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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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 五洲新春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0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调整前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 18元 调整后为7 06元 调整幅度为1 67% [1] - 调整原因系公司实施2024年度现金红利分派 每股派息0 12元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进行价格调整 [9][10] - 本次价格调整采用公式:调整后回购价格=授予价格-每股派息额 预留部分授予价格7 18元扣除0 12元后确定为7 06元 [10]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历程 - 2021年7月首次向163名激励对象授予778 83万股 授予价格4 75元/股 [3] - 2021年12月向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27 546万股 授予价格7 72元/股 [3] - 累计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股票50 3万股 涉及9名人员 回购价格根据离职时点不同在4 39-7 36元区间 [3][5][7][8] 解锁及权益调整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三个解锁期分别解除限售303 372万股、224 6682万股 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82 638万股 [6][7] - 因2023年业绩未达标 回购注销第三个解锁期未达标股票215 799万股及预留部分82 638万股 合计224 0628万股 [8] - 历次权益分派导致回购价格累计下调:首次授予价格从4 75元降至4 21元 预留部分从7 72元降至7 06元 [6][7][9] 公司治理程序 - 本次调整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通过 监事会及国浩律所出具合规意见 [1][10] - 历史调整事项均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并完成中登公司股份注销手续 [5][7][8] - 激励计划实施全过程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 公示期未收到异议 [2][3]
福莱新材: 福莱新材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05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 回购价格由8.43元/股调整为5.91元/股 [1] - 回购数量由971,790股调整为1,360,506股 [1] - 调整原因是公司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并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 [4] 调整计算方法 - 回购价格调整公式:P=(P0-V)/(1+n)=(8.43-0.15)/(1+0.4)=5.91元/股 [5] - 回购数量调整公式:Q=Q0×(1+n)=971,790×(1+0.4)=1,360,506股 [5] - 调整后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5] 相关审批程序 - 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4][6] - 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7] 对公司影响 -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6]
确成股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0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5年6月13日,登记数量为345.37万股,授予人数为108人 [1][3] - 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其中114.79万股来自2022年度回购,230.58万股来自2024年度回购 [1] - 授予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其中董事夏洪庆、副总经理黄伟源各获授20万股(占授予总量5.79%),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王今获授10万股(占授予总量2.90%),105名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合计获授295.37万股(占授予总量85.52%) [2]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比例为0.83% [2] 激励计划有效期与限售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 [2] - 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20%、35%、45% [2][5] - 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将由公司回购,解除限售前股票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 [6] 资金与股权结构变动 - 108名激励对象合计缴纳出资款27,422,378.00元,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7] - 授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415,883,145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345.37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减少同等数量 [7][8] 财务影响 - 本次授予的345.37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总费用为2,731.88万元,将在2025年至2028年分期摊销 [8] - 费用摊销对期内净利润有一定影响,但不影响现金流,且激励计划可能通过提升经营效率带来业绩增长 [9][10]
华通线缆: 华通线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05
华通线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审议与披露 -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相关公告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1] 激励对象公示与核查程序 -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内部张贴方式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和职务 [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内容包括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聘任文件及任职文件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结论 - 激励对象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 [2] - 激励对象信息真实无误导性内容,且均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禁止情形 [2] - 激励对象范围符合计划规定,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 [2] - 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 [2]
福莱新材: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05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2021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回购价格及数量调整,涉及未达业绩考核目标及激励对象离职情形 [1][3] - 2021年激励计划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未达标及3名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971,790股 [3] - 2023年激励计划因子公司烟台富利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未达标及3名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320,000股 [3] 调整决策程序 - 调整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4] - 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处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 [4][5] 2021年激励计划调整细节 - 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1+n),调整后价格为5.91元/股(原价8.43元,派息0.15元,转增比率0.4) [6] - 回购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调整后数量为1,360,506股(原数量971,790股) [7] 2023年激励计划调整细节 - 回购价格调整公式同上,调整后价格为5.22元/股(原价7.46元,派息0.15元,转增比率0.4) [8] - 回购数量调整公式同上,调整后数量为448,000股(原数量320,000股) [8] 法律合规性 - 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8] - 法律意见书确认调整程序及内容合法合规 [8]
五洲新春: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54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63名激励对象778.8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75元/股 [7] - 预留部分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27.54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54元/股 [8]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303.37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因2021年度权益分配调整为4.57元/股 [10] 回购价格调整原因及方式 - 回购价格调整主要由于公司实施年度现金红利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 [15]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18元/股调整为7.06元/股,调整公式为:调整后价格=授予价格-每股派息额 [15]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因2022年度权益分配由4.57元/股调整为4.39元/股 [11] 回购注销情况 - 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1名离职人员50,000股限制性股票 [8] - 公司回购注销2名离职人员99,000股限制性股票 [11] - 因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2,157,990股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82,638股,合计2,240,628股 [12]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 [7]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 [15] -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 [8]
力源科技: 202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42
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 -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再次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 - 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回购注销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 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回购注销原因 - 激励对象曹洋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其持有的4,200股限制性股票[6]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4亿元,净利润253.89万元,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增长率不低于110%),因此回购注销2,202,900股限制性股票[6] 回购注销的股票种类与数量 -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包括曹洋持有的4,200股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2,202,900股,合计2,207,100股[6] 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 回购价格为5.91元/股,总金额为13,043,961.00元,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7] 回购注销的安排 - 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10月31日和2025年4月25日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通知[7][8] -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回购专户,预计2025年6月19日完成回购注销[8] 结论意见 -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和安排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8] - 公司尚需办理回购注销的注销登记、工商变更手续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
福莱新材: 福莱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32
监事会会议决议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延安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邮件发出,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原激励计划规定,且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 [1] - 表决结果为全票同意(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2]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调整依据与2021年计划类似,符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程序无瑕疵 [2] - 表决结果同样为全票同意(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细则参见同日披露的关联公告 [2]
东贝集团: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32
监事会决议公告 -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1]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 - 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该事项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1]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 除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外,其余254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2,988,540股 [2] - 监事会认为解除限售安排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华通线缆: 华通线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31
股东会议程安排 - 现场会议时间定于2025年6月24日14:30,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交易时段为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唐山丰南经济开发区办公楼四层大会议室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股东可委托非股东代理人行使表决权 [3] 股东权利与会议规则 - 股东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需提前登记发言申请,每次发言限时5分钟,临时质询需经主持人许可 [2] -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制,每股份对应一票,需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明确勾选,否则视为无效票 [2][5] - 会议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律师见证投票过程,干扰会议行为将被制止 [3][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心内容 - 激励计划目标为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人才,绑定股东、公司与员工利益,涉及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等 [7][9] - 业绩考核分三期(2025-2027年),各期解除限售条件为:2025年营收≥66亿元或净利润≥3.3亿元,2026年营收≥74亿元或净利润≥3.5亿元,2027年营收≥82亿元或净利润≥4亿元 [12] - 个人考核结果分四档,优秀/良好可100%解除限售,合格80%,不合格则全部回购注销 [13] 董事会授权事项 - 董事会获授权全权处理激励计划实施,包括确定授予日、调整股票数量/价格、办理登记结算及回购注销等15项具体事项 [14][15] - 授权期限与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部分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直接执行 [15][16] 考核管理办法要点 - 考核机构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执行,考核结果保存至少5年 [10][13] - 考核原则强调公开公平公正,以合并报表审计数据为准,剔除股份支付影响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