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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推动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新版总部政策突出北京服务
北京青年报· 2025-06-23 12:00
政策修订背景 - 北京市修订原有总部政策以匹配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培育壮大总部经济 强化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 [1] - 新版政策《北京市推动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分为四部分十七条 涵盖主要目标 总部企业类型标准 便利化措施及组织实施 [1] 总部企业分类与认定 - 总部企业分为六类: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外资研发总部 贸易型总部 文化型总部 科创型总部 行业示范总部企业 [1][2] -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外资研发总部由市商务局直接认定 其余四类需经市发展总部经济工作联席会议确认 [2] - 企业可通过"首都之窗"在线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符合条件者获发《确认证书》享受支持政策 [2] 核心便利化措施 - 八项便利化措施聚焦四大方向:全球资源调配(资金流动 数据跨境流动) 创新能力(研发创新 政策支持) 营商环境(政务服务 通关便利) 惠企服务(人员服务 政企对接) [2] - 政策集成"两区"建设制度性开放成果 突出"北京服务"品牌优势 [2] 政策实施安排 - 新版措施自印发30日后施行 同步废止原《北京市促进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规定》(京政发〔2021〕3号) [2] - 组织实施机制包括联席会议制度 动态管理体系和市区联动机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