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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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惩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两高发布典型案例
新华社· 2025-08-25 21:58
虚拟货币犯罪手法 - 犯罪集团利用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掩盖犯罪资金来源和性质 借助网络空间实时性突破空间限制并加快资金转移速度 [1] - 安某某等三人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将犯罪所得用于购买虚拟货币 再以虚拟货币形式实现资金快速转移帮助犯罪分子逃避追查 最终被认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 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黄金交易犯罪手法 - 犯罪分子利用大额黄金交易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在全国多地蔓延扩散 成为新的常见犯罪手法 [1] - 詹某某明知他人利用大额黄金交易方式转移犯罪所得仍配合交易且情节严重 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传统行业犯罪手法 - 犯罪分子假借废品回收从业便利实施收赃销赃犯罪行为 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的常见方法 [2] - 陈某某长期多次以明显低于实际价值的价格收购来源不明铺路钢板 非法获利600余万元 被认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 司法认定标准 - 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的"明知" 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综合考察行为人主观明知内容和提供帮助类型方式 [2] - 准确界定区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帮信罪 推动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 [2]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意见——明确办案标准 精准打击帮信犯罪
人民日报· 2025-07-29 06:02
帮信罪司法适用新规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意见 对帮信罪等犯罪的司法适用提出更明确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政策指引规则 [1] - 意见旨在应对帮信犯罪职业化、跨境化趋势 以及被告人呈现"三低一高"特点(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初犯比例高) [1] - 意见共5部分16条 全面系统规定了办理帮信犯罪及其关联犯罪的总体要求、认定标准、刑事政策等问题 [1] 涉"两卡"犯罪认定标准调整 - 将出售、出租本人银行账户的"情节严重"标准从原规定调整为出售、出租3个以上账户并达到相应流水金额 [2] - 收购、出售、出租电话卡的"情节严重"标准调整为不再区分他人或本人 统一为20张以上 [2] - 针对职业化、组织化帮信犯罪 意见要求对组织者、策划者等从严惩处 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从宽处理 [2] 综合治理措施细化 - 意见细化了行刑衔接、职业禁止和禁止令等措施的具体规则 [3] - 明确了制发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落实措施 [3]
两高一部发布帮信犯罪指导意见 调整“情节严重”认定标准
中国经营报· 2025-07-29 00:08
一名通讯运营商反诈专班成员帮电诈人员办24张电话卡被判职业禁止五年,获刑8个月。 2023年2月,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某分公司站长、公司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专班成员薛某,在明知 他人办理电话卡用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违反管理规定,为他人办理24张电话卡。这些电 话卡被用于拨打诈骗电话,致被害人黄某某、潘某某等人被诈骗共计9.4万余元。 最终,薛某被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法院判决禁止薛某在刑罚 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通信运营类相关工作。宣判后薛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 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帮信等犯罪的司法适用提出更为明确具体的定罪量 刑标准和政策指引规则。 同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相关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薛某这起 通信运营商工作人员明知故犯违规为他人办卡致多人被诈骗的案例。 在此背景下,两高一部联合制定《意见》,以解决上述问题.《意见》共5部分16条,对办理帮信犯罪及 其关联犯罪的总体要求、依法认定帮信 ...
依法惩治电诈“帮凶”!两高一部进一步明确帮信犯罪办案标准
新华社· 2025-07-28 14:49
司法政策更新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的意见 旨在明确定罪量刑标准和政策指引规则 [1] - 意见共5部分16条 涵盖总体要求、犯罪认定、刑事政策、综合治理等系统规定 [1] - 调整整合规范性文件 重点解决帮信罪主观明知认定、"两卡"犯罪情节严重标准及关联犯罪共犯区分等司法实践不统一问题 [1] 犯罪特征分析 - 当前帮信犯罪呈现职业化、跨境化趋势 涉"两卡"案件数量仍处高位 [1] - 被告人群体具有"三低一高"特征:低龄化(未成年人占比突出)、低学历、低收入且初犯比例高 [1] 量刑政策导向 - 从严惩处组织性/职业性/跨境协同实施的帮信行为 重点打击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成员 [2] - 利用"深度合成"等AI技术实施犯罪被列为从严惩处情形 [2] - 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及犯罪链条末端情节轻微者依法从宽处理 [2] 综合治理措施 - 强化行刑衔接机制 推动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落实 [2] - 对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的"内鬼"依法适用职业禁止和禁止令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