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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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有效辩护的程序防线(人民时评)
人民日报· 2026-01-05 08:18
行业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司法部联合印发《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旨在通过构建现场阅卷、异地阅卷、线上阅卷的全场景保障机制,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并提升辩护质量[1] - 保障律师阅卷权被视为有效辩护的基石,关乎当事人能否获得有效辩护,是筑牢公平正义程序防线、减少冤假错案、守护司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1][2] - 制度的严格执行与与时俱进,特别是在数字化时代推广异地与线上阅卷,是以技术赋能权利保障、提高效率、降低当事人负担的实践,也是司法工作顺应时代发展的内在要求[3] 行业政策与制度发展 - 近年来行业持续完善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举措包括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首次设立律师工作联络专门机构,以及最新出台的保障律师阅卷权规定[2] - 行业目标是通过不断完善保障机制,更好发挥律师群体的作用,以有效辩护助力保障每一个案件的公平审理[2] - 行业需加快制定配套细则,打通制度衔接的堵点,并协同建立快速联动处置机制,以严格问责排除对律师执业权利的干预,营造更加健康有序的执业环境[3] 行业实践与权利保障 -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包括知情、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发表辩护意见等环节)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实控辩平等原则、影响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1] - 律师全面查阅和梳理案卷,是其精准核查事实、掌握案件全貌、找准辩护切入点,从而为当事人提供有力法律帮助的基础[1] - 对证据链条、办案程序、取证手段等关键问题进行严格规范的专业审视,是事实准确认定和法律正确适用的保障[2] - 当律师行使阅卷权等权利受阻时,提供响应及时、处理公正、反馈顺畅的权利救济同样重要[3] 行业技术应用与效率提升 - 在数字化时代,推广异地阅卷与线上阅卷是全场景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1] - 以技术赋能权利保障不仅能提高律师的工作效率,也有助于降低当事人的经济负担[3]
“獬豸之精”徐有功的坚守与刚直
新浪财经· 2026-01-02 07:53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核心观点是论述唐代司法官员徐有功在武周时期酷吏横行、司法废弛的政治环境下,凭借其深厚的法律素养、儒家经义知识、基层经验以及不畏强权的胆识,始终坚持明法慎刑、秉公执法,多次平反冤狱,其司法坚守与成就被认为超越了汉代张释之、于定国等名臣[1][3][5] 徐有功的司法实践与风格 - 徐有功在地方任职蒲州司法参军期间,为政宽仁,不行杖罚,任满未处死一人[1] - 在司刑寺任职期间,面对武则天重用酷吏镇压异己的环境,常于殿庭论奏曲直,即便武则天厉色诘问,仍神色不挠,争之弥切[1] - 处理颜余庆案时,依据《永昌赦令》和《唐律疏议》,力辩其属于“支党”而非“魁首”,最终使武则天改判颜余庆死刑为流刑[2] - 处理来俊臣诬告裴行本案时,从维护君王威望角度立论,批驳一事再告有损皇帝恩信,成功使武则天再次赦免裴行本[3] - 为被诬行厌诅之术的庞氏申辩,面对武则天诘责,以“失出,臣下之小过;好生,圣人之大德”回应,最终庞氏被减死改流[4] - 被皇甫文备诬奏宽赦逆党而免官下狱论死,后却不计前嫌,为坐事下狱的皇甫文备洗脱冤屈,坚守“不可以私害公”的原则[4][5] 徐有功的个人背景与能力 - 徐有功是隋末唐初大儒徐文远之孙,举明经出身[1] - 受益于家学渊源,善于运用儒家经义论说法理[3] - 从基层释褐,对世态人心具备深刻洞悉力,能游刃有余应对复杂局面[3] - 其坚守司法公正的内在基础包括:通贯儒法的专业素养、不畏强暴的胆识魄力、善于应变熟谙人心的机敏干练[5] 徐有功的仕途遭遇与历史评价 - 任职司刑寺近二十载,仕宦生涯跌宕起伏,经历三落三起,并三次被判死刑(三坐大辟)[3] - 曾因替李仁褒兄弟辩白未果,被酷吏周兴劾奏“故出反囚”,坐免官[4] - 因替庞氏申辩,被薛季昶冠以“党援恶逆”罪名,结刑当弃市,后虽庞氏改流,徐有功仍被除名为庶人[4] - 唐代潘好礼评价徐有功优于张释之,认为张释之在汉文帝时中外无事仅是守法,而徐有功在革命之际对抗周兴、来俊臣等诬陷,守死明道,身滨殆者数矣[5] - 南宋王十朋有诗赞曰:“蹈死救人人免死,论功何止汉于张”,认为其功绩超过汉代于定国和张释之[5] 徐有功所处时代的司法环境对比 - 徐有功主要活跃于武则天临朝称制、改唐为周时期,当时酷吏(如来俊臣、周兴)罗织罪名、构陷无辜,司法程序严重废弛[1][5] - 其所承办案件多自案发即被为政者基于特定政治目的先行定调,法律意见常被忽略或污名化为“党援恶逆”[5] - 相比之下,汉代张释之、于定国和唐初戴胄分别活跃于汉文帝、汉宣帝和唐太宗等政治清明、司法平恕的时期,司法官能专注法律问题,较少受政治干扰[5]
爱泼斯坦案最新进展!美司法部:仍有约520万页文件待审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01 08:54
文件审查与公布进展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美国司法部仍有约520万页与爱泼斯坦案件相关的文件需要审查,已调集约400名律师参与工作,审查预计将持续至2026年1月下旬 [1] - 2025年12月24日,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和联邦调查局新发现了逾百万份可能与案件相关的文件,已移交司法部 [2] - 尽管国会设定的文件公开截止日期是2025年12月19日,但司法部表示可能还需要“几周时间”才能完成文件的公开工作 [2] 文件公布过程与争议 - 美国国会于2025年11月18日以压倒性多数通过法案,要求司法部在2025年12月19日前公开爱泼斯坦案相关文件,司法部自该日期起开始公布 [3] - 已公布的文件中存在大量内容被涂黑,但有媒体和网友发现,部分被涂黑文件的内容可通过复制粘贴到其他文档的方式显示出来 [2] - 案件受害者质疑文件被过度编辑,认为被几乎全部涂黑的100多页文件不可能仅用于隐藏受害者个人信息,质疑其中“隐藏了不该隐藏的部分” [2] - 文件公布后引发多方争议,被指责为“选择性公布”,暴露出司法不公及权势干预司法等问题 [3] 案件背景与舆论关注 - 杰弗里·爱泼斯坦因涉嫌性犯罪被捕后,于2019年8月死于狱中,被判定为“自杀” [3] - 爱泼斯坦与大批美国政商名流交往密切,美国舆论认为其掌握一份包括各界名人在内的“客户名单”,并持续要求公开相关文件 [3]
“最后一公里”的公正值得“较真”
新浪财经· 2025-12-31 20:42
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的核心目的 - 发布第六十批指导性案例 聚焦刑罚执行监督关键节点 为司法实践树立高质效办案标尺 [1] - 诠释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的公正同样值得“较真” 向全社会传递全流程守护公平正义的坚定立场 [1] 指导性案例的具体关注点与特点 - 案例关注刑罚执行中细微、常见但易被忽视的问题 包括缓刑考验期的扣除、减刑起始时间的计算标准、减刑裁定程序的适用 [1] - 案例的“较真”在于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和模糊地带 是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积极实践 [1] - 案例的“较真”体现在杜绝机械司法 强调严格依法办案需关注法治精神与原则的有效落实 推动法律转化为现实中的公平正义 [2] 指导性案例的社会意义与影响 - 案例的“较真”是服刑人员期待的权益保护落地 也是社会公众可以理解、愿意支持的司法公正“缩影” [1] - 通过执着与坚守 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2]
发现超100万份爱泼斯坦案文件
新浪财经· 2025-12-26 02:25
司法部文件审查与公布进程 - 美国司法部发现超过100万份可能与杰弗里·爱泼斯坦案相关的文件 需要数周时间审查后才能公布[1] - 司法部律师团队正在对文件进行审查 并根据法律做必要删减以保护受害者[1] - 文件由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和联邦调查局发现 并已移交司法部[1] 已公布文件引发的争议 - 司法部此前已公布近3万页爱泼斯坦案相关文件 其中不少内容涉及美国总统特朗普[2] - 司法部称已公布的部分文件含有针对特朗普不属实、耸人听闻的指控 这些指控在2020年总统选举前就已交给联邦调查局[2] - 多方指责司法部选择性公布文件 暴露出美国司法不公、权势干预司法等问题[2] 文件内容被掩盖与政治指控 - 司法部发布的数千份文件中 至少有550页内容起初被完全涂黑[2] - 首批公布的文件中大量出现民主党籍前总统克林顿 司法部被指在找替罪羊[3] - 克林顿的办公室副主任指责白宫试图转移视线 民主党籍众议员称司法部是为了掩盖一些特朗普不希望公开的事[3] 法律程序与公众反应 - 美国国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一项法案 要求司法部在12月19日前公开爱泼斯坦案相关文件 该法案由美国总统特朗普于11月19日签署[2] - 司法部自12月19日起开始公布文件 但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公开仅在形式上回应了国会和民众的要求 大量关键信息仍被隐匿[2][3] - 分析人士指出 司法部假借保护隐私之名掩盖真相 美国司法体系和司法公正性备受质疑[3]
服刑7年出狱5年,始终没认罪!福建女商人林惠荣坚持申诉,今天被改判无罪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3 20:36
案件概述与判决结果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3日对“女商人林惠荣职务侵占案”再审宣判 宣告林惠荣无罪 核心改判理由是原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原公诉机关指控不能成立 [1] - 该案始于2013年 林惠荣被指控利用金福荣贸易(福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便利 伙同他人伪造文件 将池某等三人合计60%的股权(价值计184万余元)变更至林明武名下 从而被控职务侵占罪 [2] - 2016年5月 漳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林惠荣犯职务侵占罪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2016年11月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2][3] - 林惠荣在服刑期间始终拒绝认罪 并于2020年7月刑满释放后继续申诉 最终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 由芗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无罪判决 [1][5][7] 案件关键事实与股权纠纷背景 - 金福荣贸易(福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惠荣 经营范围包括新鲜食用农产品购销和中药材种植 [2] - 2010年 林惠荣与丈夫林明武出资40万元成立公司 后因资金紧张 与池某等人达成合股协议 将60%股权转让给池某等人 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林惠荣持股40% 池某等三人合计持股60% [2] - 2012年9月底 池某等人认为林惠荣存在收取公司货款不入账的行为 双方产生矛盾致使公司无法正常经营 后经协商 池某等人从公司取走价值160余万元的货物 [2] - 2013年1月 林惠荣被指控伪造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 将池某等三人的60%股权变更至林明武名下 [2] 再审改判的核心证据与法律观点 - 案件再审的关键转折点是一份新发现的证据:2013年5月22日 池某等人向工商部门提交的《公司资产分割过程说明》 该说明记载2012年10月9日至10日 双方经协商对公司部分资产进行分割 各股东知情并达成共识 并有监控视频截图佐证 [8] - 结合新证据 法院认为现有证据无法排除池某与林惠荣已就公司清算、股权转让等事宜达成合意的合理怀疑 不能认定林惠荣具有非法占有股权的主观故意 [9] - 法院同时指出 案涉公司的股权登记情况滞后于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 不能及时、客观、准确地体现权属变更 即便采取非法手段办理了变更登记 也无法证实其客观上占有了他人股权或公司财物 [9] - 出庭检察员也明确表示 因新证据出现 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林惠荣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认定其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9] - 此前 法学界对该案已有讨论 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曾于2021年发表文章指出 擅自转移、变更股权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股权能否成为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存在争议 非法转移股权与侵占公司财产权是两个概念 [6] 案件意义与后续进展 - 辩护律师认为该案改判具有三重意义:坚守“无充分证据不得定罪”的证据裁判原则;体现有错必纠、依法纠错的司法担当;呼应国家保护民营经济的政策导向 厘清职务侵占罪的适用边界 为涉企刑事案件办理提供参考 [11] - 林惠荣及其律师表示 下一步将准备申请国家赔偿 [11]
超过500页被涂黑 多处提及克林顿
新浪财经· 2025-12-22 01:39
文件公开的法律与程序背景 - 美国国会两院于11月通过并由总统特朗普签署法案 强制要求司法部在12月19日前开始公布与杰弗里·爱泼斯坦案件相关的文件 [2] - 司法部于12月19日启动公布程序 计划公开总计“数十万份”相关记录 公布行动将持续数周 [3] - 首批释放的约4000份材料主要为照片和部分文书 与预期的“海量原始档案”相去甚远 [3] 文件内容与关键信息披露 - 文件披露前总统比尔·克林顿曾26次搭乘爱泼斯坦的私人波音727飞机 其中3次飞行未登记任何随行人员 与其团队过去声称“仅乘坐过几次”的表述存在显著出入 [7] - 文件首次披露摩根大通银行高管与爱泼斯坦之间的邮件往来 内容涉及一个“特殊账户”的资金划转操作 [7] - 在2015年至2018年间 该账户发生了多达197笔匿名转账 单笔金额通常在5万至20万美元之间 收款账户遍布美国、维尔京群岛及欧洲多地 [7] - 摩根大通已于2023年支付2.9亿美元 以了结受害者集体诉讼中关于其“明知爱泼斯坦从事犯罪活动仍持续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的指控 [7] 文件编辑与政治博弈 - 司法部在首批公开的材料中进行了大面积系统性涂黑 声称已编辑超过1200名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个人信息以保护隐私 [3] - 实际编辑规模远超声明 多份长达百页甚至更长的文件被完全涂黑 其中包括超过500页被涂黑 以及标注为“纽约大陪审团”记录的119页文件 [1][3][8] - 在司法部官方公布启动前数小时 众议院监督委员会的民主党议员于12月18日午夜向媒体抛出了68张未经说明的照片 上演了一场“真相突袭” [4] - 民主党议员声称这些照片仅是其掌握“数千张图像”的冰山一角 并指责司法部行动迟缓、意图掩盖 [5] - 白宫官员在社交媒体上积极转发涉及克林顿的照片 强调本届政府的“透明度” 克林顿办公室则发表声明怒斥白宫试图将克林顿当作“替罪羊” [8] 涉及的关键人物与影像证据 - 公布的影像包括前总统克林顿与爱泼斯坦已定罪的同伙吉丝兰·马克斯韦尔同在泳池中的照片 以及另一张模糊影像似乎显示克林顿在浴缸内 [6][7] - 影像内容与此前克林顿方面多次声明的“早已断绝往来”“对其罪行不知情”的说法形成直观矛盾 [7] - 其他被曝光的影像还包括科技巨头比尔·盖茨、谷歌联合创始人谢尔盖·布林与爱泼斯坦或指控者同框的照片 [4] - 文件提及现总统特朗普的内容相对有限 而聚焦于克林顿等民主党政要的痕迹明显 引发了关于文件公开过程是否被政治工具化的忧虑 [9]
西安碑林法院 | 八年欠款终追回,一面锦旗照亮司法为民初心
新浪财经· 2025-12-19 19:15
案件概述 - 一起历时八年的买卖合同纠纷在西安碑林法院审结 原告基于长期生意往来的信任自2016年开始向被告供货 但被告自2016年10月出具第一张欠条后便持续拖欠货款 欠款金额达三万多元 原告历经八年从协商催款最终诉至公堂[2] 案件审理与判决 - 审理过程中被告始终缺席 但法院通过严审证据厘清事实 关键证据包括被告出具的欠条 长达数年的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 其中微信记录中被告对欠款金额的明确认可成为认定事实合同关系的关键[3] - 法院审理认定 尽管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 但持续的交易往来与欠款确认已构成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 被告长期拖欠货款构成违约 最终判决被告支付拖欠货款32376元及自2017年11月起算的逾期付款利息[5] 司法意义与当事人反馈 - 案件判决后 原告向法院赠送写有“公平公正 灯火可亲”的锦旗 表达对法院公正裁判和司法为民的感谢 此案被视为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体现[6] 风险防范提示 - 法官提示在经济往来中应增强证据意识 妥善保存合同 票据 转账记录 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 这些是未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7]
倾听群众心声 做实定分止争
人民日报· 2025-11-17 06:31
文章核心观点 - 绍兴法院系统传承发展“民情日记”基层治理智慧 通过案件办理系统收集、精准分析和及时回应民情 推动司法服务向基层延伸和矛盾风险源头化解 [1] - “民情日记”机制从个案记录载体进阶为驱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智慧引擎 使法院不仅能“听得见”群众诉求 更能“听得懂”社会变化脉动 实现司法运行效能跃升 [3][4] 司法实践与民情结合 - 法官通过走出审判庭、把法庭“搬”到纠纷现场的方式查清案件背后真相 让司法融入当事人感受 体察真实情境与诉求 [1][2] - 基于当地外出务工比例高、聚少离多的民情现状 法院创建“抚养探望档案”记录案件与未成年人成长轨迹 该档案已记录185起案件涉及218名未成年人 [3] - 法院将审判、执行、疏导、帮扶整合为“一件事” 携手村嫂、妇联等多元力量 通过情感沟通与社会支持实现涉未成年人抚养探望案件“零强制执行” [3] 数字化应用与民情反馈机制 - 通过“司法公正在线”数字化应用为每个案件赋予专属二维码 当事人扫码即可评价和投诉 [3] - 整合12368热线、来信来访等渠道收集群众意见评价 并深入挖掘“司法民情意见池” 持续优化“感知—反馈—解决—提升”的工作闭环 [3] - 前端做实民意感知整合线上线下渠道 中端做实有件必复归类分流督促查办 后端做实以案促改提升办案质量与类案治理 [5] 数据驱动的司法响应与成效 - 依托司法数据挖掘和共性提炼 捕捉到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4] - 针对趋势迅速响应 细化类案裁判指引、统一司法尺度 并主动加强与人社部门、行业协会协同 推动形成更清晰用工责任指引和更畅通纠纷化解通道 [4][5] - 凭借精准司法响应 2025年1至10月绍兴法院劳动争议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2.85个百分点 [5]
AI编造“完美”案例,为司法带来虚假信息风险
新京报· 2025-11-12 21:05
文章核心观点 - 人工智能生成虚假法律案例并进入司法程序 对司法公正构成潜在风险 [1] - 法律从业者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核查失职 是问题产生的关键人为因素 [2][4] - 司法系统需提升对人工智能技术的认知与应用能力 以应对新技术带来的挑战 [4] 事件背景与性质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 原告代理人提交由人工智能编造的虚假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及(2022)沪01民终12345号案件 [1] - 虚假案例的事实细节、法律争议与裁判逻辑均与审理中案件高度契合 完美佐证原告观点 [1] - 法官及时发现案例虚假性 若被采纳可能使案件结果“跑偏” [2] 人工智能工具的应用与风险 - 参考案例由原告代理人提炼案件事实后 反复向某人工智能大模型软件提问引导生成 [2] - 人工智能生成案例时还“煞有介事”编写了案号 [2] - 目前人工智能并不总是可靠 可能生成不实信息 未来可靠性亦不确定 [2] 法律从业者的责任与失职 - 原告代理人承认未对人工智能生成案例进行核实 直接复制粘贴后提交法院 [4] -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案号即可核实 真实案号(2022)沪01民终12345号对应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与本案商事纠纷无关 [4] - 向法院提交参考案例时 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是当事人和代理人不可放弃的责任 不得放任人工智能生成虚假信息扰乱司法秩序 [4] 司法系统的应对与挑战 - 判例对实现法律统一适用、避免“同案不同判”的价值日益显现 法官有责任知晓并遵循上级法院判例 [1] - 人工智能的不完全可信及法律从业者失察 赋予法官更重的核实责任 [4] - 法官需快速学习掌握人工智能技术 本案法官能及时发现问题得益于其所在法院对人工智能的重视和学习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