文带您了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19 13:05
运费支出的税务处理 - 货物运输合同属于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为9%,而快递收派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税率为6% [2]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货物运输发票时,需在备注栏填写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及运输货物信息,内容较多时可另附清单 [2]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满足"实际发生"且与收入"有关、合理"的条件,日常销售活动中的运费支出符合规定可扣除 [3] 运费发票的增值税抵扣 - 并非所有运费发票均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税务部门规定 [3] - 不得抵扣的情形包括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以及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运输服务 [3] -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等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 运输合同的印花税处理 - 运输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运输费用金额,不包括所运输货物价值 [3] - 合同若同时包含货物运输和仓储业务且分别列明金额,需分别按万分之三(运输)和千分之一(仓储)税率计算;未分别列明则从高适用千分之一税率 [3] - 电子形式的运输合同同样需缴纳印花税 [3] 未开票收入的税务申报 - 增值税申报收入包括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等,未开票收入必须申报 [10] - 一般纳税人需将未开票收入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5-6列"未开具发票"栏次 [10][11] -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30万)时,未开票收入填写至"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次;超过则填写至"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栏次 [14][16] - 后期补开发票需冲减未开票收入并在申报表中负数填列,避免重复纳税 [16] 纳税缴费信用修复 - 失信行为已记入信用评价结果的,经营主体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申请修复,税务机关15个工作日内完成 [17] - 失信行为未记入评价结果的,税务机关在年度评价时根据纠正情况统一更新 [18] - 虚假承诺将导致信用修复结果撤销并扣分 [18]
纳税缴费管理办法之信用修复新旧对比(上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8 08:37
税务信用修复规则 - 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等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扣5分,若在3日内纠正可修复100%分值 [2] - 未按规定登记或变更税务登记的扣3分,修复分值根据纠正时间递减(3日内纠正修复2.4分,30日内1.8分,90日内1.2分)[3]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逾期扣5分,修复分值为4分(3日内纠正)、3分(30日内)、2分(90日内)[3]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分规则: - 滞纳金5万元以下扣5分,按缴纳比例修复(3日内纠正修复5分×缴纳比例)[6] - 滞纳金5万-100万元扣11分,修复分值为11分×缴纳比例(3日内纠正)[6] - 滞纳金100万元以上扣22分,修复分值为22分×缴纳比例(3日内纠正)[6] 直接判D级情形及修复 -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税收优惠的,若被处1倍以下罚款且连续3个月无新增失信记录,可修复但不得评A级 [11] - 非正常户解除后,若在判D级次年年底前申请修复且无新增失信记录,可重新评级但不得评A级 [13]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停止公布后,连续12个月无新增失信记录可修复,但不得评A级 [17]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 -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免征增值税,免税业务销售额需合并计算 [23][24]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19号公告 [25]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 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减半征收 [27] - 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免征或减半征收,但限制类项目除外 [28][29][30] -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前三年免征,第四至六年减半征收 [36] -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前三年免征,第四至六年减半征收,承包经营除外 [37][40] - 2023年37号公告明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可一次性扣除至2027年底 [41]
山西: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6 08:54
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流程 - 经营主体发生纳税缴费失信行为后,主动纠正并消除不良影响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恢复纳税信用[1] - 通过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管理,可查看不同年度评价情况及扣分明细[1] - 系统根据信用评价自动推荐可办理业务,选择修复原因提交申请[2] - 提交后通过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跟踪审核进度[3]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政策 -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10] - 常见扣分指标包括: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按月扣5分,未按期代扣代缴按月扣分,未按期填报财务报表按次扣3分[11] 征纳互动服务 - 电子税务局提供"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支持线上提交资料办理业务[12] - 操作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征纳互动图标-选择人工服务,需完成实名认证[13] 税费申报时间节点 - 每月1-15日需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等11项税费及代收代缴车船税[8] - 每月1-25日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期[8] - 2025年度自然人车船税申报期为全年1-31日[8]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期为7月1日-9月30日[8]
纳税缴费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10 16:59
纳税缴费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 -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纳税缴费信用修复的范围和标准 [2] - 修复加分分值根据纠正时间分为4档:3日内、3日后30日内、30日后90日内、90日后 [3] -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费申报的情形,3日内纠正可加5分,3日后30日内纠正且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加5分,其他加4分 [3] - 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的情形,3日内纠正可加5分,3日后30日内纠正且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加5分,其他加4分 [3] - 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的情形,3日内纠正可加3分,3日后30日内纠正加2.4分,30日后90日内纠正加1.8分,90日后纠正加1.2分 [3] 不同金额的税费款处理标准 -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5万元以下的,3日内纠正按本期缴纳比例加5分 [3] - 5万元(含)以上100万以下的,3日内纠正按本期缴纳比例加11分 [3] - 100万元(含)以上的,3日内纠正按本期缴纳比例加22分 [3] - 已代扣代收税费款未按规定解缴的,3日内纠正按本期缴纳比例加11分 [3] - 未履行扣缴义务应扣未扣的,3日内纠正按本期缴纳比例加5分 [3] 直接判D级情形的修复标准 -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税收优惠的,被处不缴或少缴税款1倍以下罚款且连续3个月无新增失信记录可重新评价但不得为A级 [4] - 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被处1万以下罚款且连续3个月无新增失信记录可重新评价但不得为A级 [4] - 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履行法律义务后可重新评价但不得为A级 [4] - 认定为走逃(失联)户的,履行法律义务后可重新评价但不得为A级 [4] - 涉嫌犯罪或涉税违法的,偷税金额100万以下且连续6个月无新增失信记录可重新评价但不得为A级 [4] 其他重要规定 - 破产重整企业申请信用修复时,扣分指标修复标准视同3日内纠正 [5] - 直接判D指标修复标准对破产重整企业不受申请前连续无新增失信记录的条件限制 [5] - 纠正期限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结束次日为期限最后一日 [5]
明天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证券时报· 2025-06-30 12:12
矿产资源 - 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明确加大对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贸易、储备等的支持力度 推动战略性矿产资源增加储量和提高产能 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1] 电力服务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文 提出推广主动办电服务、提升办电便利度等改革措施 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新规自7月1日起施行 [2][3] 征信服务 - 国家发改委通知 7月1日起下调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等征信服务收费标准 预计每年可为用户节省成本支出约11亿元 [4] 纳税信用 -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 完善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标准 包括加大轻微失信行为修复力度、建立欠缴税费指标渐次修复机制等 [5][6]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 新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 明确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7] 药品追溯 - 《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要求 7月1日起销售环节需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 无追溯码药品列入"无码库"管理暂可结算 [8][9] 劳动能力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 要求加强便民服务 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申请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 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网络接收申请 [10][11] 精神活性物质管制 - 公安部等三部门联合公告 将尼秦类物质和三氟乙咪酯等12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纳入管制 7月1日起施行 [12] 离境退税政策 - 大连市、湖北省自7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14][15] 征兵工作 - 天津市新版征兵工作规定7月1日起施行 明确新兵自批准入伍之日起享受现役军人待遇 家属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其他优待保障 [17][18] 乡村振兴 - 《山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7月1日起施行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形式让农民共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19][20][21] 城镇社区更新 - 《浙江省城镇社区更新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明确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更新应注重公共空间集中有序布局和适老化、适儿化改造 鼓励建筑外墙立面整饰、节能防水改造等微更新 [22][23] 英雄烈士保护 - 《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7月1日起施行 保护英雄烈士形象和纪念场所环境、氛围 禁止使用大功率音响设备等开展破坏庄严、肃穆、清净环境和氛围的活动 [24][25] 校服管理 - 广东省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 明确不得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 非城镇中小学校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 新规7月1日起施行 [26][27] 涉企行政检查 - 海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7月1日起施行 明确"能合并、联合检查的不得重复、多头开展"等举措 解决多头、随意、过度检查问题 [28][29] 停车管理 - 《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明确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应给予车辆不少于15分钟免费停放时间 住宅区不少于30分钟 [30][31]
社保缴费失信行为如何修复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7 17:37
社保缴费信用修复政策 -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7月1日施行 将两类常见社保缴费行为纳入信用评价指标 [3] - 经营主体发生纳税缴费失信行为后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信用修复 旨在鼓励依法诚信纳税和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3] 信用修复方式 - 失信行为已计入评价结果的经营主体 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填写《纳税缴费信用修复申请表》向税务机关申请修复 [5] - 失信行为尚未计入评价结果的 税务机关将在年度评价时根据纠正情况统一更新结果 [5] 常见扣分行为修复标准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费申报扣5分:3日内纠正可修复5分 3-30日内修复4-5分 涉及2000元以上税费款30-90日内修复3分 90日后修复2分 [6]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费款扣5分:修复分值按缴纳比例计算 3日内缴纳可获5分×缴纳比例 3-30日内4-5分×比例 涉及2000元以上30-90日内3分×比例 90日后2分×比例 [6] 修复案例说明 - A公司欠缴30万元社保费 分四期补缴:3日内补缴15万元(50%)获2.5分 3-30日内补缴6万元(20%)获0.8分 30-90日内补缴6万元(20%)获0.6分 90日后补缴3万元(10%)获0.2分 [7][8] - 最终A公司累计修复4.1分 实际扣分从5分降至0.9分 [9] 政策导向 - 采用欠缴税费指标渐次修复机制 不同时间段补缴对应不同修复比例 [8] - 政策导向明确:守信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失信企业将面临经营限制 强调依法纳税和合规缴费的重要性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