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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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款1910万未还法院悬赏征集线索
新浪财经· 2026-02-04 17:12
法院悬赏执行 -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针对失信被执行人谷某发布悬赏公告 线索举报奖励高达100万元人民币 [1] - 悬赏公告旨在征集被执行人谷某的线索 但目前尚未有人提供有效信息 [1] 债务纠纷案情 - 该债务纠纷源于2013年 陈先生向谷某提供借款 [1] - 2021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判令谷某及一家企业共同偿还陈先生借款本金1910万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 [1] - 截至新闻发布时 距离最初借款已过去13年 债权人陈先生仍未收到任何还款 [1] - 债权人陈先生表示多方打听后已无法找到被执行人谷某的下落 [1]
被“限高”人员竟然还能乘坐高铁、飞机?记者调查
新浪财经· 2026-01-25 15:58
行业现状与监管背景 - 法院对未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令”强制执行措施 以约束其乘坐飞机、入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1] - 根据规定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不得有九项高消费行为 第一项即为“乘坐交通工具时 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1] - 该措施旨在让被执行人意识到不履行义务的代价 防止其转移、挥霍财产 并维护司法权威与债权人权益[1] 违规案例与处罚情况 -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通报一起案件 被执行人胡某某在2023年被列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但于2025年8月存在乘坐飞机行为[1] - 胡某某涉及一起标的为37万多元的合同纠纷 因称有紧急业务需从北京至成都出差而违规购票 最终被法院罚款五百元[2]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数据显示 全省法院对**282名**违规乘机者处以罚款 对**438人**作出了拘留决定[3] - 福安市人民法院公布了**100多名**违反限消令乘机的被执行人名单 要求其在公告发布三十日内主动接受调查处理[3] - 四川邛崃法院、深圳龙岗法院等近期也发布了相关典型案例[3] - 根据规定 违反限消令可被处**10万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14] 违规手段与灰色产业链 - 在社交媒体和二手交易平台存在大量号称能“解除限高”、“代订机票”的中介[6] - 一种过往手段是利用新旧护照更替产生的信息“时间差”订票 因新护照号码不会立即更新至民航或铁路系统[6] - 目前有中介声称可利用护照通过境外系统出票 以绕过国内的限购核验[13][14] - 另一种绕过高铁限制的方法是“限高”人员先用自己身份证购买普通车票进站 再用亲友身份证购买高铁票上车[14] - 中介服务在平台上明码标价 例如有服务标价**¥600** 并显示“2小时内发货”[11] - 有中介账号每日更新其给“限制消费”群体订票成功的案例[6] 监管漏洞与系统挑战 - 违规行为暴露出法院、公安、民航等部门间协同监管存在漏洞 根源在于信息共享不畅和证件系统未全面联网[15] - 被执行人通过使用护照或借助他人代买等方式规避限消令 反映出监管衔接问题[15]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指出 为完善执行体系 需要强化跨部门协同 整合护照等证件信息以实现实时监控[15] 相关方责任与法律风险 - 帮助被执行人买票的“黄牛”或亲友也涉嫌违法 其行为涉嫌妨碍诉讼执行[14] - 对于帮助规避的第三方 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15] - 教授建议需通过立法明确第三方责任 加大处罚力度 并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以增强法律震慑[15]
多人违反“限高令”乘机被拘留,他们是如何坐上高铁和飞机的?
新浪财经· 2026-01-25 13:55
限制消费令的法律定义与目的 - 限制消费令是法院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旨在通过约束高消费行为保障债权人权益 [1] - 被限制的高消费行为包括乘坐飞机 列车软卧 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入住星级酒店 购买不动产等共九项 [1] - 该措施旨在让被执行人意识到不履行义务的代价 防止其转移或挥霍财产 从而维护司法权威并保障胜诉方合法权益 [1] 违反限高令的典型案例与处罚 -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通报 被执行人胡某某于2023年被列入失信名单并限高 但于2025年8月违规乘坐飞机从北京飞往成都 [1] - 法院综合考量违规原因 时长及悔改态度后 对胡某某处以500元人民币罚款 [2]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数据显示 全省法院对282名违规乘机者处以罚款 对438人作出拘留决定 [2] - 福安市人民法院于1月8日公布了100多名违反限高令乘机的被执行人名单 要求其在30日内主动接受调查处理 [2] - 四川邛崃法院 深圳龙岗法院等近期也发布了相关典型案例 [2] 规避限高令的灰色产业链与手法 - 社交媒体和二手交易平台存在大量号称能“解除限高”或“代订机票”的中介 [11] - 一种历史手法是利用护照更新产生的信息时间差 2023年至2024年6月前办理的新护照号码变更 信息未及时同步至民航或铁路系统 可暂时规避限制 但此漏洞已被修复 [11] - 当前中介声称可通过身份证或护照帮助买票 暗示有特殊渠道可规避系统核验 [11] - 另一种明确的方法是使用护照通过境外机票系统出票 以绕过国内限购核验 [11] - 对于高铁 规避方法包括先用自己身份证买普通车票进站 再用亲友身份证购买高铁票上车 [11] 对违规行为及协助者的法律惩处 - 违反限制消费令可被处以10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或15日以下拘留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12] - 法院会根据违规情节进行区分 例如因本人或近亲属重病 或因旅游享受等不同情况处理 [12] - 帮助被执行人买票的亲友或中介涉嫌违法 其行为涉嫌妨碍诉讼执行 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情节严重的同样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12] 监管漏洞与体系完善建议 - 被执行人利用护照或他人证件规避限消令 暴露出法院 公安 民航等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 证件系统未全面联网的监管衔接问题 [13] - 为完善执行体系 需要强化跨部门协同 整合护照等证件信息 实现实时监控 [13] - 建议通过立法明确第三方责任 加大处罚力度 并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以增强法律震慑力 [13]
职工工资存入天瑞集团旗下APP遇取现难?天瑞集团称账上没有钱
第一财经· 2025-12-30 19:38
公司经营与法律状况 - 天瑞信科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于2025年底再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 -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原因之一是涉及民间委托合同理财纠纷 [1] - 第一财经记者于12月29日多次拨打天瑞信科多个办公电话均被提示为“空号” [1] 公司股权与业务背景 - 天瑞信科是由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 [1] - 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天瑞信科90%的股权 [1] - 天瑞集团业务覆盖绿色建材、铸造(智能制造)、互联网科技、文化旅游等产业 [1] - 天瑞集团曾一度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380位,中国制造业500强第195位 [1]
前国脚戴琳被曝欠款辱骂球迷,最低一笔还款仅7元,涉事球迷如今重病昏迷,进入ICU,每日治疗费3万元,正急售房和车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4 21:33
事件概述 - 前中国职业足球运动员戴琳被曝拖欠一名山东泰山球迷钱款,该球迷目前因肝硬化病情恶化正在ICU抢救,每日医疗费用高昂,家属已通过水滴筹平台发起募捐[1] - 知名体育博主李平康于2023年9月首次曝光此事,戴琳随后联系球迷,承诺若删除曝光微博便还款,在部分还款后,戴琳未完全履行其分期还款承诺[3][5][6] - 因球迷病情恶化急需用钱,李平康第二次发布微博,戴琳再次联系球迷进行言语辱骂并威胁停止还款,随后又还款4000元并要求删除微博[7] - 根据球迷提供的还款记录,戴琳累计还款金额仅为3.4万余元,单笔还款金额最高为1万元,最低为7元,目前戴琳不接陌生电话且抖音账号已设为私密[8][9] - 公开信息显示,戴琳曾效力于辽宁宏运、上海申花、山东泰山等中超俱乐部,并于2021年随山东泰山夺得中超冠军,其在2023年10月因欠款28万元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10] 债务与还款情况 - 戴琳向涉事球迷出具了本人签字的7万元欠条,形成了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3] - 在博主首次曝光后,戴琳偿还了部分欠款,但未完全兑现其承诺的分期还款计划[5][6] - 截至报道时,戴琳总计还款金额约为3.4万元,尚欠大部分款项,还款记录显示单笔金额从7元到1万元不等[8][9] 涉事球迷现状 - 该球迷患有严重肝硬化,已发展至肝腹水,目前正在ICU抢救,处于昏迷状态[1][3] - 家属表示,患者在ICU的每日药费超过1万元,加上血液透析等治疗,每日总费用至少需要3万元[9] - 为筹集医疗费用,家属已变卖农村房产和旧车,但所得有限,同时已在水滴筹平台发起公开募捐[1][9] 法律分析 - 律师指出,戴琳出具欠条后未足额还款属于民事违约行为,鉴于其已是失信被执行人,若经法院判决后仍拒不还款,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强制执行措施,情节严重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2] - 戴琳多次言语辱骂病危球迷的行为,属于公然侮辱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目前该行为未造成严重社会后果,暂不构成刑事犯罪[12] - 律师建议债权人保存好欠条、催款记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申请冻结债务人银行账户、查封财产以防止资产转移[12]
同德化工,沦为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商报· 2025-12-01 10:08
核心事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公司于近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 - 起因是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1] - 公司需履行的义务金额为1154.29万元,且目前尚未履行 [1] - 此前于11月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收到《执行通知书》,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1] - 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也于11月13日被同一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案件背景与进展 - 案件原定于2025年7月1日开庭审理 [1] - 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平安租赁自愿达成诉前调解 [1] - 涉案执行标的为11542889.2元,另需承担执行费用78942.88元 [1] 公司回应与影响 - 公司表示上述事项暂未对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 - 公司已与各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妥善解决案件 [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民爆行业的优势企业 [2] - 公司于2006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3月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 - 公司主营业务为民用炸药的研发、生产、销售(流通),以及提供工程爆破的整体解决方案等相关服务 [2] 近期财务表现 - 公司去年转亏,净亏损0.72亿元 [2] - 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31亿元,同比下降20.53% [2] - 今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993.7万元,同比下降125.28% [2] - 今年前三季度扣非净利润为-2446.73万元,同比下降171.05% [2]
涉嫌串通投标罪,ST岭南遭起诉!
深圳商报· 2025-11-05 17:11
法律诉讼事件 - 公司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起诉,收到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的传票,开庭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 [1] - 公司表示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法院的工作,并依法采取措施 [1] - 截至目前,该事件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其对经营和财务的最终影响有待法院判决 [4]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业绩持续承压,2022年至2024年净亏损分别为15.54亿元、10.92亿元和9.84亿元 [4]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为2.53亿元,同比大幅减少68.75% [4]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为-2.06亿元,但同比亏损幅度收窄,增长23.34% [4] 公司经营状况 - 公司业务范围涵盖规划设计、市政园林、水利水环境、文化科技旅游、光伏投资建设、林业碳汇及土地整治等多个领域 [4] - 公司受资金情况影响,缺乏新增订单,且回款滞后制约了在建项目进度,导致收入下滑 [4] -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项目合同纠纷等案件,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二级市场表现 - 截至11月4日收盘,公司股价报1.93元/股,当日下跌3.02%,总市值为35.13亿元 [5] - 公司股价在年内(截至11月4日)累计下跌40.25% [5]
除了不能坐高铁,王健林还有这些事情做不了——
新京报· 2025-09-28 18:19
失信被执行人现状 - 截至2025年9月28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已达844.9万人(处于失信状态中的失信主体个数)[1][10] 限制高消费的对象与界定 - 欠下债务且拒不执行法院下达的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是被强制限制高消费的对象[6] - 具有偿还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老赖”[7] - 限制消费离成为“老赖”还有一步之遥,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就不会与限制消费及失信被执行人产生联系[1] 限制高消费的具体措施 - 被限制消费后,不可以有以下消费行为: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11][12] 限制高消费的监督与执行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裁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16] - 有关单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仍允许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的,人民法院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16] - 人民法院会设置举报电话或邮箱,社会公众会对被限制消费的人进行监督,尤其是申请执行人会时刻关注[21] 限制高消费的解除条件 - 解除限制消费令最好的办法是自己按照法律文书规定,及时履行法律义务,归还欠款[23] - 提供确实有效担保,可以是固定资产担保,也可以是其他无形有效的资产担保(如驰名商标、知识产权等),或是有实力、有名望的担保人担保[23] - 与申请限制高消费执行人进行协调,通过切实可行、有效的举措打消申请执行人的顾虑,让其主动解除限制高消费令[24] - 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禁止的消费活动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22]
罗永浩实控的锤子科技回应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新闻网· 2025-09-18 18:38
公司债务与纠纷 - 锤子科技(成都)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苏州紫辉盛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借款合同纠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 [1] - 该笔公司债务涉及金额累计1500万元,并非罗永浩个人债务 [1] - 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管志良已于今年8月因上述案件被执行2142万余元并被限制高消费 [1] 公司回应与处理立场 - 公司回应称罗永浩愿意以个人名义替公司偿还对紫辉创投的1500万元债务 [1] - 由于紫辉创投负责人郑刚近两年来持续对罗永浩进行诽谤与攻击,决定将紫辉创投的债务处理事宜放在最后 [1] 公司股权与控制权 - 罗永浩目前仍是锤子科技(成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受益所有人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22.6667%的股份 [1] - 公司成立于2012年,创始人为罗永浩 [1] 债权方关联信息 - 苏州紫辉盛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为苏州紫辉乾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王睿 [2] - 郑刚为苏州紫辉乾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同时是公司的受益所有人及实际控制人 [2]
罗永浩实控的锤子科技再成“老赖”?内部人士回应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8 16:11
公司动态 - 锤子科技(成都)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履行情况均为未履行[1] - 相关失信信息涉及与苏州紫辉盛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 - 公司内部人士回应称相关信息实为旧闻 并指出相关借款属于公司债务而非个人债务 累计金额为1500万元[1] 管理层与股权 - 罗永浩目前仍是锤子科技的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1] - 罗永浩持有锤子科技22.6667%的股份[1] - 罗永浩曾表示愿意以个人名义替公司偿还对紫辉创投的债务 但因与紫辉创投负责人郑刚的公开矛盾和冲突 决定将此事宜放在最后处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