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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协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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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一表通查+结果互认”提升协同监管效能
新华社· 2026-02-02 08:45
监管模式创新 -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大连海关自2月1日起联合开展食品生产领域“一表通查+结果互认”试点,推出“一方检查、双方认可”的监管模式 [1] - 该模式旨在提升监管效能并减轻企业负担,为当地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1] - 此举是回应企业对高质效监管服务的期待,推动监管工作从“分头检查”向“协同共治”转变 [1] 试点方案与实施 - 试点在当地特定区域选取30家同时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的企业先行开展 [2] - 一方完成现场检查后,通过指定联络人向另一方推送检查报告,接收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无需对企业进行重复检查 [2] - 未来将根据试点成效,逐步扩大协同监管覆盖面,推动协同监管工作常态化 [2] 检查体系与内容 - 监管模式涵盖115项具体检查内容,覆盖从业人员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 [1] - 联合制定《食品生产领域跨部门互认监督检查表》,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海关总署相关检查规范为基础,形成“认可项+采信项”二级检查体系,实现“一表通查”全覆盖 [1] 行业背景 - 大连食品产业规模持续扩大,进出口贸易活跃度不断提升 [1]
被“限高”人员竟还能坐高铁飞机?
新浪财经· 2026-01-26 02:15
行业现状与监管挑战 - 法院对未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限制消费令”,明确禁止包括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九项高消费行为,以保障债权人权益并维护司法权威[4][5] - 违反“限高令”的行为并非个案,多地法院通报典型案例,例如2025年福建省法院对282名违规乘机者处以罚款,并对438人作出拘留决定[7] - 突破“限高令”的主要方法包括:利用护照通过境外购票系统绕过国内核验,或借用亲友身份证购买高铁票进站乘车[8] 典型案例与处罚措施 -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通报一起案例,被执行人胡某某于2025年8月违反“限高令”乘坐飞机从北京至成都,法院基于其认错悔改程度对其处以500元罚款[5][6] - 根据规定,违反“限制消费令”将面临法律严惩,包括10万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8] - 帮助被执行人购票的“黄牛”或亲友同样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可被追究刑事责任[9] 系统漏洞与完善建议 - 突破“限高令”的现象暴露出跨部门协同监管的漏洞,根源在于法院、公安、交通等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证件系统未全面联网[9] - 为完善执行体系,需强化跨部门协同,整合护照等证件信息以实现实时监控,并通过立法明确第三方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9]
被“限高”人员竟还能坐高铁、飞机?这是咋回事儿→
新浪财经· 2026-01-25 21:05
限制消费令的法律定义与目的 - 限制消费令是法院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旨在通过约束高消费行为保障债权人权益 [1] - 被限制的高消费行为包括乘坐飞机 入住星级酒店 购买不动产等 [1] - 该措施旨在让被执行人意识到不履行义务的代价 防止其转移或挥霍财产 并维护司法权威 [1]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典型案例与处罚 -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通报一案例 被执行人胡某某于2023年被列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但于2025年8月存在乘坐飞机行为 [1] - 胡某某因紧急业务需从北京至成都出差 担心影响合同签订而购买机票 回程乘坐火车 [2] - 西峡法院根据其违规原因及悔改程度 决定对其罚款500元人民币 [2]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数据显示 2025年全省法院对282名违规乘机者处以罚款 对438人作出拘留决定 [3] - 根据规定 违反限制消费令可被处10万元以下罚款 15日以下拘留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6] 规避限制消费令的灰色产业链与方法 - 在社交媒体和二手交易平台存在号称能解除限高或代订机票的中介 [3] - 一种已失效的方法是利用新旧版护照更替产生的信息时间差实现订票 [3] - 当前一种主要方法是使用护照通过境外系统出票 以绕过国内的限购核验 [6] - 规避乘坐高铁限制的方法包括 先用自己身份证购买普通车票通过人脸识别进站 再用亲友身份证购买高铁票上车 [8] 监管漏洞与体系完善建议 - 使用护照或借助他人代买等方式规避限消令 暴露出法院 公安 民航等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 证件系统未全面联网的监管漏洞 [6] - 为完善执行体系 需要强化跨部门协同 整合护照等证件信息 实现实时监控 [6] - 需要通过立法明确第三方责任 加大处罚力度 并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以增强法律震慑 [6] - 帮助被执行人买票的黄牛或亲友也涉嫌违法 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6]
被“限高”人员竟然还能乘坐高铁、飞机?记者调查
新浪财经· 2026-01-25 15:58
行业现状与监管背景 - 法院对未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令”强制执行措施 以约束其乘坐飞机、入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1] - 根据规定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不得有九项高消费行为 第一项即为“乘坐交通工具时 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1] - 该措施旨在让被执行人意识到不履行义务的代价 防止其转移、挥霍财产 并维护司法权威与债权人权益[1] 违规案例与处罚情况 -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通报一起案件 被执行人胡某某在2023年被列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但于2025年8月存在乘坐飞机行为[1] - 胡某某涉及一起标的为37万多元的合同纠纷 因称有紧急业务需从北京至成都出差而违规购票 最终被法院罚款五百元[2]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数据显示 全省法院对**282名**违规乘机者处以罚款 对**438人**作出了拘留决定[3] - 福安市人民法院公布了**100多名**违反限消令乘机的被执行人名单 要求其在公告发布三十日内主动接受调查处理[3] - 四川邛崃法院、深圳龙岗法院等近期也发布了相关典型案例[3] - 根据规定 违反限消令可被处**10万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14] 违规手段与灰色产业链 - 在社交媒体和二手交易平台存在大量号称能“解除限高”、“代订机票”的中介[6] - 一种过往手段是利用新旧护照更替产生的信息“时间差”订票 因新护照号码不会立即更新至民航或铁路系统[6] - 目前有中介声称可利用护照通过境外系统出票 以绕过国内的限购核验[13][14] - 另一种绕过高铁限制的方法是“限高”人员先用自己身份证购买普通车票进站 再用亲友身份证购买高铁票上车[14] - 中介服务在平台上明码标价 例如有服务标价**¥600** 并显示“2小时内发货”[11] - 有中介账号每日更新其给“限制消费”群体订票成功的案例[6] 监管漏洞与系统挑战 - 违规行为暴露出法院、公安、民航等部门间协同监管存在漏洞 根源在于信息共享不畅和证件系统未全面联网[15] - 被执行人通过使用护照或借助他人代买等方式规避限消令 反映出监管衔接问题[15]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指出 为完善执行体系 需要强化跨部门协同 整合护照等证件信息以实现实时监控[15] 相关方责任与法律风险 - 帮助被执行人买票的“黄牛”或亲友也涉嫌违法 其行为涉嫌妨碍诉讼执行[14] - 对于帮助规避的第三方 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15] - 教授建议需通过立法明确第三方责任 加大处罚力度 并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以增强法律震慑[15]
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深化“四个监管”机制创新 全面提升能源治理效能
中国电力报· 2025-12-09 16:52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正在深化“四个监管”(过程监管、数字化监管、穿透式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的机制创新,旨在全面提升能源治理效能,以服务国家能源重大战略、破解转型发展瓶颈,并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建设能源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1][6][7][12] “四个监管”的阶段性成果 - 监管机制不断健全:初步形成覆盖重大工程项目、电力市场秩序等重点领域的制度框架 例如华中监管局构建6大类115项指标对134个重大电力项目进行全周期监管 山西监管办建立134项监测指标 累计监测主体交易行为6万余次、预警230次 发现并处理6条问题线索 [3] - 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通过打通与电网、油气企业网络专线 形成“全国电网一张图”和“全国管网一张图” 实现实时监测 云南监管办建立“1+6+N”体系 累计减少群众“跑腿”86万余次 为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经济组织节省投资8亿多元 平均处置周期由11.6天压缩至4.7天 [4] - 监管堵点有效疏解:针对重大项目执行、电网公平开放等“老大难”问题开展穿透检查 华北监管局对内蒙古“沙戈荒”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并网和运行进行实时在线监测 华东监管局等单位加强监管 有效解决储能调用和新能源消纳矛盾 [4][5] - 市场秩序不断规范:通过“四个监管”推动国家能源政策落实和市场运行透明 江苏监管办推动7个设区市、14个县(区)出台分布式接网政策 甘肃监管办督促信息披露 1~10月甘肃电力交易平台共披露数据9.87亿条 [5] “四个监管”的现实要求与战略意义 - 践行国家重大战略:是深化油气和电力体制改革、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时代之需 过程监管支撑“双碳”目标 穿透式和数字化监管筑牢能源安全防线 协同监管提升治理效能 [6] - 破解转型发展瓶颈:随着能源转型和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入 传统监管方式显现局限性 需构建以数字化监管为基础 过程监管和穿透式监管为核心方法 协同监管为组织保障的监管体系 以适应新型能源体系要求 [7] - 创新监管理念方法:是总结过去20年经验、应对新挑战的重要举措 旨在通过对监管理念、方式和流程的系统性重塑 推动监管向动态化、智能化、实质化、协同化转变 提升监管机构自身的履职能力和行政效能 [7] 未来深化“四个监管”的重点方向 - 锚定重点任务攻坚突破:聚焦国家“十五五”能源规划落实、能源保供、电力市场等重点领域 搭建整合信息系统 提升智能分析和辅助决策能力 聚焦自然垄断环节核心权力和关键业务流程 强化嵌入式、源头性监管 [9] - 推动方式方法优化升级:加强“四个监管”在各类监管工作中的融合应用 深入推进过程监管进行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监督 充分应用数字化监管 建设全国能源监管信息系统并探索“人工智能+监管” 大力推进穿透式监管通过现场驻点、信息接入等方式科学研判问题 积极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构建齐抓共治格局 [10] - 强化机制保障凝聚合力:健全监管法治与制度保障 系统梳理并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深化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 建立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专网传输等安全机制 提升能源监管履职能力 加强干部队伍监管能力建设 [11]
民航局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签订数据共享合作协议
中国民航网· 2025-07-18 20:28
跨部门数据共享合作 - 民航局与市场监管总局签署数据共享合作协议 标志着两部门在数据资源共享和信用监管协同领域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 [1][2] - 合作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 对培育新质生产力和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 [2] 合作机制与目标 - 双方秉持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理念 通过数据共享共用构建更高效精准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服务体系 [2] - 合作将为双方履职提供数据支撑 释放多重价值 包括民航行业健康安全发展和市场监管现代化 [2] 具体应用领域 - 市场监管总局数据资源将助力民航局开展通用航空企业及无人机企业资质信息核对、联合惩戒、信用评价和监管等工作 [2] - 市场监管总局通过拓展企业信用信息应用领域 推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大数据监测分析、信用风险分类等工作提质增效 [2] 未来展望 - 双方将以签约为契机 全面落实协议内容 充分发挥数据共享效能 推动跨部门协同监管迈上新台阶 [3] - 合作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