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老鼠仓
icon
搜索文档
抄公司作业做“老鼠仓”,私募IT林艺平被罚没1.77亿元,5年市场禁入
凤凰网· 2025-11-17 20:43
一位私募IT人员抄公司作业做"老鼠仓"被没一罚一,合计罚没1.77亿元,5年市场禁入。 近日,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公布了对林艺平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林艺平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被责令改正、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8857.69万元,处以同等金额罚 款,合计罚没金额达1.77亿元。同时,林艺平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显示,林艺平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任职于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科技"),承担交易策略前端开发、产品风控及 部分产品交易测试、决策、下单、监控等工作。 调查显示,某某科技与浙江省内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内部控制和人员管理采用同一标准。林艺平在履职过程中,不仅 能够接触和查询相关未公开信息,还直接获取并加工了这些信息。 在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林艺平控制使用"林某治"国金、东莞证券账户及"何某龙"东莞、中信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趋同买入股 票并盈利。 详细交易记录显示,"林某治"名下的国金证券、东莞证券账户自开户以来, ...
“老鼠仓”再现!私募从业人员林艺平“监守自盗”:非法获利近8858万元,被罚没1.77亿元,遭市场禁入5年
新浪证券· 2025-11-16 15:56
处罚概况 - 林艺平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责令改正、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8857.69万元,处以同等金额罚款,合计罚没金额达1.77亿元 [1] - 林艺平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2] 违规行为细节 - 违规行为发生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林艺平任职于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1] - 林艺平承担交易策略前端开发、产品风控及部分产品交易测试、决策、下单、监控等工作 [1] - 某某科技与浙江省内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内部控制和人员管理采用同一标准 [1] - 林艺平在履职过程中能够接触、查询并直接获取加工相关未公开信息 [1] - 在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林艺平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趋同买入股票并盈利 [1] 监管依据与定性 - 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2] - 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违法行为 [2] - 处罚依据为《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私募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2] - 因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基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私募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等规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2] 行业影响与监管态势 - 案件凸显私募基金行业在信息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潜在风险 [2] - 林艺平作为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趋同交易,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秩序,损害投资者信心 [2] - 监管机构对私募基金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3] - 此次处罚体现监管层对“老鼠仓”等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为行业从业者敲响警钟 [3] - 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确保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3]
券商自营老鼠仓第一例!一分没赚到倒罚470万
中国经济网· 2025-11-14 16:01
智通财经11月13日讯(记者 陈俊兰)证券从业人员老鼠仓又多一例,这次是券商自营老总。 黑龙江证监局公布最新罚单,时任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被三罪并罚,一是利用自营账户未公开信息交易直接控制他人账户买卖中国卫 星、保利发展等177只股票;二是暗示他人进行趋同交易2.12亿元;三是依从业人员身份违规买卖股票。 |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5-00012967 | रे 类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执法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25年11月11日 | | 名 称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3号 | | | | 文 号 | 处罚字〔2025〕3号 | 主题词 | | 处罚来看,一是对汤某明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的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二是对汤某明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的行为处以250 万元罚款;三是对汤某明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邢某、谢某从事相关证券交易的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以上合计对汤某明处以470万元罚款。 违规炒股本已是踩到红线,利用职务便利,知悉 ...
券商投资部总经理,老鼠仓亏损,带他人炒股仍亏被罚470万元
证券时报· 2025-11-14 12:29
上述账户累计趋同买入金额55134.90万元,占其总体买入金额的77.54%,累计无违法所得。 另外,汤某明还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 间,汤某明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邢某从事相关交易活动。邢某控制使用"邢 某芳"中信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累计趋同买入中国卫星、保利发展等75只股票、趋同买入金额9771.34万 元,分别占其总体买入只数、买入金额的81.52%、85.02%,无违法所得。 近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时任某券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的汤某明,利用职务之便,知 悉券商自营账户股票交易情况,进行老鼠仓交易,买入5.5亿元最后亏损。此外,他还明示、暗示其他2 人从事相关交易,这2人累计买入2.4亿元,同样还是亏损。 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对汤某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进行 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 人汤某明的要求,2025年8月25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汤某明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 查、办理终结。 2022 ...
注意!“老鼠仓”案件呈现三大趋势
上海证券报· 2025-11-13 23:04
案件概况 - 时任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因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及违法买卖股票被黑龙江证监局处罚,其控制账户累计买入股票金额(剔除趋同部分)达1.40亿元,无违法所得,但被处以合计470万元罚款[1][2][4] - 汤某明在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控制使用三个账户进行趋同交易,趋同买入金额合计5.51亿元,占其总买入金额的77.54%,涉及中国卫星、保利发展、中信证券等多只股票[2][4] - 浙江证监局同期公布对林艺平的处罚决定,其利用工作权限接触未公开信息,控制多个账户实施趋同交易,被没收违法所得8857.69万元并处等额罚款,同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4][7][8] 行业趋势 - 老鼠仓案件呈现犯罪主体年轻化趋势,出现85后、90后涉案人员,例如90后基金经理杨某嘉被罚款50万元,85后从业人员许文峰被罚没153.82万元[10][11] - 涉案岗位持续多元化,由基金经理、投资顾问向中后台管理部门蔓延,包括IT人员和基金会计,例如华泰证券与中信证券的IT人员利用系统权限获取未公开信息实施趋同交易[10][11] - 犯罪手段高度网络化,信息技术的革新为犯罪分子进行隐蔽的信息传递与非法操作提供便利[10] 案件细节 - 中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李海鹏控制账户组累计交易股票128只,交易金额6483.80万元,被没收违法所得213.14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10] - 90后基金会计毕某昱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基金持仓信息,控制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累计买入股票85只,金额8043.79万元,获利48.51万元,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70万元[11] - 汤某明除控制账户交易外,还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两人控制账户的趋同买入金额分别为9771.34万元和1.14亿元[4] 监管与防范 - 监管部门对老鼠仓行为秉持零容忍态度,持续强化监测技术手段,坚持露头就打,形成有力震慑[12] - 防范老鼠仓需从制度、技术与教育等多维度综合施策,强化从业人员行为管控与交易监控,完善不能违的机制防线[12] - 建议推广科技监管手段,例如构建自动化、模型化的风险预警系统,通过数据驱动实现无感监测、有感预警[13]
券商自营老鼠仓,一分没赚倒罚470万
财联社· 2025-11-13 22:07
文章核心观点 - 证券行业监管机构对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老鼠仓”交易等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近期披露了对某券商自营部门负责人的严厉处罚案例 [1][5][6] - 涉事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自营账户交易信息,通过控制他人账户进行大规模趋同交易,并暗示他人交易,尽管部分交易无盈利仍被重罚 [7][8][9][10] - 行业内类似违规案例频发,显示从业人员违规炒股问题亟待解决,监管与行业正通过完善制度等方式加强管理 [11][13] 违规行为细节 - 汤某明在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知悉公司自营账户投资交易及持仓等未公开信息 [8] - 其控制使用“邢某”、“罗某英”、“胡某娟”账户进行股票趋同交易,涉及股票数量分别为177只、55只和123只,累计趋同买入金额达5.51亿元,占总体买入金额的77.54% [8] - 汤某明暗示邢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邢某控制“邢某芳”账户趋同买入75只股票,金额9771.34万元;暗示谢某交易,谢某控制三个账户合计趋同买入金额1.14亿元 [9] - 作为从业人员,汤某明控制使用上述三个账户在沪深两市累计买入股票金额(剔除趋同交易部分)为1.4亿元 [10] 处罚结果 - 黑龙江证监局对汤某明三项违规行为合并处以470万元罚款,具体包括:对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行为罚款20万元;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罚款250万元;对明示、暗示他人交易行为罚款200万元 [4][6][10] -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2025〕3号,由黑龙江证监局于2025年11月11日发布 [2][6] 行业同类案例 - 2024年5月30日,安徽证监局对中信证券前高级经理李海鹏开出罚单,其利用系统权限获取客户信息,控制亲属账户与某基金趋同交易76只股票,金额2900.38万元,盈利213.14万元,被罚没426.28万元 [11] - 同日,吉林证监局处罚邵某,其利用分管投研系统权限获取华泰证券自营信息,控制账户趋同买入58只股票,金额3153.38万元,盈利19.39万元,同时揭露其14年违规炒股累计买入3.47亿元,最终亏损262.61万元,被罚没88.18万元 [12] - 2024年1月初,重庆证监局对湘财证券前总裁孙永祥开出重磅罚单,其涉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暗示他人交易等多类违规,罚没金额合计高达1842.29万元 [13] 行业监管动向 - 针对行业内屡禁不止的违规炒股现象,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24年4月末就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征求意见,要求券商对关键岗位人员实施重点核查 [13]
券商自营老鼠仓第一例,一分没赚到倒罚470万
凤凰网· 2025-11-13 21:51
证券从业人员老鼠仓又多一例,这次是券商自营老总。 黑龙江证监局公布最新罚单,时任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被三罪并罚,一是利用自营账户未公开信息交易直接控制他人账户买卖中国卫 星、保利发展等177只股票;二是暗示他人进行趋同交易2.12亿元;三是依从业人员身份违规买卖股票。 |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5-00012967 | સે 类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执法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25年11月11日 | | ਸਮ 称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3号 | | | | 文 号 | 处罚字〔2025〕3号 | 主题词 | | 处罚来看,一是对汤某明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的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二是对汤某明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的行为处以250 万元罚款;三是对汤某明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邢某、谢某从事相关证券交易的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以上合计对汤某明处以470万元罚款。 违规炒股本已是踩到红线,利用职务便利,知悉自家自营账户的交易及持仓情况,进行趋 ...
涉“老鼠仓”!券商投资总经理被罚470万
国际金融报· 2025-11-13 13:15
文章核心观点 - 监管机构对资本市场“老鼠仓”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近期对某券商投资部总经理开出470万元罚单是典型案例 [1] - “老鼠仓”行为破坏市场公平、侵蚀投资者权益,并将机构资金与私人利益捆绑,削弱金融机构公信力,甚至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 [1][8] - 根治“老鼠仓”需监管层、券商机构与从业人员形成多方合力,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市场生态 [9][10] 具体违规行为与处罚 - 时任某券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利用职务便利知悉公司自营账户未公开信息,存在三项违法事实 [2][5] - 第一项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证券交易: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控制使用他人账户累计趋同买入金额达55134.90万元,占其总体买入金额的77.54% [5] - 第二项为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交易:暗示邢某趋同买入75只股票、金额9771.34万元,分别占其买入只数、金额的81.52%和85.02%;暗示谢某趋同买入金额11385.75万元,占比81.72% [5] - 第三项为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控制使用他人账户累计买入股票金额(剔除趋同交易部分)共计14010.95万元 [5][6] - 黑龙江证监局依据《证券法》对三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20万元、250万元和200万元罚款,合计470万元 [6] 行业监管态势与同类案例 - 汤某明案并非孤例,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对“老鼠仓”查处力度持续升级,多起涉案金额大、职位高的案件相继曝光 [7] - 年初重庆证监局对湘财证券前总裁孙永祥开出罚单,没收违法所得721.29万元,并处1121万元罚款 [7] - 5月吉林证监局与安徽证监局披露罚单,原华泰证券负责人邵某内幕交易9个月,违规炒股超14年,累计买入金额3.47亿元;时任中信证券李某趋同交易长达3年,二人分别被罚没88.18万元和426.28万元 [7] 违规行为根源与治理建议 - “老鼠仓”屡禁不止源于多重因素:主观上面临短期高额收益诱惑;客观上违规成本与潜在收益失衡,操作隐蔽性强,监控技术存在滞后性;部分券商内部合规管理流于形式 [9] - 治理需多维度推进:法律层面提高罚则、完善刑事衔接;技术层面升级智能监控系统,推广“监管沙盒”;合规层面压实券商主体责任;激励层面将合规表现与职业晋升、薪酬福利深度绑定 [9][10]
7.6亿“老鼠仓”交易 没赚钱也被罚
中国基金报· 2025-11-12 22:33
行政处罚书还显示,汤某明通过控制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趋同交易及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交易(即"老鼠仓"),累计买入股票76291.99万元。 "老鼠仓"交易无盈利仍遭重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汤某明在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先后在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 实际履职并担任总经理,凭借职务便利知悉公司自营账户股票投资交易、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 【导读】券商投资部原总经理"老鼠仓"交易被罚 即便一分钱没赚,违法行为本身也要付出沉重代价。 黑龙江证监局近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某券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因利用未公 开信息进行交易、违规买卖股票等行为,被处以470万元罚款。 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汤某明违反禁止买卖股票的规定,控制上述账户累计买入股票金额(剔除趋同 部分)达1.40亿元,无违法所得。 尽管其本人及被暗示者的相关交易均未产生违法所得,但黑龙江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汤某明作出分 项处罚:对违法买卖股票行为罚款20万元,对利用未公开信息自行交易及暗示他人交易行为分别罚款 250万元和200万元,合计罚款470万元。 年内多起案件敲响警钟 业内人士认为,遏制" ...
7.6亿“老鼠仓”交易,没赚钱也被罚
中国基金报· 2025-11-12 22:16
【导读】券商投资部原总经理"老鼠仓"交易被罚 即便一分钱没赚,违法行为本身也要付出沉重代价。 黑龙江证监局近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某券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因利用未公 开信息进行交易、违规买卖股票等行为,被处以47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书还显示,汤某明通过控制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趋同交易及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交易(即"老鼠仓"),累计买入股票76291.99万元。 "老鼠仓"交易无盈利仍遭重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汤某明在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先后在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 实际履职并担任总经理,凭借职务便利知悉公司自营账户股票投资交易、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 尽管其本人及被暗示者的相关交易均未产生违法所得,但黑龙江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汤某明作出分 项处罚:对违法买卖股票行为罚款20万元,对利用未公开信息自行交易及暗示他人交易行为分别罚款 250万元和200万元,合计罚款470万元。 年内多起案件敲响警钟 汤某明案并非个例,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已查处多起券商从业人员"老鼠仓"案件,涉事人员覆盖公司高 管、技术骨干等多个关键岗位。 1月,重庆证监局对湘财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