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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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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实控人李海波一半持股被司法冻结
新浪财经· 2025-12-06 09:25
核心事件概述 - 深水海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持有的部分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 [3][9] - 事件起因于质押融资借款到期未能偿还,债权人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6][12] - 公司公告称事件未对公司控制权、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6][13] 股份冻结具体情况 - **司法再冻结股份**:李海波先生被司法再冻结股份共计11,760,817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7.61%,占公司总股本的6.63% [10] - 其中包括来自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的冻结9,600,000股(分两笔,每笔4,800,000股) [10] - 来自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的冻结60,817股 [10] - 来自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的冻结2,100,000股 [10] - **轮候冻结股份**:李海波先生被轮候冻结股份共计2,232,118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04%,占公司总股本的1.26% [4][11] - 轮候冻结涉及多笔,分别来自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四笔,合计2,171,301股)和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一笔60,817股),冻结期限均为36个月 [4][11] 股东累计股份冻结状况 - **李海波个人持股**:持有24,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93% [5][12] - 累计被司法冻结12,235,362股,占其个人持股的49.54%,占公司总股本的6.90% [5][12] - 累计被轮候冻结2,232,118股,占其个人持股的9.04%,占公司总股本的1.26% [5][12] - **一致行动人西藏博创持股**:持有19,166,231股,占公司总股本10.81% [5][12] - 累计被司法冻结9,900,000股,占其持股的51.65%,占公司总股本的5.58% [5][12] - **合计情况**:李海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43,866,231股,占公司总股本24.74% [5][12] - 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合计22,135,362股,占双方合计持股的50.46%,占公司总股本的12.48% [5][12] -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合计2,232,118股,占李海波个人持股的9.04%,占公司总股本的1.26% [5][12] 事件原因与公司说明 - **直接原因**:股份冻结源于李海波先生将股权质押给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后,相关质押融资借款到期未能偿还,债权人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 [6][12] - **当前状态**:目前各方正在积极协商和解 [6][12] - **公司声明**: - 不存在控股股东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方式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6][13] - 本次股份冻结不会对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 [6][13] - 本次股份冻结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6][13] - 本次股份冻结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6][13]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被司法轮候冻结及标记的公告
公司股份冻结情况 - 大股东朱蓉娟的一致行动人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于2025年11月6日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标记及司法轮候冻结 [1] - 截至2025年11月7日,国发集团持有公司691,3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13%,其中被质押股份512,005股(占其持股74.06%),被司法冻结股份691,376股(占其持股100%) [1] - 截至2025年11月7日,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6,181,9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72%,其中累计被质押股份33,835,005股(占其持股60.22%),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43,858,961股(占其持股78.07%) [1] 股份冻结具体细节 - 国发集团因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追偿权纠纷,导致其持有的512,005股被司法标记、179,371股被司法轮候冻结,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7,351,765.56元 [2][3] - 朱蓉娟、彭韬因与广西北部湾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分别持有的公司38,556,320股、3,370,953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5年11月5日被司法轮候冻结 [3] 大股东债务与诉讼 - 截至2025年11月9日,国发集团一致行动人朱蓉娟、彭韬名下存在尚未了结的执行案件,涉及金额较大 [4]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内因债务问题涉及的执行案件较多、金额较大 [4] 对公司的影响与说明 - 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不存在资金占用或为其担保的情况 [4]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大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日常治理及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不利影响 [4] - 若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继续被司法处置,不排除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可能,进而对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4]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及标记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11 03:39
事件概述 - 公司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 [1][2] - 本次司法措施涉及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追偿权纠纷 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7,351,765.56元 [3][5]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近期因多起债务纠纷导致所持公司股份被频繁司法冻结 [4][5] 股份冻结具体情况 - 截至2025年11月7日 国发集团持有公司691,376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0.13% 其中被质押股份512,005股 占其所持股份74.06% 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691,376股 占其所持股份100% [2] - 本次被司法标记股份512,005股 被司法轮候冻结股份179,371股 [3] - 截至同一日期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6,181,961股股份 占总股本10.72% 其中累计被质押股份33,835,005股 占其持股60.22% 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43,858,961股 占其持股78.07% [2] 相关债务与诉讼背景 - 大股东朱蓉娟及彭韬因与广西北部湾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导致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8,556,320股及3,370,953股于2025年11月5日被司法轮候冻结 [4] - 除本次公告的司法冻结所涉诉讼外 截至2025年11月9日 国发集团一致行动人朱蓉娟、彭韬名下尚有未了结的执行案件 [5] 对公司的影响与说明 - 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 不存在资金占用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 [5]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大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与公司无关 不会对日常治理及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不利影响 [5] - 鉴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比例较高 且近期债务纠纷执行案件较多 若其持股后续被司法处置 不排除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可能 进而对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6]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11月5日、11月6日、11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 [2][5][11] - 经公司自查及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6][7] - 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 - 公司目前一切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良好,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6] - 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7842百万元,较2023年下降354.59% [12]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404百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0.93% [12] 控股股东股权状况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5,596,1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8% [3][4][13][14]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84,92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64% [3][13]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被司法冻结676,152股,司法标记184,920,000股,合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 [4][14] - 累计司法轮候冻结股份189,047,99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1.86% [4][14] 资金占用与相关风险 - 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4.06亿元 [15] - 原计划通过出售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股权以清偿占用资金的交易已终止 [3][16]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08 04:36
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 大股东朱蓉娟持有的公司38,556,32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5年11月5日被司法轮候冻结 [2] - 一致行动人彭韬持有的公司3,370,953股无限售流通股于同日被司法轮候冻结 [2] - 冻结原因为朱蓉娟、彭韬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兴东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院案号为(2025)桂01执保498号 [2] 股份累计冻结与债务情况 - 截至2025年11月5日,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或标记 [2] - 截至2025年11月6日,朱蓉娟及彭韬名下存在多项执行信息,涉及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2] 即将发生的股份司法拍卖 - 朱蓉娟、彭韬合计持有的22,167,585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4.23%)将于2025年11月25日至26日被司法拍卖 [3] - 若大股东股份继续被司法处置,公司实际控制权存在发生变更的可能 [4] 对公司的影响与独立性说明 - 公司与大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不存在资金占用或为其担保的情况 [3] - 大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与公司无关,目前不会对公司日常治理及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不利影响 [3]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将强化内部控制以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稳定 [3][4]
龙大美食控股股东所持750万股被司法冻结 公司称经营不受影响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6 11:05
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 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所持751.34万股龙大美食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其持股总数2.94亿股的2.56%,占总股本的0.70% [1][2] - 被冻结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2025年9月23日至2028年9月22日,为期三年 [1][2] - 执行机构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冻结原因为司法冻结,但未披露具体事由或案件详情 [2] 股权结构影响 - 蓝润发展作为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2.94亿股,占总股本的27.23% [2] - 公司强调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形 [3] - 公司表示此次冻结不会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变更 [1][2][3] 后续处理及市场影响 - 控股股东正在积极妥善解决司法冻结事项,力求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1][3] - 公司坦言不排除被冻结股份后期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可能性 [1][3] - 业内人士指出控股股东股份稳定性对上市公司股价和投资者信心有直接影响,此次冻结带来市场不确定性 [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股东股份司法冻结情况 - 股东鲁忠芳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导致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涉及金额6704.41万元 [2]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及标记股份达725,464,485股 占其持股比例66.46% 占公司总股本11.76% [2] 股东股份质押及债务状况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690,927,945股 占其持股比例63.30% 占公司总股本11.20% [2] - 存在债务负担较重和资金链紧张情况 但未发生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 [2] - 最近一年存在大额债务逾期及因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仲裁 [2] 控制权稳定性风险 - 若控股股东未能以非股票资产偿还债务 被冻结股份可能存在司法处置或强制执行风险 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 [3] - 控股股东计划通过处置长期资产、投资收益等自筹资金化解质押和冻结风险 [3] 公司经营及治理影响 - 本次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3] - 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 - 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延长司法再冻结期限的公告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冻结情况 - 国美电器作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50,000,000股流通股 持股比例6.64% [1] - 国美电器所持部分股份被法院延长司法再冻结期限 [1] 股东股份冻结具体数据 - 截至2025年9月11日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被司法冻结股份情况 [1] - 截至2025年9月11日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被轮候冻结股份情况 [2] - 被标记股份数量包含在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内 [1] 对公司治理和经营的影响 - 股份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 - 公司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2] - 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情况暂时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 潜在控制权风险因素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债务负担较重情况 [2]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面临诉讼案件数量较多问题 [2]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资金链紧张状况 [2] - 若未能以其他资产偿还债务 被冻结股份存在被动平仓风险 [2] - 被冻结股份可能面临行使质权、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 [2]
金浦钛业: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13
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 控股股东金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0,700,000股,占总股本22.36%,本次新增司法再冻结72,759,356股,占其所持股份32.97%,占总股本7.37% [1][2] - 累计被冻结及司法标记股份达147,00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66.61%,占总股本14.90% [1][4] - 冻结执行人为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冻结期从2025年7月31日至2028年7月30日,涉及司法再冻结原因未披露 [1] 债务诉讼及担保情况 - 涉及宁波海广资产管理公司债务本金1.63亿元,已通过拍卖转让债权,其中8,600万股金浦钛业股票质押及3,500万股已完成拍卖但未过户 [2]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涉及债务6,100万元,债权已转让且股份被司法冻结 [2] - 苏州资产管理公司仲裁案件涉及债务2.7亿元,已进入执行阶段,抵押物为安徽五河地块 [3] - 工业华兴建设公司诉讼判决需支付工程款1.89亿元及利息3,132万元,已查封金浦集团总部办公楼 [3] - 南京国忠建筑公司诉讼涉及工程款1,090万元及逾期费用,尚未判决 [4] 公司经营独立性说明 - 公司强调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当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现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 [4] - 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4] 潜在控制权变动风险 - 若冻结股份被强制执行,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 [1][4]
ST泉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
快讯· 2025-06-11 21:40
股份冻结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有ST泉为1920.24万股股份,其中533.24万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的27.77%,占公司总股本的3.33% [1] - 广东国立持有的1387万股未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的72.27%,占公司总股本的8.67% [1] 控制权影响 - 本次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1] - 存在被要求补充质押、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