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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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骗贷案宣判:包装“一条龙”,职业背债人就是这样成为工具
贝壳财经· 2025-09-15 22:14
案件概述 - 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第一批金融领域黑灰产典型案例 其中宁某等人包装职业背债人实施贷款诈骗和信用卡诈骗案位列首位[1] - 案件涉及通过伪造首付款凭证和做高房屋成交价方式 诈骗银行贷款738万余元 并通过控制背债人信用卡诈骗575万余元 总金额超千万元[2][3][4][5] - 主犯宁某被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80万元 同案犯沈某某等人被判处11年6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至10万元不等[5][6] 作案手法 - 犯罪团伙在全国招揽无还款能力且无购房资质的背债人 通过伪造首付款支付凭证和大幅做高房屋成交价方式虚构交易[2] - 安排背债人申请抵押贷款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贷款发放后除支付房东首付款外 剩余款项被犯罪团伙瓜分[2] - 同时对背债人进行包装并申领信用卡 由犯罪团伙实际控制使用 截至案发未归还信用卡本金575万余元[4] 行业影响 - 职业背债人将承担高额债务并面临个人信用受损风险 实际到手背债费仅为贷款金额部分 大量资金被不良中介和不法人员瓜分[7] - 协助伪造资料骗取金融机构资金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 非法集资 骗取贷款 洗钱等刑事犯罪 背债人可能沦为共犯被追究法律责任[8]
金融“黑灰产”首批典型案例公布,包装“职业背债人”骗贷案在列
北京商报· 2025-09-15 17:59
案件概况与判决结果 - 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公布第一批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典型案例,案例一为宁某等人包装“职业背债人”实施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案 [1] - 宁某等人通过招揽无还款能力且无购房资质的贷款人,伪造首付款凭证并大幅做高房屋成交价,诈骗抵押贷款共计738万余元 [1] - 宁某等人还对上述11人进行包装并申领信用卡,由宁某控制使用,截至案发造成信用卡尚未归还本金合计575万余元 [1] - 法院判决宁某贷款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同案犯沈某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至十万元不等 [2] 作案手法与行业影响 - 不法贷款中介为核心的犯罪团伙采用伪造首付款凭证、签订价格虚高房屋买卖合同等手段骗取银行信贷资金 [2] - 非法贷款中介在犯罪中发挥重要联结作用,形成前端招揽无资质人员、中端制作虚假材料、末端对接金融机构的全链条违法犯罪模式 [2] - 此类违法犯罪具有“套路化”、“链条化”、“复制性”强的特点,往往短期内重复多次作案,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并危害国家金融安全 [2] - 相关犯罪行为对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产生负面影响 [2] 执法与司法处置原则 - 办理该类案件注重对涉案人员分层分类处置,甄别各涉案人员在犯罪环节中所起作用大小 [3] - 对于参与程度高、起到主要撮合作用的中介人员,依法认定为主犯,对其经手的所有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3] - 对于其他参与程度较低、主观恶性较小的涉案人员,在自愿认罪并积极退赃的情况下,可依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从宽处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