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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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集团原美籍高管、首席执行官谭向东三罪并罚获刑6年
经济观察报· 2025-07-22 16:55
案件审理情况 - 海航集团原首席执行官谭向东因加入美国国籍,案件与陈峰、孙明宇、包启发分案审理[1][10] - 谭向东被判犯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取贷款罪、职务侵占罪,三罪并罚共处有期徒刑6年[2] - 陈峰、孙明宇、包启发三人先行宣判,陈峰三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2年,罚金2.21亿元,没收个人财产4000万元[13] - 孙明宇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900万元,包启发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450万元[13] 涉案人员背景 - 谭向东1967年出生,原籍江苏,后加入美国国籍,80年代就读于北京财贸学院金融系,90年代初加入海航[5] - 谭向东2001年进入海航董事会,2013-2016年任副董事长兼总裁,2016-2020年任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5] - 2021年9月谭向东与陈峰被海南警方采取强制措施,2022年3月孙明宇、包启发也被刑拘[6][7] 违法行为认定 - 证监会2023年9月处罚决定披露陈峰、谭向东在2018-2020年主导海航实施巨额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担保等未披露行为[17] - 证监会认定陈峰"违法情节特别严重"采取终身市场禁入,谭向东"违法情节严重"采取10年市场禁入[18]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涉及六种具体行为,包括无偿提供资产、不公平交易、不当担保等[19][20][21] 案件后续进展 - 2025年7月17日海口中院对谭向东案件进行一审宣判[16] - 陈峰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其余两人中一人服判不上诉,另一人考虑后再决定[14] - 审判阶段陈峰及其辩护律师均做"罪轻辩护"[15]
海航集团原美籍高管、首席执行官谭向东三罪并罚获刑6年
经济观察网· 2025-07-22 15:01
海航集团高管判决情况 - 海航集团原首席执行官谭向东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取贷款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1] - 海航集团原董事长陈峰因相同三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21亿元,没收个人财产4000万元 [3] - 海航集团原监事会主席孙明宇和原董事长包启发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900万元和450万元 [3] 案件审理细节 - 谭向东因美国国籍身份被分案审理,与陈峰、孙明宇、包启发的案件分开 [2] - 陈峰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其余两人中一人服判,另一人未立即决定 [3] - 谭向东的判决于2025年7月17日下午宣布,与陈峰等人的宣判同日进行 [4] 违法行为背景 - 证监会2023年9月处罚决定披露,陈峰和谭向东在2018年至2020年主导海航集团进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和担保行为 [4] - 证监会认定陈峰“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实施终身市场禁入,谭向东“违法情节严重”,实施10年市场禁入 [5]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涉及六种具体行为,包括无偿提供资产、不公平交易、不当担保等 [6] 高管履历与案件关联 - 谭向东1990年代加入海航,2016年至2020年任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2020年改任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2] - 陈峰、谭向东、孙明宇、包启发四人于2023年4月被检方提起公诉,指控罪名包括背信罪、骗取贷款罪和职务侵占罪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