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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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您系列丨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首次填报的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3 14:31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开始,文章重点梳理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首次填报操作步骤 [1]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步骤 - 首次填报需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选择“办&查”中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1] - 第二步,选择“子女教育”并确认相应的扣除年度 [2] - 第三步,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4] - 第四步,点击选择“子女信息” [4] - 第五步,子女信息添加完成后,填写“子女教育信息” [5] - 第六步,选择“扣除比例” [6] - 第七步,选择“申报方式”并点击提交即可完成 [6]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按每月400元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 [13] - 在同一年内又取得符合扣除条件的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可再按3600元标准定额扣除 [13] - 同时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扣除,即当年继续教育最多可扣除8400元 [13]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执行细节 - 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按实际受教育时间享受每月400元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多扣除48个月 [17] - 学历继续教育扣除采取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可由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或年终汇算清缴时扣除 [18] - 纳税人终止学历继续教育时,应将相关变化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15] - 接受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应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14] - 技能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具体范围,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19] 个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范围 - 个人所得税APP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模块可查询九类所得对应的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23]
个税小课堂 |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提醒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1 21:57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 - 文章核心观点为系统梳理了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项目、标准及确认操作流程,并附带提及了企业租金收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的相关税务知识 [2][3][5][7][9][10][11][12]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每个子女2000元定额扣除 [2]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自2023年起标准为每月每个子女2000元定额扣除 [2] -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分为两类: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2] -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2] -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根据城市类型设定三档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2]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自2023年起标准为:独生子女按每月3000元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得超过每月1500元 [2] -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针对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 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操作流程 - 纳税人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点击“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模块,进入“去确认”功能 [3] - 该功能旨在将纳税人2025年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键带入2026年继续使用 [3] - 若2026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纳税人可在确认界面点击“一键带入”,随后依次点击“确定”和“一键确认”即可完成信息确认 [3] 其他相关税务处理要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企业一次性取得的跨年度租金收入,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租金)的当天,应在取得收入的当月申报缴纳增值税 [9][10][11] - 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可以享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12]
速看!2026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启动,扣除标准一图掌握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1 09:17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标准 - 文章核心观点:系统梳理了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七大项目、具体扣除范围、定额扣除标准、扣除主体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旨在帮助纳税人进行信息确认[3][4] - 子女教育扣除:扣除范围涵盖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以及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相关支出,扣除标准为每月每个子女2000元定额扣除,父母可选择由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具体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4] - 继续教育扣除:扣除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期间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支出可由本人或其父母扣除[5] - 大病医疗扣除:扣除范围为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的支出可由父母一方扣除[5] -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扣除范围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且其与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5] - 住房租金扣除:扣除条件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住房租金支出,扣除标准根据城市类型分为三档: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为每月800元,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不同的可分别扣除[6] - 赡养老人扣除:扣除范围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扣除标准为每月30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每月1500元,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具体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7]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扣除范围为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扣除标准为每月每个子女2000元定额扣除,父母可选择由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具体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7]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相关限制 - 政策适用范围限制: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13] - 企业资格负面清单:申请进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前36个月内,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企业,不得进入名单[14] - 销售额计算口径:企业委托外部进行生产加工的,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产品销售额[15] -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核: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前一年度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不得进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16] - 关联交易进项税处理: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同一控制下的公司间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享受政策的企业将原材料、半成品销售给另一企业加工后进行回购的,应当仅就加工费部分进项税额计提加计抵减额[17] - 违规享受政策的后果:税务部门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以虚假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恶意筹划违规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等情况,将通知纳税人自不符合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法处理[18]
最全!7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一图搞定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8 09:28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 -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可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 [3] -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3] - 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的个人,符合条件时可由其父母作为扣除主体 [3]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要点 - 扣除范围为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3] - 扣除标准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3] - 医药费用支出可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的支出可由父母一方扣除 [3]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要点 - 扣除范围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 [3] - 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3] - 扣除主体根据纳税人婚姻状况及婚前购房情况有具体规定,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该扣除 [3]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要点 - 扣除标准根据主要工作城市类型分为三档:直辖市、省会等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为每月1100元,不超过100万的城市为每月800元 [4] - 扣除主体根据纳税人婚姻状况及夫妻工作城市是否相同有具体规定 [4]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 [4]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要点 - 扣除范围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周岁父母的支出 [4] - 独生子女扣除标准为每月3000元,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额度,每人分摊不超过每月1500元 [4] - 扣除方式包括平均分摊、约定分摊和指定分摊,具体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要点 - 扣除范围为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的相关支出 [4] - 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 [4] - 父母可选择由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分别按50%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9个易错情形
搜狐财经· 2025-12-07 14:23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指南 - 纳税人需在每年12月对次年享受的7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信息确认 包括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 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2] 子女教育扣除易错点 - 父母为同一子女填报的合计扣除比例不得超过100% 可选择由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 且一个纳税年度内方式不可变更 [2] - 子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后 必须及时在个税App录入终止时间 否则不得继续享受扣除 [3] - 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时 需及时上传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及留学签证等佐证资料 [3] 继续教育扣除易错点 - 参加自学考试 需在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后 方可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而非从报名当月开始填报 [4] - 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 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5]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易错点 - 婚后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夫妻双方约定后仅能由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另一方不得扣除 [6]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7] 住房租金扣除易错点 - 夫妻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无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仅能由作为承租人的一方填报扣除 双方不得同时填报 [8] 赡养老人扣除易错点 - 赡养人为非独生子女时 即使兄弟姐妹已退休或无赡养能力 纳税人均不得按独生子女标准填报扣除 [9] - 被赡养人指年满60周岁的父母 或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 外祖父母 子女健在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符合扣除条件 [10]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易错点 - 父母为同一婴幼儿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时 双方填报的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 可选择由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11] - 纳税人照护未满三周岁子女的相关支出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1]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始确认
河南日报· 2025-12-07 07:08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启动 -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于12月4日正式启动,纳税人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确认 [1] - 专项附加扣除共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7项内容 [1] - 税务部门梳理高频易错点并提醒公众重点关注,以确保纳税人精准享受税收优惠,避免填报错误 [1] 子女教育与婴幼儿照护扣除要点 - 填报子女教育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时,父母双方需协商确定扣除比例,可选择由一方按100%标准扣除,或双方分别按50%扣除 [1] - 同一子女或婴幼儿的合计扣除比例不得超过100% [1] - 子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后,纳税人应及时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录入终止时间,停止享受扣除 [1] 住房相关支出扣除要点 -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经约定后只能由一方按100%标准扣除,夫妻双方不得重复或错误叠加扣除 [2] - 纳税人与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 - 对于夫妻在同城工作的情况,住房租金支出只能由签订租赁合同的一方扣除 [2] 赡养老人扣除要点 - 非独生子女的纳税人,只要有兄弟姐妹(无论其是否有赡养能力或是否退休),则不能按独生子女标准扣除 [2] - 非独生子女需采取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的方式享受赡养老人扣除 [2] - 被赡养人需为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 税务部门提示与咨询渠道 - 税务部门呼吁纳税人及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核对并确认相关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 [2] - 准确填报有助于纳税人在预扣预缴阶段或年度汇算清缴时及时享受减税红利 [2] - 如有疑问,纳税人可拨打全省税务部门对外公开电话12366进行咨询 [2]
事关收入!12月底截止!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
搜狐财经· 2025-12-06 18:27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概述 - 纳税人需在每年12月对次年享受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2] - 2026年度的确认工作已于12月1日开始[1] - 确认完成后,纳税人可在次年进行退税[1] - 该政策旨在通过税前扣除特定生活支出,直接减少纳税基数,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税额[3]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与标准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6][23] -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6] - **赡养老人**:每月3000元定额扣除,独生子女可全额扣除,非独生子女需分摊,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7] - **继续教育**:分为两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当年扣除3600元,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读期间每月扣除400元[8] - **大病医疗**:在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自付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据实扣除,最多不超过80000元[9] - **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10] - **住房租金**:根据城市规模分为三档,每月1500元、1100元或800元[11] 信息确认与填报流程 - 第一步: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填报”[12] - 第二步:若往年信息无变化,可点击“一键带入”快速确认[15] - 若需修改已填报信息,可在“填报记录”中选择相应项目进行修改[25] - 若需新增扣除项目,可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选择相应项目,扣除年度选“2026”后按提示填报[25] 关键注意事项与常见错误 - **扣除主体与比例**:多项扣除(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允许父母或夫妻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但一个纳税年度内方式不可变更[4][23][27] - **项目互斥规则**: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27] - **赡养老人扣除**:被赡养人指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29] - **继续教育扣除**:自学考试考生需在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后方可享受扣除,而非从报名当月开始[24] - **信息更新义务**:如子女教育终止,需及时在App中录入终止时间,停止享受扣除[23]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今天开始!这些易错点要避开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2 09:51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于12月1日开始 纳税人需在12月内完成确认并报送扣缴义务人[1] -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 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共7项[1]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易错点 - 填报同一子女的合计扣除比例超过100%为常见错误[1] - 子女毕业后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 未录入终止时间而继续享受扣除[2]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易错点 - 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时 从报名当月开始填报继续教育扣除为错误操作 应按规定时间填报[3]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易错点 - 可扣除金额错误填写为医药费用结算单总金额 未按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金额填写[4] - 错误填写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4]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易错点 - 婚后购买住房 夫妻双方均按100%比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6] - 夫妻一方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另一方同时填报住房租金扣除[7]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易错点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时 双方均填报住房租金扣除[8]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易错点 - 非独生子女赡养人错误按独生子女标准填报扣除[9] - 因父母未满60周岁 错误填报祖父母 外祖父母信息[10]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 12月1日至31日申报缴纳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中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半年缴纳 下半年税款于12月底前缴纳[16][17] -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若信息无变化可直接进行确认式申报或填表式申报[18][21] 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 - 电子税务局提供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功能 位于"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菜单下[19] - 纳税人可通过"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 线上提交资料办理业务 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22][23][24]
月底截止,事关收入!注意确认
搜狐财经· 2025-12-01 21:53
文章核心观点 -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工作于12月1日开始,纳税人需通过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完成信息确认、修改或新增申报 [1] 信息确认流程 - 纳税人需使用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常用业务】中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行确认 [1] - 若往年信息无变化,可通过【一键带入】功能快速完成确认 [1] - 如需修改已填报信息,可在【填报记录】中选择相应项目进行修改 [1] - 如需新增扣除项目,在模块中选择"2026"年度并根据提示填报 [1] 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 子女教育扣除可由父母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方式年内不可变更,子女教育终止后需及时录入终止时间,境外就读需上传录取通知书等资料 [4] - 继续教育扣除中,境内学历继续教育支出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 [5] -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针对首套住房,可由夫妻一方100%扣除,另一方不得重复扣除,且不得与住房租金扣除同时享受 [6] - 住房租金扣除在夫妻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无自有住房时,只能由承租人一方填报扣除 [7] - 赡养老人扣除要求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纳税人有兄弟姐妹则不得按独生子女填报,兄弟姐妹均已去世的次年可按独生子女享受 [8]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按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可由父母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方式年内不可变更 [9]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啦!抓紧确认
搜狐财经· 2025-12-01 18:34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与操作 -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于12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纳税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确认[1]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每年提交一次,若纳税人上一年度已填报且信息无变化,可通过App的“一键带入”功能快速确认下一年度信息[2][8][11] - 若需修改已填报信息,如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项目,可在App的“填报记录”中选择相应项目进行修改[3] - 若为首次填报或需新增扣除项目,可在App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中选择相应项目,扣除年度选择“2026”,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填报[4] 专项附加扣除具体项目及标准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及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15]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3000元,独生子女可全额扣除,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人每月扣除额不超过1500元[15] -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分为两类:取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的当年可扣除3600元,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在读期间每月扣除400元[15] -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在医保目录范围内,对个人自付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进行据实扣除,最高扣除限额为80000元[15] -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为三档:每月1500元、1100元和800元[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