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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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浦发银行合计被罚没8601万元
新浪财经· 2026-02-24 19:05
核心事件概述 -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6年2月12日公布行政处罚,中国建设银行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同日被罚,两家银行合计被罚没金额超过8600万元[1][10] - 此次处罚严格落实“双罚制”,除对机构进行处罚外,还对两家银行共3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个人处罚,体现了监管“双罚常态化”的趋势[4][9][14][19] 中国建设银行处罚详情 - 中国建设银行因10项违法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5.097567万元,罚款4295.51万元,合计罚没4350.607567万元[1][11][13] - 10项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3][13][14] - 共有21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罚款金额从1万元到15万元不等,覆盖个人金融部、结算与现金管理部、信用卡中心、网络金融部、乡村振兴金融部、普惠金融事业部、信贷管理部、资产托管业务部、渠道与运营管理部、业务部、内控合规部以及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多个关键部门[4][5][14][1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处罚详情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因10项违法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7.545608万元,罚款4222.89万元,合计被罚没逾4250万元[6][16][18] - 10项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8][18] - 共有9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其中1人被警告并罚款31.5万元,其余人员罚款金额从2万元到13.5万元不等,涉及信用卡中心、运营管理部、信息科技部、零售信贷部、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网络金融部、法律合规部等部门[9][19][20]
因违反账户管理、反洗钱等十大规定,建行被罚没超4350万元
观察者网· 2026-02-15 21:59
处罚概况 -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6年2月12日对中国建设银行及其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并于2月14日公示,公示期为五年 [1] - 公司合计被罚没金额为4350.607567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55.097567万元,罚款4295.51万元 [1][3] - 共有21名责任人被同步处罚,个人罚款总额为120.50万元 [1][4] 违法违规行为 - 公司因存在十大类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 [3] - 具体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清算/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 [3] - 具体行为还包括: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3] 个人追责情况 - 处罚严格落实“双罚制”,对21名核心岗位责任人进行同步追责,覆盖公司多个关键部门及建信金融科技相关岗位 [4] - 个人罚款金额区间为1.00万元至15.00万元,其中个人金融部李某被罚15.00万元为最高 [4] - 另有4名责任人各被罚10.00万元,分别涉及账户管理、反假货币等违规;其余责任人罚款从1.00万元至7.00万元不等,分别涉及信用信息、反洗钱等相关违规 [4] 监管趋势与影响 - 此次“机构+个人”双重惩戒,契合监管“双罚常态化”趋势 [4] - 处罚警示国有大行需压实主体责任,将合规管理融入业务全流程 [4]
银行业开年首张千万级罚单!三家被点名,都因这项业务违规
券商中国· 2026-02-08 14:23
核心监管事件与处罚 - 2026年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三家银行因贷款业务违规开出罚单,其中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款1110万元,这是2026年以来银行业首张千万级罚单 [1][2]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和数据报送不准确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同时有三位员工被警告并各罚款10万元,另有13位员工被警告 [3] - 渤海银行武汉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不尽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不审慎,被处以罚款175万元,一位员工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另有三位员工被警告 [4] -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审慎、票据业务管理不到位等被罚款625万元,14位员工被警告 [5] 监管趋势与信号解读 - 年初的千万级罚单释放了“强监管零容忍”的连续性信号,旨在打消市场对监管可能“松劲歇脚”的幻想,标志着金融监管从“周期性风暴”转向“常态化治理” [6] - 此举彰显监管对信贷合规的“零容忍”态度,释放出强化审慎经营、压实主体责任、严控数据真实性的明确信号,预示2026年信贷领域将成为监管核心聚焦区 [6] - 对多家银行十余位员工进行处罚,体现监管从罚机构向罚个人深化,问责范围扩大至一线经办与管理层,“双罚制”已常态化,个人履职责任被空前强化 [6] 违规问题根源分析 - 贷款业务是近期银行领罚的“重灾区” [3] - 信贷业务频发违规,主要原因在于贷前调查流于形式、贷中审查依赖经验、贷后管理缺位,叠加部分机构追求规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 [6] 行业转型与发展建议 - 银行信贷业务要避免“踩雷”,需完成从“规模银行”到“价值银行”的哲学转型,必须实现三重超越 [7] - 战略上需彻底告别对宏观增速和存贷规模的迷信,将资源精准配置到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新质生产力领域 [7] - 管理上需运用科技手段建立穿透式、智能化的全流程资金监控体系,让风控从“人防”走向“技防” [7] - 文化上需建立将合规与长期价值创造深度绑定的激励约束机制,让稳健经营融入每一位从业者的职业本能 [7]
罚没5689万元!1月支付罚单金额剧增,反洗钱不力要注意!
北京商报· 2026-02-01 19:01
监管态势与处罚概况 - 开年仅一个月,人民银行已公布5张支付机构罚单,罚没总金额约5689万元,被罚机构数量同比减少但处罚金额远超去年同期[1] - 监管对重大违规和屡犯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通过提高违法成本推动行业从扩张转向合规[4] - 年初大额罚单频发是“穿透式监管”动真格的落地表现,表明监管能穿透业务表象,精准打击底层违规[5] 主要违规领域与典型案例 - 主要违规集中在三大领域:反洗钱落实不到位、商户管理失控、账户与清算管理违规[4] - 开联通支付因多项违规被罚没超3843万元,为目前金额最高的罚单[4] - 银盛支付因违反商户、清算及账户管理规定被罚没约1584.17万元[4] - 新浪支付因未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商户检查等要求被警告,罚没合计184.47万元[3] - “双罚制”常态化,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均需承担责任,例如新浪支付相关责任人被罚10万元,开联通支付相关责任人被罚22.45万元[3][4] 机构回应与行业影响 - 新浪支付回应称已成立专项小组落实整改,未来将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及制度,严守合规底线[3] - 不止一起的千万级别罚单及“双罚制”为其他支付机构敲响警钟,支付合规无小事[5] - 支付机构需深刻汲取同业教训,将合规管理融入业务全流程,重点强化反洗钱系统建设,并清理存量不合规业务与虚假商户[5] 行业未来发展方向 - 支付机构需对标分类评级要求搭建全链条风控体系,完善内部三级责任体系[5] - 机构应依托真实场景开展增值服务,从单一手续费盈利转向综合解决方案输出,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通过合规构建行业竞争力[5]
药店弄虚作假,“双罚”都要到位
新浪财经· 2026-01-24 05:55
案件概述 - 内蒙古包头市某医药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在2021年至2024年间,将低价中药饮片炒理枣仁冒充酸枣仁、平贝母冒充川贝母对外销售,累计获利1万余元[1] - 该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销售假药,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案件于2025年3月移送至九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1] -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王某某涉嫌销售假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综合考虑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于2025年6月作出不起诉决定[1] 检察监督与行政衔接 - 九原区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为避免“不刑不罚”,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将案件线索从刑事检察部门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1] - 若直接依据药品管理法,涉案医药公司面临的罚款起点达150万元,但考虑到公司规模有限,高额罚款可能导致企业倒闭并影响员工就业[2] - 2025年7月,检察院就行政处罚适当性问题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认为处罚应全面考量社会危害、主观过错、获利情况、悔过表现及责任承担能力等因素[2] - 听证会后,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依法落实对公司和个人的“双罚制”,同时综合全案情节合理行使行政裁量权,避免“一刀切”,并随案移送了违法线索和类案参考[2] 行政处罚结果与行业影响 - 2025年10月,九原区市场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依据行政裁量权基准对该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同时对王某某个人实施终身禁业[3] -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检察机关的检察意见为严格执法与合理裁量提供了重要参考[3] -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院还建议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店专项检查及警示教育活动,以案释法强化行业自律[3] -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该案为契机,全面加强案件审查与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开展专题培训以提升执法质效[3]
罚单创“史上最重”!证监会严查私募机构瑞丰达
券商中国· 2026-01-23 20:10
处罚案例与监管行动 - 证监会对浙江瑞丰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开出巨额罚单,对机构罚没2800余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罚款1300余万元,实际控制人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1][2] - 此次对瑞丰达相关机构和人员的罚单总额超4100万元,处罚力度再创“史上最重”[2] - 近期另一起私募违法违规案件(优策投资案)中,浙江证监局对优策投资罚款2100万元,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425万元,实际控制人同样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 监管态度与执法趋势 - 证监会表明对私募基金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将持续依法严厉查处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等恶劣行为[1][2] - 监管执法形成自律、行政、刑事立体追责矩阵:自律层面由基金业协会注销管理人登记;行政层面由证监会行政处罚;刑事层面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3][4] - 监管实行“双罚制”,即对违规机构与相关责任人员同步追责,穿透到个人,显著提高个人违规成本[4][5] 监管数据与行业整改 - 2025年全年,证券监管部门对600余家机构和个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立案稽查约30起,移送公安机关线索约40条[3] - 2025年监管部门累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000余次,组织1.75万家机构开展自查评估和问题整改[6]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纪律处分典型案例(第二批)》,涵盖募集推介、投资运作、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严重违规行为,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6] 典型案例剖析 - 案例一:某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借其管理的多只私募基金产品的期货、股票账户给外部人员进行违法交易,且未妥善保存适当性资料,被监管部门警告并罚款,协会对其采取“撤销管理人登记”等措施[6] - 案例二: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在募集推介过程中,存在引导投资者重新进行风险评估、调整评估结果的违规情形,相关机构及人员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和协会纪律处分[7] 行业规范与未来发展 - 证监会将继续深化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私募机构自查自纠、抓紧整改通道化、违规代持等各类不规范行为[7] - 基金业协会提醒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以案为鉴,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7] - 从业人员应勤勉尽责,提升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共同维护行业声誉和发展秩序,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7]
罚单创“史上最重”!证监会严查私募机构瑞丰达
证券时报· 2026-01-23 17:25
证监会针对私募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与监管 - 证监会近期对浙江瑞丰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严厉处罚 共罚没2800余万元 对5名责任人员罚款1300余万元 并对实际控制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罚力度再创“史上最重” [2][4] - 此次处罚体现了证监会对私募基金领域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等恶劣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旨在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净化市场环境 [2][4] 近期私募领域其他重大处罚案例 - 在一个多月前 证监会对优策投资案作出行政处罚 优策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挪用基金财产、报送虚假信息等行为 浙江证监局对优策投资罚款2100万元 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425万元 并对实际控制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 - 2025年全年 证券监管部门对600余个机构和个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立案稽查约30起 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约40条 [5] 自律、行政、刑事立体追责与“双罚制” - 针对私募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已形成自律、行政、刑事立体追责矩阵 自律层面由基金业协会注销管理人登记 行政层面由证监会处罚 刑事层面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6][7] - 近期罚单显著体现“双罚制”特征 即对违规机构与相关责任人员同步追责 穿透至个人 显著提高个人违规成本 强化震慑效果 [7] 监管部门的引导与教育措施 - 监管部门坚持惩治与教育引导、推动整改并重 2025年累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000余次 组织1.75万家机构开展自查评估和问题整改 [9]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纪律处分典型案例(第二批)》 涵盖募集推介、投资运作、内部控制、从业资格管理等方面的严重违规行为 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9] 私募基金纪律处分典型案例 - 案例一:A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借其管理的多只私募基金产品账户供外部人员进行违法交易 且存在未妥善保存适当性资料等违规行为 监管部门对其给予警告并罚款 协会对其采取“撤销管理人登记”等措施 并对相关高管采取“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公开谴责”等措施 [9] - 案例二:A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甲在募集推介中存在引导投资者重新进行风险评估、调整评估结果的违规情形 监管部门对机构和个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协会对机构和个人均采取“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措施 [10]
监管剑指征信违规,两家消金机构合计被罚超150万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21 09:33
事件概述 - **2026年初,两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因个人征信管理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地方分行处罚,合计罚款超150万元** [1][4][7] - **中信消费金融因四项个人信用信息管理违规被罚105万元,其风险管理部一名责任人被单独罚款9.6万元** [4][5][6] - **苏银凯基消费金融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48.4万元** [7][8] 监管趋势与行业影响 - **监管态势持续深化且坚决,合规压力未松懈** [3] - **监管重点从聚焦助贷合作、贷后管理等外部环节,延伸至机构内部数据治理,形成全流程监管覆盖** [3][12] - **2025年监管聚焦于合作机构管理与贷后管理等外部环节,2026年监管重心进一步前移与内化,明确指向“个人信用信息管理”** [11][12] - **个人征信领域违规问题在近年处于高发状态,包括信用信息采集、个人征信异议处理回复等事项** [12] 监管处罚特点 - **本次处罚体现了“双罚制”,既处罚机构,也追究相关直接责任人的个人责任** [9] - **“双罚制”体现了穿透式监管的取向,旨在压实个人责任,倒逼机构完善内部合规管理体系,传递对个人信用信息管理领域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导向** [9] - **实施处罚的部门出现变化,此前相关罚单主要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期罚单来自央行,表明持牌消金机构需同时重视央行相关规范** [12] 涉事公司情况 - **中信消费金融于2019年6月开业,股东为中信金控(持股70%)和金蝶软件(持股30%),2025年2月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10亿元** [9] - **截至2024年末,中信消费金融累计服务客户超1300万人,总资产达114.14亿元,贷款余额106.88亿元** [9] - **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成立于2021年3月,目前注册资本已增至42亿元,股东包括江苏银行(持股56.44%)、凯基银行(持股37.63%)等** [10] - **苏银凯基消费金融业务模式高度依赖互联网平台渠道,截至2025年3月末,其助贷业务余额达514.73亿元,占总贷款余额的比例高达91.13%,合作方包括蚂蚁金服、美团、京东等头部平台** [10] 专家分析与建议 - **个人信用信息管理违规行为集中在信息全生命周期的关键环节,如未经授权收集查询、超范围留存使用、未履行告知义务、存储安全不足、异议处理不及时、违规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等** [8] - **消费金融机构应在业务布局上收缩不合规的信息收集渠道,优化信息使用场景** [12] - **在合规管理上需建立专门的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链条,加强从业人员合规培训,完善信息安全技术保障,确保信息全流程合规** [12] - **持牌消金公司亟需汲取同业教训,检视风险管理部门征信相关工作,强化与消费者的征信问题沟通,及时公示披露征信异议处理流程** [12]
2025年保险业两千余张罚单罚超4亿,百万级“大单”频出,49人遭终身禁业
新浪财经· 2026-01-12 09:40
2025年保险业监管处罚总体情况 - 2025年监管针对保险业开出约2300张罚单,罚款总额累计约4.07亿元 [2][16] - 与2024年相比,罚单数量下降,但罚没总额大幅攀升,呈现“量减价升”的结构性变化 [3][5][17] - 处罚涉及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约1381家,责任人约2364人次 [3][17] 处罚主体分布 - 财产保险公司领1018张罚单,占罚单总数的43.9% [3][17] - 人寿保险公司领968张罚单,占比41.74% [3][17] - 剩余罚单由部分保险资管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领走 [3][17] 主要违规事由 - 给予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业务套取资金是违规“重灾区” [2][6][16][19] - 虚列费用、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或费率等问题亦频繁被监管点名 [6][19] 大额罚单与典型案例 - 大额罚单频现,数十家机构被处以百万级罚款,例如大地财险、北大方正人寿、天安财险等被罚超过200万元 [2][6][16][20] - 人保财险因多项违规被罚没合计1115万元,27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184万元 [7][20] - 泰康在线被罚没合计1033.71万元,12名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共计131万元 [7][20] - 中国太保旗下财险、寿险两家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同日领罚,合计被罚1074万元 [8][21] - 阳光财险、易安财险、新华保险、平安财险等均出现单张罚单超百万的情况 [8][22] 个人处罚与“双罚制” - “双罚制”成为常态,个人处罚力度显著加码 [2][9][16][22] - 年内警告2268人次,罚款2239人次,个人处罚金额累计8376.35万元 [2][9][22] - 取消任职资格共计21人次,禁止从事保险业共计119人次,其中49人被终身禁入保险行业 [2][9][22] - 诈骗、合同诈骗、欺骗投保人等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是处以终身禁业顶格处罚的重点情形 [9][22] “明天系”险企清算与处罚 - “明天系”险企清算成为焦点,易安财险、天安财险、天安人寿、华夏人寿陆续领罚 [12][25] - 天安财险、天安人寿、华夏人寿均被吊销业务许可证,多名原高管被罚款并遭终身禁业 [12][25] - 以天安人寿为例,原董事长王伟、原总经理吉喆、原董事会秘书张璐被终身禁业,其他多名高管被处以3至10年不等的禁业处罚 [12][25] 监管导向与行业影响 - 监管导向从“广覆盖”向“重质效、严问责”转变,侧重于对核心经营主体与重点违规领域的深度打击 [2][5][16][19] - 通过高额罚金倒逼保险机构和管理层摒弃“重规模、轻合规”的粗放经营惯性,强化合规意识 [2][5][6][16][19] - 对个人的顶格处罚直接关联从业者职业核心利益,形成强震慑力,促使高管与一线人员加强合规 [12][25] 机构应对建议 - 保险机构应将合规作为经营基础,利用技术手段实时监控资金和数据,从制度、流程到考核进行全面控制 [13][26] - 大型机构因管理链条长,总部需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直接管控和审计,防止下级为业绩违规操作 [13][26] - 中小机构不应盲目扩大规模或模仿激进做法,应专注于完善基础管理,严格遵守基本规则,寻求稳健发展 [13][26]
北京银行因九项违规领2527万元罚单,11名高管被追责
南方都市报· 2025-12-02 16:57
中国人民银行对北京银行开出大额罚单 - 中国人民银行对北京银行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86.3元,并罚款2526.85万元 [1] - 处罚针对九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追究11名相关责任人责任,个人罚款金额从1万元至21万元不等,其中4人被警告 [1] 违法违规行为详情 - 违法违规行为涵盖九大类型,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与代收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2] - 反洗钱领域存在三项核心义务缺失: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2] 个人追责情况 - 处罚遵循“双罚制”,在处罚机构的同时追究个人责任 [3] - 零售银行部侯某因涉及多项违规被警告并罚款21万元,为个人最高罚单 [3] - 运营管理部赵某因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被警告并罚款19.5万元,电子银行部王某因收单业务及客户身份识别违规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3] - 其余8名责任人因信用信息管理、大额交易报告报送等违规被处以1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罚款 [3] 2025年累计监管处罚情况 - 此次央行罚单并非北京银行2025年唯一监管处罚 [3] - 2025年9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对北京银行罚款530万元,涉及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七项违规 [3] - 2025年5月9日,北京银行南昌分行及下属支行因贷款管理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合计罚款240万元,6名责任人合计罚款53万元 [4] - 综合计算,北京银行2025年以来累计罚没金额已超过3296万元 [4]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 - 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达4.89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5.95% [4] - 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15.88亿元,同比下降1.08% [4] - 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210.64亿元,同比微增0.26% [4] - 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1.79%,非利息收入同比下降9.22% [4] 信贷投放与资产质量 - 对公贷款较年初增长11.98%,其中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亮眼,分别较年初增长20.16%、26.2%和16.91% [4] - 截至2025年9月末,不良贷款率为1.29%,较年初微降0.02个百分点 [5] - 拨备覆盖率为195.79%,较年初下降12.96个百分点 [5] 资本充足情况 - 截至2025年9月末,资本充足率为12.82%,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8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44% [5] - 各项资本充足率指标较上年末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