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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富美”竟是老赖!“80后”女子假冒富豪妻子骗贷1690余万元,涉六罪一审获刑17年
新浪财经· 2026-01-02 13:02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被告人姚某因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盗窃罪、洗钱罪、信用卡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62.5万元 [1] - 同案被告人李某、张某、谭某分别因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洗钱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至4万元 [1] - 姚某等人通过注册空壳公司、利用被害人挂名法定代表人身份,从银行及4家其他金融机构骗取贷款1690余万元,造成金融机构损失1300余万元 [6] 诈骗手法与过程 - 姚某虚构“白富美”及“富豪丈夫”人设,以丈夫公司即将上市为由,诱骗被害人小飞挂名担任新公司法定代表人 [2][5] - 姚某伙同贷款中介谭某、李某,以公司变更登记为由操作被害人手机并刷脸,在被害人不知情下以其挂名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300万元 [2][3] - 姚某在偿还贷款前几期后便不再还款,导致被害人收到催收信息后报警 [3] 犯罪背景与资金流向 - 姚某实际家境普通,其家庭服装厂于2016年后没落,她与母亲于2018年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 - 2020年,姚某通过中介购买有正常缴税记录的贸易公司并招募员工张某,旨在营造有钱人假象以便借钱 [5] - 2021年至2023年间,姚某在无还款能力下,通过员工张某及中介购买空壳公司,利用被害人身份骗取贷款 [6] - 姚某还将部分骗得资金(约630余万元)以股权转让费或代贷款等名义骗取自被害人 [6] - 所得钱款主要用于购买空壳公司、支付中介费用和个人挥霍 [6] 洗钱犯罪事实 - 姚某指使张某、李某将银行贷款资金取现后再存入指定账户或交付他人,以转移资金 [6] - 通过上述操作,姚某等人共取出1000万余元现金,坐实洗钱犯罪事实 [8] - 具体操作模式为:公司账户收到贷款后,约五分之一用于还贷,剩余部分取现存入他人账户用于消费和购买公司,循环操作 [8] 案件侦查与审查起诉 - 2024年2月16日,公安机关对姚某等人以涉嫌贷款诈骗罪立案侦查 [4] - 2024年4月,检察机关介入,发现姚某所称“富豪丈夫”实为虚构人物 [5] - 2024年5月,公安机关以涉嫌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盗窃罪等提请批捕姚某等4人,后因发现洗钱线索,增加洗钱罪立案 [6] -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认定贷款中介谭某无非法占有目的,将其罪名从贷款诈骗罪调整为骗取贷款罪,谭某认罪认罚 [9] - 2024年11月29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5年12月23日法院作出判决 [9] 行业影响与监管建议 - 办案中发现空壳公司治理漏洞,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模型摸排到20余条为实施犯罪而设立的空壳公司线索 [10] - 检察机关向主管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清理整治空壳公司等违法犯罪市场主体,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10]
“水果第一股”退市,超600亿市值蒸发,创始人身陷囹圄
扬子晚报网· 2025-12-26 18:36
退市决定与时间 - 香港联交所宣布自12月30日起取消洪九果品的上市地位 [1] - 公司股票自2024年3月因未能披露财报停牌,至今已超过一年半 [1] - 港交所在10月做出退市决定,公司虽申请复核但最终未能改变结局 [4] 财务与审计问题 - 公司未能披露2023年年报及后续定期报告,导致长期停牌 [2] - 审计机构毕马威发现,截至2023年末集团预付款余额高达约44.7亿元 [2] - 其中第四季度向多家新增供应商支付约34.2亿元,部分供应商注册资本极低甚至社保参保人数为0 [2] - 毕马威在2024年4月辞任公司审计职务 [2] 市值与股价表现 - 公司市值从巅峰期的670亿港元(约合人民币603亿元)缩水至停牌前的27.95亿港元 [1] - 市值蒸发幅度超过95% [1] 法律与治理危机 - 公司董事长邓洪九、多名董事及监事会主席因涉嫌骗取贷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 - 创始人邓洪九等核心管理层被逮捕 [2] - 公司总部大楼自2024年1月起被限制人员出入,日常运营陷入瘫痪,5月后部分限制措施放宽 [2] - 2024年5月,公司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集体辞职,导致审核委员会无法运作 [4] 公司背景与行业地位 - 洪九果品曾被誉为“水果第一股” [1] - 根据灼识咨询报告,2022年其以销售收入计是国内最大的水果分销商 [4] - 公司在榴莲和进口火龙果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4] - 创始人邓洪九从1987年白手起家,在2022年以85亿元身家登上胡润百富榜,被誉为“水果大王” [4] 挽救努力与最终结局 - 公司于2024年5月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4] - 但治理机制名存实亡,最终走向退市终局 [1][4]
水果第一股将退市,多名高管此前被抓,公司市值缩水600亿,昔日榴莲大王凉凉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5 23:09
公司退市与停牌 - 香港联交所宣布自12月30日上午9时起取消洪九果品的H股上市地位 [1] - 公司因未能在9月19日前复牌,港交所于10月3日做出取消上市地位决定,后公司申请复核但被维持原决定 [1] - 公司于2024年3月因无法按时披露财报而停牌,停牌时间超过一年半 [1][2] 公司历史与市场地位 - 公司于2022年9月在港交所上市,曾被称为“中国水果第一股” [1] - 市值巅峰期曾达到670亿港元(约合人民币603亿元) [1] - 上市第一年营收增长至150亿元,是2019年疫情前的6倍 [1] - 以2022年销售收入计算,公司曾是国内最大的水果分销商,同时也是国内最大的榴莲分销商和进口火龙果分销商 [1] 财务与审计问题 - 停牌原因为无法按时披露2023年年报及之后的定期报告 [2] - 审计机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到截至2023年末集团预付款余额约44.7亿元 [2] - 2023年第四季度向若干新增供应商支付约34.2亿元预付款,部分供应商无历史交易记录、注册资本低且社保参保人数为0 [2] -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辞任公司审计 [2] 股价与市值表现 - 停牌前股价跌至1.74港元,总市值仅剩27.95亿港元 [2] - 总市值较巅峰期的670亿港元蒸发超过95% [1][2] 高管涉案与公司治理 - 2025年4月16日公告,包括创始人邓洪九在内的六位董事、监事全数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 - 涉案原因与公司涉嫌骗取贷款及/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立案侦查有关 [4] - 邓洪九等高管实际于2025年1月初被警方采取措施,总部及分公司均有其他管理人员被带走协查 [6] - 伴随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集体辞职,公司已无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 [7] 公司经营与员工状况 - 公司业务停摆后,通过降薪、停薪、欠薪等方式变相劝退员工 [6] - 内部员工爆料近6000万员工持股计划款项被转走,股东群被解散 [6] - 2025年5月,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7] 创始人背景 - 创始人邓洪九曾被视为传奇人物,公司拥有阿里、招商局、北大荒等明星股东 [4] - 根据2022年胡润百富榜,邓洪九曾以85亿元身家上榜 [6]
华能信托17亿元“信保贷”资金被骗幕后
经济观察报· 2025-09-16 23:31
案件核心事实 - 迟金龙通过伪造保单、冒用借款人信息从华能信托"信保贷"项目套取资金 高利转贷给下游资金用户赚取差价 涉及未收回资金超17亿元 [2][8][15] - 邵恒实际控制的中拓保理公司通过冒用人头方式骗取贷款12.68亿元 造成金融机构损失4.21亿元 [2][14] - 案件涉及华能信托、徽商银行、深圳人保三家金融机构 信托资金通过徽商银行APP销售的金盈系列信托计划募集 [2][4][11] 业务操作模式 - 华能信托与徽商银行2019年6月签署协议开展"信保贷"业务 由徽商银行作为资产管理服务方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4] - 业务要求第三方保险机构担保 深圳人保作为担保增信方参与合作 [5] - 迟金龙通过行贿徽商银行员工张川、刘成辰伪造保单 推送虚假借款人信息至徽商银行系统获取批量借款 [8] - 徽商银行员工在未核实借款人身份真实性和借款意愿情况下开立账户并关闭短信通知 [8] 资金流向与成本 - 迟金龙获取资金成本为年利率7.5% 额外收取0.5%-3%手续费转贷下游用户 [11] - 首笔业务向广北融资租赁放款2512万元 资金归集后转至曾向璇控制账户 [12] - 信托资金通过徽商银行"徽常有财"APP销售金盈系列信托计划募集 部分产品预期年利率5.35% [11] 涉案人员处理 - 迟金龙2025年7月认罪认罚 检方建议以骗取贷款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两罪并罚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2][19] - 邵恒2025年7月获相对不起诉处理 退赃4亿元至公安机关 华能信托已获发还1.5亿元 [24] - 徽商银行张川受贿76万元 刘成辰受贿400余万元 [9] - 案件重要参与者许浩强、邓椿在案发前均已死亡 [19] 金融机构影响 - 华能信托金盈30号第49期项目2021年11月爆雷 未能按期兑付 导致投资者起诉 [16] - 安徽地区法院判决华能信托和徽商银行分别赔偿2位投资者本金130万元和200万元 [17] - 华能信托2023年2月向贵阳警方报案 2024年对迟金龙移送起诉 [18][19] - 华能信托负责该业务的两名工作人员已离职 [24]
华能信托17亿元“信保贷”资金被骗幕后
经济观察网· 2025-09-16 23:24
案件核心事实 - 深圳兴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迟金龙因骗取贷款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认罪认罚,涉及未收回资金超过17亿元 [2] - 世纪华通原董事邵恒等人通过冒用人头方式骗取贷款12.68亿元,造成金融机构损失4.21亿元 [2] 信保贷业务运作机制 - 华能信托与徽商银行、深圳人保于2019年6月建立"信保贷"业务合作,由华能信托提供资金,徽商银行负责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深圳人保作为担保增信方 [4][5] - 业务要求第三方保险机构承担贷款违约赔偿责任,徽商银行负责开发管理系统并处理借款人验证、资金划付等事宜 [4][5] 欺诈操作手段 - 迟金龙通过行贿徽商银行员工张川、刘成辰伪造深圳人保保单,推送虚假借款人信息至徽商银行系统获取批量贷款 [8] - 徽商银行员工在未核实借款人身份真实性和借款意愿情况下开立账户并关闭短信通知功能 [8] - 迟金龙通过他人账户向张川转账400余万元,向刘成辰转账76万元作为贿赂 [9] 资金流向与成本 - 信托资金通过徽商银行"徽常有财"APP销售的"华能信托金盈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部分产品预期年利率5.35% [10] - 迟金龙以年利率7.5%获取资金,并额外收取0.5%-3%手续费转贷给下游用户 [10] - 首笔2512万元贷款通过321个虚假人头账户归集后转至广北融资租赁控制人曾向璇账户,用于公司经营和个人挥霍 [10] 邵恒涉案细节 - 邵恒实际控制的中拓保理公司通过购买200余个人头信息,向兴睿科技骗取贷款12.68亿元 [13] - 已归还本金8.30亿元及利息0.16亿元,净损失4.21亿元 [13] - 邵恒曾以个人名义为中拓保理提供5亿元信用担保 [12] 风险暴露与司法进展 - 2021年11月"华能信托金盈30号"第49期项目爆雷,未能按期兑付 [15] - 法院判决华能信托和徽商银行向2位投资者赔偿本金130万元和200万元(不含利息) [16] - 迟金龙被建议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邵恒因退赃4亿元并获得谅解被不起诉 [19][21] 涉事机构情况 - 华能信托央企控股67.92%,贵州乌江能源持股31.48%,人保集团持股0.16% [4] - 华能信托负责信保贷业务的两位工作人员已离职 [22] - 案件关键参与者许浩强(邵恒旗下高管)和邓椿(深圳人保前总经理)在案发前死亡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