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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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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评论】 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发挥实效需多方协力
证券时报· 2025-10-28 05:27
徒法不足以自行,《准则》的有效实施还需监管部门、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 等协同努力。 熊锦秋 近日,证监会发布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下称《准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高管 和控股股东、实控人行为,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如何将《准则》条文切实转化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的实践,还需各方协力推动。 纵观《准则》本次修订主要内容,一是对董事与高管细化其任职、履职、离职全过程管理,特别是明确 了忠实勤勉义务的具体内涵与追责机制。二是健全董事、高管激励约束机制,强调薪酬与业绩的匹配 性、风险的可控性,引入止付追索、递延支付等市场化工具。三是对控股股东、实控人严格限制其不当 行为,特别是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和不当关联交易,强化信披要求等。 完善对董事、高管离职审查与责任追溯。《准则》要求上市公司明确对董事、高管离职后的义务及追责 追偿等内容,这是重要创新。董事、高管离职时,应由审计委员会等牵头,对其任职期间是否存在未尽 忠实勤勉义务等情况进行专项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坚决通过内部追责、民事索赔甚至移送司法等途 径追责。 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特别是资金管理、担保 ...
证监会:推动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中国证券报· 2025-10-18 09:54
原标题: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本次治理准则的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管制度,从任职、履职、离职 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督促董事高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二是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 制,要求上市公司建立薪酬管理制度,规定董事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促进董事 高管和公司更好实现利益绑定。三是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严格限制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审议责任、决策要求。四是做好与其他规则的衔接。根据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完善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职责等规定,提升规则协调性。 前期,中国证监会就治理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总体认可治理准则的修订方向和内容。中国证 监会逐条研究反馈意见,认真吸收采纳,并相应修改完善了规则。 推动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中国证监会10月17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发布!董事高管等戴“紧箍” 薪酬将与业绩匹配
北京商报· 2025-10-17 23:16
距离公开征求意见不足三个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正式敲定。10月17日晚间,证监会修订发布《治理准则》,自2026年1月1 日起施行。从此次《治理准则》来看,完善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管制度;规范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其中,"健全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颇为 亮眼,《治理准则》明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上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等。 完善董事高管监管制度 本次《治理准则》修订的第一大重点为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管制度,从任职、履职、离职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督促董事高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 一是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责任,防范不适格主体任职。例如,董事的选任方面,《治理准则》显示,上市公司 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便于股东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会通知公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 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二是细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 ...
和远气体: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9-05 19:12
股东会基本情况 -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下午14:30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培训中心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4]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4] - 会议由杨涛先生主持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日 [4][5] 股东参与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4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0,640,4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119% [5] -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 代表股份71,759,278股 占比33.9713% [5]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股东及代理人共106人 代表股份48,881,122股 占比23.1406% [5] -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105人出席 代表股份18,574,581股 占比8.7933% [6]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获得同意票120,614,180股 占比99.9783% 反对票20,320股 占比0.016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获得同意票120,614,180股 占比99.9783% 反对票20,320股 占比0.016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8] - 《关于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获得同意票120,614,180股 占比99.9783% 反对票20,320股 占比0.016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 获过半数通过 [8] 法律意见结论 - 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4] - 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4][5][6] - 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