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定价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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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IPO新规生效,散户打新时代终结?|中环观察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15 17:25
港交所IPO新规核心机制 - 引入双轨制分配机制 包括传统回拨机制(机制A)和预先锁定配售比例机制(机制B)[2] - 机制A调低回拨比例 超额认购15-50倍回拨至15%(原30%) 50-100倍回拨至25%(原40%) 超100倍回拨至35%(原50%)[2] - 机制B设定公开认购比例下限10%且无回拨机制 上限为60%[2][10] 银诺医药IPO案例表现 - 成为新规后首家采用机制B上市公司 公开认购比例锁定10% 国际配售占90%[1] - 获得约26万人认购 超购5364倍 成为今年超购王第二名[1] - 上市首日股价一度上涨超280% 创造"顶头槌也要抽签"现象[1][5] 机构投资者获益情况 - 建簿配售最低比例从50%降至40% 保障机构投资者稳定获配份额[4][7] - 宁德时代案例显示机构获配优势 公开发售仅占7.5% 基石投资者认购203.71亿港元占全球发售49.69%[3] - 新规解决机构"拿不到货"问题 高盛报告显示约2/3新股认购资金来自外资[6][7] 定价机制改革目标 - 提升定价效率 强化专业机构投资者定价话语权[4] - 减少散户过度认购导致的定价泡沫和上市后破发风险[4] - 弱化传统"询价圈"主导权 增强市场化定价机制[5] 散户投资者影响分析 - 中签率显著下降 银诺医药案例中公开配售仅10%导致散户需抽签[1][8] - 失去通过超额认购获得回拨的机会 个人投资者在咨询阶段表达强烈反对[9] - 潜在益处包括降低破发风险 机构"砍价"可能带来更优惠发行价格[10] 港股IPO市场整体表现 - 前7个月共53宗新股上市 集资总额1270亿港元 同比增长超6倍[6] - 国际配售竞争激烈 蜜雪冰城 布鲁可 极智嘉等项目获超30倍国际认购[6] - 长线投资机构增加参与 退休基金和主权基金提高认购比例[6][7] 市场争议与不同观点 - 银诺医药首日暴涨280%引发对新规定价效率的质疑[5] - 专业意见认为热门项目估值可能更高 冷门项目估值更理性[5] - 改革处于过渡期 短期波动不能判定政策效果[5] 制度设计调整细节 - 最终方案较咨询建议更倾向散户 机制A回拨上限35%高于建议的20%[10] - 机制B公开认购上限从原建议50%上调至60%[10] - 新规要求至少40%股份分配至建簿配售部分[7]
港交所与时俱进IPO新规今日落地 香港新股市场国际竞争力将获提升
证券日报· 2025-08-04 00:08
港交所IPO定价机制改革 - 港交所于8月1日发布优化IPO定价机制的咨询总结,新规将于8月4日生效 [1] - 改革聚焦优化新股配售比例分配、降低公众持股量门槛、便利"A+H"股发行人 [1] - 新股发售须分配至少40%股份至建簿配售部分,基石投资者保留6个月禁售期 [1][2] - 此次改革被认为是近30年来对香港新股定价机制最全面深入的调整 [1] 新股发售结构变化 - 原规则下公开认购比例最高可回拨至50%,新规将建簿配售最低比例由50%下调至40% [2] - 调整原因包括新股交易规模增长5-10倍,国际投资者参与度提升 [2] - 40%建簿配售要求有助于稳定大型IPO定价,避免散户过度追捧导致的破发风险 [2] 公开认购机制调整 - 机制A下公开认购最大回拨比例由20%上调至35%,限制小市值公司"恶意"回拨 [3] - 机制B引入新选项,公开认购比例下限10%上限60%,无回补机制 [4] - 机制B有利于控制机构抢购项目的上市首日股价波动 [4] 公众持股量门槛改革 - 拟引入根据市值设定的层级式初始公众持股量要求 [5][6] - 现行25%门槛被认为过高,新方案提供10亿港元市值+10%持股量的替代选择 [6] - "A+H"发行人公众持股量调整为H股市值10亿港元或5%持股量 [6] "A+H"股发行人优化 - 初始自由流通量门槛由H股10%降至A+H股总数的5% [7] - 调整旨在提升香港上市机制吸引力,同时符合国际惯例 [7] - 为"A+H"发行人提供更灵活的公众持股量标准 [7] 退市机制完善 - 建议对公众持股量严重不足公司添加股票标记 [7] - 主板公司18个月、GEM公司12个月未恢复公众持股量即可除牌 [7] - 新规旨在加强股东利益保护,同时提供资本管理灵活性 [7]
事关IPO!港交所,重磅新规
证券时报· 2025-08-01 18:48
香港交易所新股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改革 核心观点 - 香港交易所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旨在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的稳健性,平衡不同类型投资者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1][5] - 改革内容包括调整建簿配售最低比例、引入两套分配机制选项、修订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要求[2][3][8] - 新规将于2025年8月4日生效,适用于所有新上市申请人[3] 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 - 建簿配售部分最低分配比例从原建议50%下调至40%,确保机构投资者参与定价[2] - 引入两套分配机制选项: - 机制A:公开认购部分最大回拨百分比从20%上调至35%,保留回补机制[2] - 机制B:允许发行人预先选定公开认购比例(10%-60%),取消回补机制[2][7] - 保留基石投资6个月禁售期规定,维持投资者承诺[2] - 取消上调定价灵活性机制建议[2] 公开市场规定 - 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要求修订,联交所保留酌情豁免权[3] - 现行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过渡性修订,后续将根据咨询结果进一步调整[3][8] - 针对"A+H"发行人采用更灵活的初始公众持股量标准,同时引入初始自由流通量要求[9] 改革背景及目的 - 现行新股定价机制27年未变,已不适应当前市场结构(机构投资者占比从不足50%升至90%)[5][6] - 大型新股发行规模较90年代增长5-10倍,国际投资者参与度显著提升[5] - 新机制旨在解决散户作为"承价者"与机构投资者议价能力不匹配问题,减少上市后股价波动[6] - 通过分层式初始公众持股量要求(取代单一25%标准),吸引大型企业上市[8][9] 市场影响及实施进展 - 咨询共收到1253份非重复回应意见,大部分建议被采纳[2] - 当前新股申请数量创纪录,改革将帮助申请企业把握发行时机[7] - 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咨询期至2025年10月1日结束[9]
事关IPO!港交所重磅新规!为什么要修改新股定价机制?
证券时报网· 2025-08-01 18:23
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优化 - 建簿配售部分最低分配份额要求为首次公开招股时初步拟发售股份的至少40% 较原建议50%下调10个百分点 [2] - 引入双机制选项 允许新上市申请人选用机制A或机制B分配公开认购部分股份 [2] - 机制A采用分级回拨制度 根据超额认购倍数将公开认购部分分配比例从5%提升至35% 最高回拨百分比由原建议20%上调至35% [2] - 机制B要求发行人预先选定公开认购比例 下限为发售股份10% 上限为60% 较原建议50%上限提高10个百分点 且无回补机制 [3] - 保留基石投资6个月禁售期规定 维持投资者对发售的承诺 [3] - 取消原建议的上调定价灵活性机制 基于实际困难考虑 [3] 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规定 - 设立层级式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 根据市值分级要求 最低达6亿港元市值或5%公众持股量 [5] - 针对无其他上市股份的H股发行人 要求达6亿港元市值 [5] - A+H发行人要求5%公众持股量及达5,000万港元市值 GEM板块要求1,500万港元市值 [5] - 引入初始自由流通量规定 确保上市时有足够可交易股份 [4] - 联交所保留酌情豁免权 可因应个别情况豁免新申请人遵守规定 [5] - 新规定将于2025年8月4日生效 适用于该日或之后刊发上市文件的所有新申请人 [5] 改革背景及市场演变 - 香港新股市场定价机制已27年未变更 而发行规模较1990年代扩大5至10倍 [7] - 机构投资者参与度从不足50%提升至近90% 市场结构发生根本性转变 [8] - 国际投资者占比显著增加 大型新股基石投资者及配股部分多数来自海外市场 [7] - 散户投资者作为承价者(price takers) 而机构投资者具备定价协商能力(price setters) [9] - 原回补机制导致机构投资者在公开认购未完成时无法确定配售份额 缺乏预算可控性 [9] 改革目标及预期效果 - 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稳健性 平衡本地与国际投资者参与需求 [1] - 通过40%建簿配售最低要求确保足够定价者参与 减少上市后股价波动 [9] - 双机制选项为发行人提供更大灵活性 最高可分配60%股份至公开认购部分 [10] - 35%回补上限较原建议大幅提升 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10] - 当前新股申请数目创纪录 新规尽快实施可使正在申请企业受益 [10] 持续公众持股量咨询进展 - 现行25%持续公众持股量要求缺乏灵活性 远高于其他国际交易所标准 [11] - 建议采用层级式持续公众持股量门槛 包含10亿港元市值及10%公众持股量的替代标准 [13] - A+H发行人持续公众持股量要求为10亿港元市值或5%公众持股量 [13] - 违规处理机制优化 公众持股量不足不再自动触发停牌 但需刊发公告并禁止进一步降低公众持股量的行动 [13] - 新增月度报告和年报中公众持股量披露要求 强化透明度 [14] - 公众咨询期至2025年10月1日结束 后续将取代过渡性安排 [14]
事关IPO!港交所,重磅新规!
证券时报· 2025-08-01 18:11
香港交易所新股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改革 核心观点 - 香港交易所优化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引入两套分配机制供发行人选择,提升灵活性与透明度 [1][3][4] - 调整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要求,采用层级式标准以适应不同市值公司需求 [5][6][13] - 改革旨在平衡机构与散户投资者利益,增强香港市场国际竞争力 [9][10][11] 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 - **建簿配售最低份额**:发行人须将至少40%股份分配至建簿配售部分(原建议50%下调至40%)[3] - **分配机制选项**: - **机制A**:采用回补机制,公开认购部分初始分配5%,根据超额认购倍数(15-50倍、50-100倍、≥100倍)分别上调至15%、25%、35%(回拨上限由20%上调至35%)[3][4] - **机制B**:无回补机制,发行人预先选定公开认购比例(下限10%,上限60%,原建议50%上调至60%)[4] - **基石投资**:维持6个月禁售期规定,不实施定价灵活性机制调整 [4] 公开市场规定 - **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 - **单一股份类别发行人**:公众持股量10%-25%且自由流通量达5,000万港元或6亿港元市值 [6] - **A+H发行人**:公众持股量10%或30亿港元市值,自由流通量5%且达5,000万港元或6亿港元市值 [6] - **GEM发行人**:自由流通量门槛为1,500万港元 [6] - **过渡安排**:新规2025年8月4日生效,现行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暂修订以兼容新规 [7] 改革背景与目的 - **市场变化**:过去27年新股规模增长5-10倍,机构投资者占比从不足50%升至90%,需调整机制以适应国际资本需求 [9][10] - **定价机制问题**:散户为承价者,机构为定价者,原机制缺乏足够定价者导致上市后股价波动 [10] - **灵活性提升**:新机制允许发行人选择更高比例(60%)分配给散户,或通过回补机制动态调整分配 [11] 持续公众持股量咨询 - **现行问题**:25%持续公众持股量要求对大型公司不灵活,高于其他国际交易所 [13] - **建议调整**: - 引入层级式门槛(如10亿港元市值及10%公众持股量)替代单一比例 [14] - A+H发行人需维持10亿港元市值或5%公众持股量 [14] - 公众持股量不足不会直接停牌,但需18个月内恢复(GEM为12个月)[14] - **咨询进展**:公众咨询期至2025年10月1日 [15]